| 關于《臨沭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決策后評估 | ||||||||||||||||||||||||
| 2025-05-1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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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對《臨沭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的前(后) 評估報告 一、評估工作的基本情況 1.評估目的/原因 評估目的: 發(fā)現應急預案內容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是否需要修訂做出結論,并提出修訂建議。 評估原因: 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fā)展,自然災害救助工作暴露出諸多短板和不足。同時,隨著機構改革后各部門職能職責的調整,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等方面發(fā)生了重大變化,我縣現行臨沭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現已不適應新形勢下我縣自然災害救助工作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對我縣臨沭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針對于此,為提升我縣自然災害救助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健康平穩(wěn)高質量發(fā)展。縣應急管理局在深入調查研究和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對我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進行了重新修訂。 2.評估對象基本情況 本次修編的《臨沭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分為以下八個部分,由總則、組織指揮體系、災害救助準備、信息報告和發(fā)布、縣級應急響應、災后救助及恢復重建、保障措施、附則八部分組成。 第一章:總則。本章節(jié)重點對編制的目的、依據、使用范圍、工作原則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第二章:組織指揮體系。本章節(jié)重點對我縣減災救災委員會組成及成員單位職責等方面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第三章:災害救助準備。本章節(jié)重點對涉災各部門(單位)預警預報信息、災情預評估、救助準備相關措施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第四章:信息報告和發(fā)布。本章節(jié)重點對信息報告、信息發(fā)布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第五章:應急響應。本章節(jié)分別對我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響應四級啟動條件、啟動程序、響應措施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第六章:災后救助與恢復重建。本章節(jié)重點對過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損住房恢復重建工作作出了明確規(guī)定。 第七章:保障措施。本章節(jié)重點對資金保障、物資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裝備和設施保障、人力資源保障、社會動員保障、科技保障、宣傳和培訓方面作出了明確的規(guī)定。 第八章:附則。本章節(jié)針對預案管理、預案解釋實施時間進行了規(guī)定。 3.評估過程 (評估方案制定、調查研究論證等情況) 縣應急管理局已于2025年3月4日至3月11日向預案所涉的部門(單位)進行征求意見,縣應急管理局對征求的意見進行匯總,對反饋的有效意見和建議進行了采納。縣應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13日召集有關行業(yè)專家召開預案評審會,縣應急管理局結合專家提出的意見,對預案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最終形成該預案的報審稿,報于縣司法局進行合法性審核,經縣司法局審核后報縣政府常務會議進行審議,經縣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以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fā)實施。 二、評估內容分析和依據 (一) 前評估 1.文件制定的必要性 (一)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要求。按照《國務院關于印發(fā)“十四五”國家應急體系規(guī)劃的通知》(國發(fā)〔2021〕36號)等文件要求,我縣著力健全應急預案體系、規(guī)范應急預案管理、強化應急預案銜接,實現與上級應急預案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wèi)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主要災種全覆蓋。 (二)新時代發(fā)展的需要。機構改革后,我縣相關部門(單位)的職能分工發(fā)生變化,還相應組建了一些新部門,需要在《預案》中明確各部門(單位)應急救助職責分工,確保相關部門在災害發(fā)生后能夠各司其職、協(xié)調聯(lián)動,全力保障災后人民群眾生活需要。 (三)全國各地自然災害的教訓。全國各地突發(fā)極端天氣事件時有發(fā)生,各類突發(fā)自然災害已成為威脅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公共安全和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因素之一。尤其是2021年發(fā)生的鄭州“7·20”特大暴雨事件造成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河南全省因災死亡失蹤398人,其中鄭州市380人占全省的95.5%;2022年發(fā)生的南方大面積干旱、高溫事件共造成3785萬人受災,428萬人因干旱需要生活救助,農作物受災面積4045千公頃,直接經濟損失315億元,嚴重影響人們的生產生活,修訂完善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是進一步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提高我縣自然災害緊急救助能力,建立健全應對突發(fā)重大自然災害救助體系和運行機制的必然要求。 2.文件制定的依據 (合法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紅十字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汛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抗旱條例》《自然災害救助條例》《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fā)事件應對條例》《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辦法》《山東省社會救助辦法》《山東省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臨沂市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臨沂市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臨沭縣突發(fā)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 3.文件制定的預期效果、可能產生的影響和出臺時機( 可行性、合理性) 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進一步細化了部門分工,規(guī)范各部門應急救助行為,我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體系已初步建立,上下聯(lián)動、左右互動、軍地合作、良性運轉的救災應急工作機制正日益健全。 4.各方意見及其采納情況 縣應急管理局已于2025年3月4日至3月11日向預案所涉的部門(單位)進行征求意見,縣應急管理局對征求的意見進行匯總,對反饋的有效意見和建議進行了采納。 (二) 后評估 1.文件的合法性和規(guī)范性 與我縣2025年版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相比,結合政府機構改革職能調整的變化,更新了全縣自然災害救助指揮機構及部門職責;優(yōu)化了應急響應啟動的條件;細化了應急響應工作措施;明確了災情信息報告、災情信息發(fā)布等部分內容。預案編制過程依法依規(guī),流程符合法定程序,預案內容章節(jié)齊全,銜接良好,措施得當,符合我縣自然災害救助實際需要。 2.文件實施情況及效果(合理性、可操作性、實效性) 對救災預警的啟動條件、啟動程序、響應措施、響應終止等內容進行了規(guī)范,細化了啟動預警響應后應采取的相應措施。縣防災減災救災委根據氣象等有關部門提供的災害預警預報信息,進行分析評估,及時啟動救災預警響應,并向上級部門進行通報。 3.各方意見及采納情況 縣應急管理局于2025年3月13日召集有關行業(yè)專家召開預案評審會,縣應急管理局結合專家提出的意見,對預案進行了進一步的修訂和完善。 4.存在的問題 無 三、評估結論和意見建議 該預案經修訂后,完全符合我縣自然災害救助工作需要,建議對《臨沭縣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預案》審議完善后,以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印發(fā)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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