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臨沭縣縣直公益性崗位招聘公告
根據《關于印發<臨沂市城鄉公益性崗位擴容提質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22〕15號)、《關于印發<臨沂市城鄉公益性崗位開發管理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臨人社規〔2022〕1號)文件規定和臨沭縣公益性崗位征集情況,現面向全縣公開招聘部分就業困難人員,從事輔助性、臨時性、非營利性的公益性崗位。
一、招聘崗位和人數
本次計劃招聘城鎮公益性崗位人員153名(具體崗位見附件1)。
二、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招聘人員范圍:
臨沭縣戶籍人員或常住人口,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登記管理的以下類型的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需本人到戶籍地或常住地人社部門申請,并認定通過):
1.城鎮大齡失業人員(女性40周歲以上、男性50周歲以上);
2.城鎮零就業家庭成員中的失業人員;
3.撫養未成年子女單親家庭中的失業人員(指處于離婚、喪偶或未婚狀態,其撫養的未成年子女年齡在18周歲以下且未實現穩定就業的失業人員);
4.連續失業一年以上的失業人員;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失業人員(指持有民政部門核發的低保證明的失業人員);
6.殘疾失業人員(指持有殘聯部門核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失業人員);
7.困難家庭離校未就業的高校畢業生(指脫貧家庭、低保家庭、城鎮零就業家庭、農村零轉移就業貧困家庭中的有特殊困難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8.符合就業困難人員條件的16-24歲失業青年。
咨詢電話:0539-2983260。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和應聘:
1.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國家機關、事業單位開除公職或者辭退的。
4.已享受完企業吸納或靈活就業等社會保險補貼的。
5.不符合公益性崗位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報名
(一)報名時間:2023年6月15日-6月21日(工作日期間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報名地點:詳見2023年臨沭縣縣直公益性崗位匯總表,每人限報1個崗位。
(三)報名材料:
1.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2.《臨沭縣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見附件2);3.困難人員認定表(縣政務大廳三樓、各鎮街便民服務中心進行認定)4.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四、招聘程序
根據報名申請情況,縣人社局對報名人員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信息、工商登記信息、就業失業狀況等情況進行統一審查,結合單位崗位條件,按照人員評議、審核公示、協議簽訂、培訓上崗等程序確定崗位聘用人員。
(一)人員評議。各用人單位根據報名申請情況,結合城鄉公益性崗位職責需求,綜合考慮人員類型、申請意愿、個人能力等因素,對推薦人員進行評議,在符合用人條件的前提下,確定擬安置上崗人員。
(二)審核公示。各用人單位將擬安置上崗人員推送縣人社局審核通過后,在“臨沭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期3個工作日。
(三)協議簽訂。公示期滿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其簽訂勞務協議,辦理聘用手續。除初次核定其享受補貼時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可延長至法定退休年齡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三年,到期后解除勞務協議。聘用人員在工作期內月工資總額不低于臨沭縣最低工資標準,依法繳納社會保險。
(四)培訓上崗。各用人單位要聚焦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崗位技能、勞動安全等要求,多形式開展崗前培訓,及時組織各崗位人員到崗到位,根據崗位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五、其他說明
(一)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核貫穿安置工作全過程,一旦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安置人員條件,即終止公益性崗位安置。
(二)按照“誰用人、誰管理”的原則,用人單位履行用工主體責任,依法提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承擔日常考勤和管理工作。
(三)公益性崗位勞務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四)如公益性崗位管理出臺新政策,按新政策執行。
監督電話:0539-2983251
附件:1.2023年臨沭縣縣直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匯總表
2.臨沭縣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
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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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件1:2023年臨沭縣縣直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匯總表.xlsx】 附件【附件2.臨沭縣公益性崗位就業申請登記表.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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