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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 關于對金堂村南片區棚戶區改造項目實施房屋征收的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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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政字〔2021〕15號 鄭山街道辦事處,縣直有關單位: 為加快我縣舊城區改建步伐,改善居民生活環境,根據臨沭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縣政府決定對鄭山街道金堂村南片區實施棚戶區改造。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山東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臨沂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管理辦法》規定,嚴格審查房屋征收程序要件,該項目已納入我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并已廣泛征求群眾意見。經縣政府研究通過,作出本次房屋征收決定。 一、房屋征收改造范圍 臨沭縣金堂村南片區(東至青云山路,南至濱海西街,北至南古路,圍合成的三角形區域) 二、房屋征收部門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三、房屋征收實施單位 鄭山街道辦事處 四、補償協議簽約期限 自房屋征收實施單位通知簽訂征收補償協議之日起7日內。 五、如被征收人不服本決定,可在房屋征收決定發布之日起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在6個月內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4日 (此件公開發布) 【政策咨詢】:臨沭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電話解答:0539-6211365 現場解答:臨沭縣沭新東街9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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