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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2020年第一季度全縣建筑工程質量安全輔助巡查情況的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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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住建發〔2020〕7號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相關單位: 按照全縣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工作的總體安排,2020年4月8日至17日,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委托第三方質量安全評估機構,對全縣在建工程開展了第一季度質量安全輔助巡查。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對20個在建項目106個單體工程全部實施了安全文明風險評估,對部分工程實施了質量評估。受檢工程面積累計143萬平方米,約占在建工程的71%。檢查共涉及建設單位9家,施工總承包企業8家,監理企業10家。此次檢查共下達整改通知書17份,責令停工整改項目2個,拆除不合格起重機械6臺(套),發現隱患問題137 項。其中,施工起重機械問題21項,安全風險管控方面問題76項,重大隱患問題 17項。 通過檢查結果來看,多數企業都十分重視建筑施工質量和安全生產。在做好防疫工作的同時,認真開展復工及安全檢查工作。尤其在重大危險源管理、安全隱患排查治理上,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安全生產水平較去年評估有了進步。但是,各施工企業之間發展不平衡,存在較大差距。作為本縣施工龍頭企業的金明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施工的很多項目進步明顯,能很好地起到帶頭引領作用。 二、存在問題 (一)安全管理方面 1、垂直運輸設備:主要問題有塔機超出使用年限或采用明令禁止的QTZ315塔機;塔機與建筑物、塔機與塔機間的安全距離不足或存在碰撞現象;不同規格標準節混裝或部分標準節銹蝕超過規定;部分塔身連接螺栓出現松動、磨損或外露長度不足;部分塔機安全保護裝置未安裝或失效。施工升降機出現部分未檢測就投入使用或已檢測合格的設備實際不合格,安全防墜器、高度限位、極限限位不安裝、無效的情況仍然存在。 2、深基坑工程:因為地質原因對深基坑的重視程度普遍不足,深度大于3米的基坑,普遍無專項施工方案或編制的方案不符合危大工程管理規定的要求;個別論證程序不正確,設計方案未委托有資質的單位編制并論證通過就進行了施工方案的論證;部分進行了專家論證,但未按照論證通過的施工方案進行施工,普遍出現坡度控制和錨釘數量、泄水孔等不符合方案要求的情況。 3、臨時用電:臨時用電的管理水平不均衡,金明寓集團和天元集團控制較好,其他單位對臨時用電的管理普遍較差,主要問題有:不符合三級配電、兩級保護要求,部分用電設備直接從二級配電箱供電,缺少一級配電和一級保護;部分用電不符合TN-S系統要求,接地系統不正確,不完整、無效;配電線路普遍保護不到位,部分電纜直接鋪設在道路和場地及腳手架或圍擋上;配電箱管理較亂,一閘多機、私自接線、箱門破損、接地缺失或無標識、無一二級配電箱無防護棚現象普遍存在。 4、腳手架、卸料平臺:部分落地式腳手架無混凝土墊層、排水溝或墊板,甚至出現落地式腳手架直接支撐在鋼筋上現象;連墻件數量不足或設置方式不符合規定;部分懸挑腳手架懸挑型鋼錨固長度不符合要求;懸挑鋼梁受力點在上翻梁上但上翻梁上部混凝土未澆筑;轉角部位懸挑方式無方案或無加強措施,甚至出現無錨固現象;腳手架離建筑物大于150mm的普遍無防護。部分卸料平臺出現錨固不符合要求甚至無錨固,欄桿高度不足,無限重牌。 5、模板工程:危大工程識別差,較多工程構件達到危大工程(支撐高度大于5m、小于8m模板或線荷載為15kN/m-20kN/m的梁)規模,但施工單位未編制專項方案;多個工程出現超過一定規模(支撐高度大于8m、線荷載大于20kN/m的梁或集中荷載大于1520kN/m2的板)危大工程,現場無方案或未組織專家論證,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缺少危大工程管理的相關資料。 6、安全防護及安全通道:防護標準化程度不高,所檢查20個項目中,半數采用定型化防護棚,但只有兩個項目部分樓層臨邊采用了定型化;缺少防護棚或防護棚采用膠合板代替50厚木板的現象普遍存在;有些工程無安全通道;樓層防護不及時,防護欄桿固定不牢,小洞口或溫度縫部位防護較差。 (二)施工質量方面 1、混凝土工程:個別工程標準養護不符合要求,養護溫度和濕度不符合要求;不少工程溫度縫處模板采用EPS板、兩側同時澆筑方案,導致溫度縫兩側混凝土構件的截面尺寸得不到保證,出現較大偏差;局部高差處部位模板未采用有效的加固措施,導致該部位混凝土截面高度不足;混凝土澆筑中未能有效控制接茬時間,冷縫出現較多。 2、鋼筋工程:個別工程對鋼筋加工控制不嚴,致使箍筋彎鉤平直長度普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10d;框架結構工程出現梁柱交接部位柱箍筋加密區范圍普遍缺少箍筋的現象;板邊跨上層鋼筋錨固不符合要求,彎鉤平直長度不足15d。 3、填充墻和其他:個別工程頂層分戶墻無構造柱和壓頂;拉結鋼筋入構造柱錨固不足;上部填塞時間不滿足14d的規定;止水梁施工未鑿毛;防水卷材保護差,基層處理達不到要求。 (三)管理資料方面 1、施工總承包單位管理資料:一是部分工程項目經理和項目技術負責人不在崗或未設置現場技術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數量未按要求進行配置;個別特種人員作業證書超過有效期未進行審核,證書重復使用情況嚴重;二是施工組織設計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批不及時或無審批意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內容針對性不強,危大工程識別不準確,部分項目未進行公示公布,無書面交底記錄和專項驗收記錄。 2、監理單位管理資料:一是總監、專監到崗到位情況較差,個別人員跨兼任工程較多,數量不滿足規定。二是監理規劃未按照要求進行編制,無針對性和可操作性。規劃還應根據其它規范文件規定,補充揚塵、節能、常見質量問題、監理細則、監理旁站等內容;有危大工程的項目,監理規劃未包含危大工程控制內容或無危大工程監理實施細則,部分工程有裝配式建筑卻未編制細則。 三、處理意見 (一)對以下施工企業給予通報表揚。經檢查評比,臨沭縣人民醫院三期建設項目、臨沭縣委黨校新校區項目和世紀尚園東區項目施工單位高度重視安全生產,積極落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及安全防護措施,得分在前三名。對承擔三個項目施工任務的金明寓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和天元建設集團有限公司予以通報表揚。 (二)對以下施工企業給予通報批評。經檢查評比,對安全管理責任制未落實,現場管理混亂,得分在后三名的臨沭縣金成建設有限公司施工的桂花麗舍項目,山東裕隆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利城首府項目,山東金大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蒼源河實驗學校項目予以通報批評,對施工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并在今后管理和檢查時列為重點管理對象。 (三)對以下監理單位給予通報批評。經檢查發現,山東正直監理有限公司公司史丹利水岸花園監理項目部、山東華能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史丹利桂花麗舍監理項目部、山東國華建設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育博園東區監理項目部的總監及監理人員到位較差,并且未能嚴格履行安全或質量監理職責,監理資料比較混亂,對上述公司予以通報批評。 四、有關工作要求 (一)舉一反三,確保違法違規行為整改落實。對于此次檢查發現的問題,各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采取有效措施,認真對照,逐條整改,切實消除質量安全隱患,保證工程質量安全。涉及重大質量安全隱忠的,要立即停工整改,隱患消除前不得復工。對于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改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并限期整改,要加強隱患監管,落實防范措施,杜絕發生質量安全事故。 (二)懲前毖后,杜絕同類問題反復出現。各企業和從業人員要在吸取此次檢查教訓的基礎上,進一步落實質量安全企業主體責任,提升一線作業人員質量安全事故防范意識,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列入重點監管范圍的企業和從業人員,要進一步提高質量安全生產責任的思想認識,規范自身行為,積極開展自查自糾,確保項目主要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到位履責,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到位,杜絕掛名脫崗、無證上崗和掛靠出借資質等現象發生,進一步預防和減少各類事故。 附:臨沭縣2020年第一季度質量安全評估結果匯總表。 2020年5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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