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銀行信貸篇: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 ||||||||||||||||||||||||
| 2022-12-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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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擔保貸款政策
一、概念解釋 創業擔保貸款,是指以具備規定條件的創業者個人或小微企業為借款人,由財政部門按規定對金融機構向符合條件的借款人發放的創業擔保貸款給予貼息,用于支持個人創業或小微企業擴大就業的貸款業務。 二、受益范圍 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對象包括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復員轉業退役軍人、刑滿釋放人員、高校在校生、高校畢業生(含大學生村官和留學回國學生)、化解過剩產能企業職工和失業人員、返鄉創業農民工、網絡商戶、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農村自主創業農民、符合條件的離崗或在職創業的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港澳臺來魯創業青年。對上述群體中的婦女,應納入重點扶持范圍。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對象為當年新招用符合創業擔保貸款申請條件的人員數量達到企業現有在職職工人數15%(超過100人的企業達到8%)、并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的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應無拖欠職工工資、欠繳社會保險費等嚴重違法違規信用記錄;企業、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東社會聲譽好,無不良信用記錄,無違法亂紀行為,無重大訴訟案件。小微企業認定標準按照《統計上大中小微型企業劃分辦法(2017)》(國統字〔2017〕213號)文件規定。 三、貸款用途、額度、期限和利率 創業擔保貸款應當用于借款人創業的開辦經費和經營所需資金,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用于購買股票、期貨等有價證券和從事股本權益性投資,不得用于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用途。個人創業擔保貸款最高貸款額度為2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為3年;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額度最高不超過300萬元,貸款期限最長不超過2年。貸款利率最高為LPR+50BP。自2021年1月1日起,新發放的個人和小微企業創業擔保貸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人和借款企業承擔,剩余部分財政給予貼息。對還款積極、帶動就業能力強、創業項目好的借款個人和小微企業,還款后可持續提供創業貸款擔保和貼息,但累計次數不得超過3次。 四、業務辦理流程 (一)個人申請 1.符合條件的借款人向當地的人力資源社會保障服務機構提出申請。 2.審查合格的,由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機構審核通過后承諾擔保,經辦金融機構核貸后放款。 3.借款個人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本付息。 4.還本付息后,由經辦銀行審核,按季向財政部門提出貼息申請。 5.財政部門按規定撥付貼息資金。 (二)小微企業申請 1.小微企業申請創業擔保貸款,經縣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資格審查并出具認定意見后,向當地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機構申請。規模較大、吸納人員較多、申請額度相對較高的,或當地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機構不能滿足需要的,可向省級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機構申請。 2.創業擔保貸款擔保機構審核通過后承諾擔保,經辦金融機構核貸后放款。 3.小微企業按合同約定向銀行還本付息。 4.經辦金融機構按季計算匯總按季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貼息申請。 5.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審核貼息資格后撥付貼息資金。 聯系方式:省財政廳,辛志剛,(0531)82669808。 標簽:小微企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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