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商業秘密保護示范區建設參考標準 | ||||||||||||||||||||||||
| 2023-07-20 點擊數: | ||||||||||||||||||||||||
|
||||||||||||||||||||||||
|
||||||||||||||||||||||||
|
1.工作基礎扎實(10分):園區內企業具有較強的商業秘密保護意識和主觀需求,且具備較好的商業秘密保護工作基礎。園區內企業開展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的比例應超過20%,符合商業秘密保護示范點建設標準的企業(評分達到80分以上)至少2家。 2.組織機構到位(10分):成立由園區負責人、相關部門負責人、轄區重點企業和相關單位負責人組成的商業秘密保護工作領導機構,設立具體的辦事機構并規定工作職責。 3.人員配置合理(5分):配有從事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的專(兼)職人員3名,專職人員要求大專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商業秘密保護知識,能為企業提供商業秘密日常管理、咨詢等服務。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配合市場監管部門開展工作。 4.基礎保障有力(5分):有固定的辦公場所,配備必要的辦公設施和相應的工作經費。 5.制度建設完備(15分):園區應當制定商業秘密協同保護機制、工作運行機制、協助維權機制等,工作流程應設置科學,確保商業秘密保護制度化建設有序推進。 6.年度計劃完備(15分):圍繞商業秘密保護制度,研究制定年度計劃或工作任務,包括但不限于走訪調研、專業指導、培訓宣傳、風險評估等工作。 7.活動開展有效(30分):(1)開展商業秘密走訪調研工作,至少走訪園區內20%的企業或者園區內市場份額前5名的企業; (2)隨機抽選園區至少10家企業開展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工作的監管與檢查并有臺賬記錄,根據檢查結果開展針對性指導工作,幫助園區內企業建立完善的商業秘密保護管理規范體系; (3)對園區開展宣傳培訓、法規宣講、座談沙龍等活動至少3次并有臺賬記錄,受訓企業范圍至少達到50%; (4)在辦公場所里設立維權窗口或明確具體服務人員,為企業維權提供專業指導; (5)隨機抽選園區內至少5家企業開展風險評估工作,識別泄密漏洞、隱患及其嚴重程度并形成書面報告。 8.若示范效果突出可酌情加分(10分):(1)商業秘密走訪調研工作覆蓋率達到園區內40%的企業或者園區內市場份額前10名的企業; (2)企業商業秘密保護的監管與檢查工作覆蓋率達到園區內企業總數的50%; (3)開展宣傳培訓、法規宣講、座談沙龍等活動超過5次并有臺賬記錄,受訓企業范圍達到60%; (4)建立商業秘密行政保護與司法保護、民事保護信息互通機制、工作銜接機制,引導商業秘密當事人通過調解、仲裁等非訴訟方式化解商業秘密糾紛,最大限度保護商業秘密權利人的合法權益; (5)成功幫助企業維權至少一次; (6)風險評估工作覆蓋率達到園區內企業總數的50%; (7)與法律服務機構合作,為園區內企業開展商業秘密“一對一”專業服務; (8)制定并出臺相關領域的商業秘密保護指導手冊或指引; (9)其他加分情況。 注:合格標準為80分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