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號: | 沭政辦字〔2022〕43號 | 成文日期: | 2022-07-26 |
| 發布日期: | 2022-07-26 | 效力狀態: | 生效中 |
沭政辦字〔2022〕43號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直各單位,經濟開發區管委會:
《臨沭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7月26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沭縣人民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制度
第一條為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實施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強化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和國務院、省、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設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堅持學以致用、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原則。
第三條參加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的領導干部范圍是:縣政府常務會議組成人員,列席會議的相關領導干部。
第四條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的重點內容主要包括:
(一)習近平法治思想,實施全面依法治國方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的基本理論和方針政策;
(二)黨章和黨內法規;
(三)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四)與工作密切相關和履行職責所必需的專業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五)與常務會議審議的重要事項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六)新頒布新修訂實施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
第五條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主要采取專題學法和同步學法、會前學法等方式進行,不斷增強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履行職責行使職權的意識,切實提高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政府各項工作的能力,自覺做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第六條專題學法是指縣政府常務會議選聘法律專家學者開展輔導報告、專題講座的活動。
第七條同步學法是指會議議題涉及法律問題的,在縣政府常務會議上匯報議題時,同步開展學法的活動。
第八條會前學法是指在縣政府常務會議前,縣政府常務會議組成人員書面學法的活動。
第九條縣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由縣司法局具體組織,牽頭制定年度學法計劃,協調指導有關部門單位選聘法律專家、審定學習內容、提供學習資料、起草相關決策建議提綱、做好相關事項貫徹落實等。
第十條建立資料歸檔制度,縣司法局負責將常務會議學法記錄、材料等及時完整歸檔。
第十一條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和縣直各部門應當參照本制度制定本單位學法制度,以適當方式組織實施。
第十二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政策咨詢】:縣司法局
電話解答:0539-6239464
現場解答:臨沭縣正大11號街創業大廈3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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