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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臨沭縣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專項整治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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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發〔2020〕10號 局屬各單位、機關各科室,各相關企業: 現將《臨沭縣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專項整治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20日
為進一步規范全縣建筑工程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質量管理,切實提升外墻外保溫施工質量水平,根據《臨沂市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專項整治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要求 通過深入開展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落實建設各方主體責任,提高從業人員質量意識和操作技能,強化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過程質量管理,有效開展質量隱患排查治理活動,切實防范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事故發生,形成設計合理,施工規范,監理有力,檢測真實,驗收嚴格,監督受控,違法必究的工作機制,切實保證外墻外保溫施工質量。 二、整治范圍 全縣在建工程 三、重點任務 (一)資質合規方面 外墻外保溫工程專業分包隊伍必須具備相應的防水防腐保溫工程專業承包資質,現場管理及施工人員應配備齊全。 (二)保溫系統合規方面 外墻外保溫工程應采用預制構件、定型產品或成套技術,并應由同一供應商提供配套的組成材料和型式檢驗報告。型式檢驗報告中應包括耐候性和抗風壓性能檢驗項目以及配套組成材料的名稱、生產單位、規格型號及主要性能參數。不得使用非成套技術或采用不同供應商提供的材料,嚴禁采用拼湊的辦法供應組成材料。當無型式檢驗報告時,應委托具備資質的檢測機構對產品或工程的安全性能、耐久性能和節能性能進行現場抽樣檢驗。當無明確規定時,型式檢驗報告的有效期不應超過2年。 外墻外保溫系統應有明確的規范、標準作為依據。當采用“四新”技術沒有標準可作為依據時,應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評審、鑒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三)落實“樣板引路”制度 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應嚴格按照《臨沂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外墻保溫施工質量管理的通知》(臨建辦發[2019]100號)的要求實施“樣板引路”制度。樣板墻宜在大面積施工前一個月制作,應選擇具有代表性的墻體,面積不小于40m2,應包含防火隔離帶、轉角、門窗洞口、勒腳、空調隔板等突出墻面構造等全部設計內容;樣板墻應嚴格按照經審批的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 樣板墻應設置標示牌逐層解剖外墻外保溫系統各構造層材料種類,以圖文形式展示保溫板粘貼方法、粘貼面積、錨栓固定方法及錨固深度要求等。 樣板墻完成后,應按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411-2019等規范標準的要求委托有資質的檢測機構對保溫系統拉伸粘接強度、錨栓錨固力進行現場拉拔試驗。試驗合格后,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含總包及分包)、設計單位等相關責任主體應共同對樣板墻進行驗收,同時留存影像和紙質驗收資料(附件1:臨沂市外墻外保溫樣板墻驗收記錄表)。驗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積施工。 (四)壓實相關責任主體質量責任。 1、建設單位是建筑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外墻外保溫工程應包含在施工總承包范圍內,建設單位不得將外墻外保溫工程單獨發包,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單位選擇建筑外墻外保溫施工隊伍、材料,不得隨意改變建筑外墻外保溫工程設計圖紙內容。涉及建筑節能效果的變更必須經原設計單位出具正式變更通知,并報原施工圖審查機構重新審查。外墻外保溫施工前建設單位應組織設計、監理、施工、系統供應商等單位對施工圖設計文件進行專項會審。 2、設計單位必須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規范和省、市有關規定進行建筑外墻外保溫設計,對外保溫重點部位、節點細部應明確具體做法和相關技術措施。 3.施工單位是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的直接責任人。必須嚴格按照經審查合格的施工圖設計文件和建筑節能規范標準進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設計,不得偷工減料,所有節能材料進場必須經建設、監理、施工單位驗收并見證檢測。樣板工程、材料進場驗收、見證取樣、隱蔽工程應有影像資料。 4、監理單位應按規定履行監理職責。嚴格審查外墻外保溫工程分包合同、建筑節能專項施工方案、保溫材料合格證、保溫系統的型式檢驗報告等,對進場保溫材料履行見證檢測責任,對外墻保溫施工樣板進行驗收,對外墻外保溫施工的關鍵環節、部位實施旁站監理等。監理單位對外墻外保溫工程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發現并督促整改,發現存在重大問題要立即停工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五)強化現場施工質量管理 1、加強原材料質量管理。外墻保溫工程進場材料按照進場批次進行驗收和見證取樣檢驗,一次復驗代表數量不得超過5000m2保溫墻面面積。試樣必須在已進場材料中隨機抽取,未經進場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材料嚴禁用于工程。(附件2:臨沂市外墻外保溫工程原材料進場驗收表);保溫板的性能復驗和燃燒性能檢驗必須同時委托,導熱系數(傳熱系數)或熱阻、密度或單位面積質量、燃燒性能必須在同一個報告中。 2、加強實體施工質量驗收。 (1)嚴格進行基層處理。保溫層施工前,應進行基層墻體檢查或處理。基層墻體表面應潔凈、堅實、平整,無有誤或脫模劑等妨礙粘接的附著物,凸起、空鼓和疏松部位應剔除。基層墻體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混凝土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4及《砌體結構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GB50203的要求。水泥砂漿找平層施工前應對基層墻體進行灑水潤濕,施工后按規范要求進行養護,水泥砂漿強度符合設計要求,并留置試塊。外墻保溫施工前應對水泥砂漿找平層進行驗收,不得有空鼓,開裂現象,砂漿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 (2)嚴格按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411-2019等標準規范、采用的保溫體系的規程及專項施工方案要求進行施工質量管理。粘貼式保溫板薄抹灰外保溫系統應采用點框粘法或條粘法固定在基層墻體上,粘貼面積不得低于50%。施工單位應加強對保溫板粘貼面積的自檢,每天每吊籃自檢不低于兩處,總包、建設(監理)單位應每天每吊籃抽查不低于一處(檢驗方法及記錄按照《建筑節能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標準》GB50411-2019附錄C規定進行),所有保溫板粘貼面積檢查應留有影像資料。總包單位、建設(監理)抽查粘貼面積不合格時必須要求相應部位全面返工處理。 錨栓數量每平方不得低于7個,錨栓質量、錨栓入墻深度必須符合要求,鉆孔直徑必須和錨栓匹配,錨栓上墻安裝前不得提前膨脹。 其他應嚴格按照規范標準進行施工和驗收。 3、加強外墻保溫工程資料整理。嚴格按照規范和《山東省建筑工程施工資料管理規程》整理技術資料,確保施工技術資料的完整性規范性。 4、加強外墻外保溫分項工程驗收。外墻外保溫分項工程應進行專項驗收,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及系統供應商等必須參加墻體節能工程分項驗收。 (六)加強檢測管理 外墻外保溫材料見證取樣檢驗必須通過臨沂檢測監管云平臺進行委托,確保樣品和檢測報告的真實性。 外墻保溫板材與基層的拉伸粘結強度現場拉拔試驗及節能構造鉆芯檢驗等現場試驗必須隨機確定取樣部位,兼顧不同朝向和樓層,均勻分布,不得施工前預先確定。檢測過程留置影像資料。檢測機構的檢測方案、測點布置示意圖、檢測影像資料、原始記錄等一并歸檔保存。 檢測機構應嚴格按照規定驗收樣品,進行檢測,嚴禁出具虛假報告,不合格報告應及時上報監督機構。 (七)加強監督管理 外墻外保溫施工確定為到位監督項目,監督人員應對樣板墻驗收進行現場監督,應在外墻外保溫工程施工前進行專項監督交底。每項工程到位監督抽查不低于2次。現場監督抽查時應把保溫板粘貼面積作為必查項目,每一項目須有不低于一次監督人員見證下的原材料抽檢。 監督機構抽查中發現違反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標準的,視情況采取責令限期整改、停工整改、返工重做、誠信扣分、行政罰款等處理措施。 監督人員對外墻保溫進行監督抽查時,應加強監督資料和檔案的管理,按規定留置相應監督資料。 四、實施步驟 (一)部署啟動階段(2020年7月20日-7月30日):各企業、各項目單位要結合本企業項目外墻外保溫工程實際情況,立即開展自查,對照檢查文件和相關法律法規,制定外墻外保溫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并落實工作。 (二)全面實施攻堅階段(2020年8月1日-10月31日):各建設、施工、監理、設計等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外墻外保溫工程專項整治工作的有關要求,嚴格按照有關法規文件和標準規范的要求全面實施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有關情況應形成書面材料,并存檔備查。 (三)檢查督導階段(2020年11月1日-11月30日):局相關科室將根據實施情況對全縣工程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督促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屆時市住建局也將結合年度執法檢查工作安排,開展督查工作。 (四)總結分析階段(2020年12月1日-12月31日):各相關科室、各企業、各項目要對外墻外保溫工程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分析,評估外墻外保溫工程專項整治成果,總結提出有效預防外墻外保溫工程空鼓、開裂、脫落、滲漏等質量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形成外墻外保溫工程整治工作總結報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領導,明確責任。成立“臨沭縣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全縣外墻外保溫工程質量專項整治工作。 臨沭縣外墻外保溫工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名單: 組 長:張衛偉 組 員:王紹勇、楊久國、李守飛、李紹江、朱崇熙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臨沭縣建設安全工程管理服務中心,辦公室主任由楊久國兼任。 (二)強化措施,狠抓落實。 1、制定實施方案。各相關科室、各企業、各項目要根據工程實際,制定落實工作的路線圖、時間表,抓好實施環節。 2、主要負責人要親自抓好工作部署,將責任分解到每個層級、每個崗位,強化責任落實。 3、定期調度,重點跟進。領導小組每周調度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及時組織各有關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分析討論治理工作中遇到的重點問題和難點問題,及時提出對策,有效解決問題。 (三)加強引導,及時總結。各相關科室、各企業、各項目要對外墻外保溫專項整治工進行定期分析、評估,總結好的做法,推廣應用到全縣建筑節能監管工作中,切實鞏固外墻外保溫工程專項整治工作成果。對工作開展不力、流于形式的,要通報批評,對典型案例要予以曝光。 (四)建立長效機制。建立外墻外保溫工程檔案,完善信息,形成外墻外保溫工程監督管理的數據庫。建立長效治理機制,確保外墻保溫施工質量穩定提升。 請各企業、各項目部認真做好相關信息的匯總和報送工作,將工作開展情況于每月一日和十五日,報送至縣外墻外保溫工程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 領導小組辦公室聯系人及電話: 李守飛:19853901169、0539-6216475。 郵箱:zjz6216475@163.com 附件: 1、臨沂市外墻外保溫樣板墻驗收記錄表 2、臨沂市外墻外保溫工程原材料進場驗收表 附件1: 臨沂市外墻外保溫樣板墻驗收記錄表
附件2: 臨沂市外墻外保溫工程原材料進場驗收表
備注:材料復檢按材料檢驗批進行見證取樣檢驗,必須驗收檢驗合格后方準使用;每次復驗代表數量不得超過5000m2保溫墻面面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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