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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司法局關于印發《關于加強清廉村居法治建設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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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司發〔2021〕18號 各司法所,局機關各科室: 現將《臨沭縣司法局關于加強清廉村居法治建設專項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臨沭縣司法局 2021年9月7日 (此件公開發布) 臨沭縣司法局關于加強清廉村居法治建設專項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基層延伸,為清廉村居建設提供堅實的法治保障,根據縣委辦公室、縣政府辦公室印發《關于開展清廉村居建設加強基層治理的實施方案的通知》(辦字〔2021〕16號)安排,結合我局實際,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工作理念,通過法治宣傳,增強農民群眾的法律意識,樹立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的觀念,提高農村群眾運用法律方式解決和化解農村矛盾糾紛的能力,增強農村群眾的法治觀念和維權意識;以解決矛盾糾紛為出發點,以讓人民群眾滿意為落腳點,貫徹落實矛盾糾紛多元化調節機制,扎實推進農村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將農村矛盾糾紛化解在源頭,切實保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為深化基層治理、促進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主要任務 1、創新“互聯網+社會治理”新模式。深入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新模式,縱向打通“縣-鎮-村”三級調解網絡,推廣“山東智慧調解”系統平臺到基層使用,達到九個鎮街調解委員會及調解員均能使用該平臺。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責任科室:各司法所 2、“法律顧問+專職人民調解”工作模式。推廣村居“法律顧問+專職人民調解”工作模式,全縣9個鎮街、236個行政村(社區)法律顧問全部納入人民調解員隊伍,積極鼓勵參與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做好相關法律法規知識的宣傳,對達成的調解協議進行合法性審查。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責任科室:律師工作科、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 3、實施農村“法律明白人”培養工程。全縣每個行政村居(社區)推薦3名具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村民,通過系統法治培訓,使其具備一定法治觀念、法律素養,能為身邊群眾提供簡單的法治宣傳、法律咨詢和矛盾糾紛化解。“法律明白人”作為聯系縣、鎮(街道)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的橋梁和紐帶,協助群眾辦理法律援助、公證、司法鑒定等服務。 完成時限:2021年12月 責任科室: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科 三、工作要求 1、加強領導,提高認識。農村矛盾涉及面廣,關系到群眾的合法權益,影響到社會的穩定。各司法所、相關科室要認真學習、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務必高度重視清廉村居建設工作,嚴格落實工作責任,周密部署,迅速行動。 2、抽調人員,精心部署。各司法所、各相關科室,按照局里的統一部署,抽調精干人員,成立由局黨組書記、局長李新生任組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吳書昕、張廣場任副組長,相關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工作專班,并結合司法局實際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臺賬。 3、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各科室、各司法局要根據職責分工,全面梳理職責和任務,齊抓共管,形成合力。同時,加強工作的信息溝通,認真研究解決開展清廉村居建設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附件:1、臨沭縣司法局清廉村居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2、臨沭縣司法局清廉村居建設履責清單 附件1 臨沭縣司法局清廉村居法治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李新生 黨組書記、局長 副組長:吳書昕 黨組成員、副局長 張廣場 黨組成員、副局長 成 員: 孟凡義 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科負責人 高寧寧 律師工作科科長 盧飛飛 普法與依法治理工作科科長 殷曉瓊 黨建工作科科長 燕 超 臨沭司法所所長 彭志珍 鄭山司法所所長 商繼堂 大興司法所負責人 楊同林 玉山司法所負責人 郇 恒 蛟 龍司法所負責人 劉 劍 店頭司法所負責人 李宜彬 石門司法所負責人 劉 飛 青云司法所負責人 張俊京 曹莊司法所所長 附件2 臨沭縣司法局清廉村居建設履責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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