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科學指引下,鄉村振興戰略穩步推進,我國在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方面已取得階段性顯著成效。截至2024年6月,全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管控)率已達到?45%以上,但區域發展不平衡問題依然突出。從區域分布來看,東部沿海地區及中西部城市近郊區憑借良好的經濟基礎和配套設施條件,治理率普遍達到較高水平;而廣大中西部地區受制于地形復雜、氣候條件嚴酷、經濟基礎薄弱等客觀因素,治理工作推進相對緩慢,整體水平仍顯滯后。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關于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的決策部署,加快補齊農村人居環境短板,我縣立足本縣實際,在充分調研論證的基礎上,科學制定了《臨沭縣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沭政辦字〔2025〕7號)。該《辦法》緊密結合縣域特點,重點針對設施運維責任劃分、資金保障、技術標準、監管考核等關鍵環節作出系統規范,旨在構建科學高效的農村污水治理長效管理機制,切實提升治理效能。
《管理辦法》明確了未來將重點推進以下工作:一方面將著力構建系統化、規范化的長效管護機制。針對當前普遍存在的監管主體缺位、權責邊界模糊、運維資金缺乏穩定來源等突出問題,將通過立法保障、制度創新和資源整合等多措并舉,建立健全“縣級統籌指導—鎮級監督管理—村級具體落實”的三級運維責任體系。重點強化縣級政府的政策制定,明確鎮級機構的日常巡查和技術指導職責,落實村級組織的設施看護和問題上報義務,同時引入第三方專業機構提供技術支撐,形成政府主導、市場運作、村民參與的多元共治格局。在資金保障方面,將建立“財政補貼+社會資本”的可持續籌資機制,通過縣級配套資金等渠道保障運維經費,并探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確保設施長期穩定運行。另一方面持續推進標準細化與技術創新,針對不同治理模式制定差異化的管理要求,確保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工作的科學性和實效性。
《管理辦法》與上級政策存在哪些差異化。《縣辦法》是在嚴格遵循《山東省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和《臨沂市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總體框架的前提下,緊密結合臨沭丘陵與平原交錯、村莊分布相對分散、集體經濟基礎薄弱的縣域實際,進行了一系列細化、量化和本地化創新。一是明確了切實可行的分擔比例。《縣辦法》第十七條將資金來源明確為“列入每年的縣財政預算,由縣財政和受益鎮街按7∶3比例分擔,每年年底統一核算結算”。這清晰界定了縣鎮兩級的投入責任,既保證了財政資金主渠道的穩定,又強化了鎮街作為受益方的管理責任,倒逼鎮街把運維成效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二是把社會化監督潛移默化地融入運維保障。我們在設施周邊適當位置公示運行維護范圍、標準、責任人姓名和聯系電話,并將其作為運維保障達標的一項重要內容。公示牌一立,老百姓隨時看得見、找得到人,這本身就是最直接、最有效的群眾監督。三是建立嚴格的資金監管制度,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擠占和挪用運行維護經費,確保每一分錢都花在刀刃上。
《管理辦法》的實施,標志著臨沭縣農村人居環境整治進入新階段。通過規范化管理,污水處理設施運行效能得到大幅提升,農村生活污水收集處理能力顯著增強,以往困擾村民的黑臭水體問題得到有效控制。這一系列積極變化,不僅改善了農村人居環境,更為鄉村振興提供了堅實的環境保障。展望未來,臨沭縣將通過拓寬資金渠道、強化技術支撐和完善監管體系等舉措,重點完善管網配套,探索資源化利用新模式,打造可復制、可推廣的農村污水治理“臨沭樣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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