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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教體局關于印發《二〇一六年臨沭縣中小學生春季運動會競賽規程》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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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中學、中心小學,縣直及駐城各學校,各民辦學校: 為了進一步落實《學校體育工作條例》,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積極開展體育教學和課余訓練工作,提高我縣中小學生競技體育水平,經研究決定,于2016年3月下旬舉辦臨沭縣中小學生春季運動會。現將競賽規程的通知印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照規程要求,認真做好競賽前各項準備工作,爭取運動成績和精神文明雙豐收。 附:二〇一六年臨沭縣中小學生春季運動會競賽規程 臨沭縣教育體育局 2016年3月20日 二〇一六年臨沭縣中小學生春季運動會競賽規程 一、主辦單位 臨沭縣教育體育局 二、承辦單位 臨沭一中 三、比賽時間與地點 2016年3月30日至4月1日,在臨沭一中田徑場 四、競賽分組 (一)田徑類 本次比賽設六個組別:男子高中組、女子高中組、男子初中組、女子初中組、男子小學組、女子小學組 (二)陽光體育類 1.健身操 設二個組別:高中組、初中組。 2.跳繩 設三個組別:高中組、初中組、小學組。 3.踢毽子 設三個組別:高中組、初中組、小學組。 4.足球 設六個組別:男子高中組、女子高中組、男子初中組、女子初中組、男子小學組、女子小學組。 五、競賽項目 (一)田徑類 1、男子高中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欄(欄高1.00米,欄距8.9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6kg)、鐵餅(2kg)、標槍(800g)、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共15項。 2、女子高中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欄(欄高0.84米,欄距8.5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4kg)、鐵餅(1kg)、標槍(600g)、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共15項。 3、男子初中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10米欄(欄高0.915米,欄距8.70米)、跳高、跳遠、三級跳遠、鉛球(5kg)、鐵餅(1.5kg)、標槍(700g)、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共15項。 4、女子初中組: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3000米、100米欄(欄高0.84米,欄距8.50米)、跳高、跳遠、鉛球(4kg)、鐵餅(1kg)、標槍(600g)、4X100米接力、4X400米接力共14項。 5、男子小學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遠、鉛球(3kg)共9項。 6、女子小學組:6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跳高、跳遠、壘球共9項。 (二)陽光體育類 1.健身操 高中組:集體徒手操、舞蹈啦啦操(花球)。 初中組:集體徒手操、舞蹈啦啦操(花球)。 2.跳繩 高中組:1分鐘10人跳長繩,3分鐘10人繞8字跳繩,男子、女子雙人1分鐘單搖跳,男子、女子單人30秒雙搖跳繩。 初中組:1分鐘10人跳長繩,3分鐘10人繞8字跳繩,男子、女子雙人1分鐘單搖跳,男子、女子單人30秒雙搖跳繩。 小學組:1分鐘10人跳長繩,3分鐘10人繞8字跳繩,男子、女子雙人1分鐘單搖跳,男子、女子單人30秒雙搖跳繩。 3.踢毽子 高中組:男子、女子單人踢毽,男子、女子雙人毽子對踢,男子、女子三人毽子輪踢,混合三人毽子輪踢(兩男一女或兩女一男)。 初中組:男子、女子單人踢毽,男子、女子雙人毽子對踢,男子、女子三人毽子輪踢,混合三人毽子輪踢(兩男一女或兩女一男)。 小學組:男子、女子單人踢毽,男子、女子雙人毽子對踢,男子、女子三人毽子輪踢,混合三人毽子輪踢(兩男一女或兩女一男)。 4.足球 男子、女子高中組:一分鐘顛球、運球繞桿。 男子、女子初中組:一分鐘顛球、運球繞桿。 男子、女子小學組:一分鐘顛球、運球繞桿。 六、參加辦法 (一)田徑類 1.每代表隊限報總領隊1人,教練員2人,高中組男女運動員各8人,初中、小學組男女運動員各6人。 2.每個運動員限報兩項,每項每單位限報兩人,另可兼報接力。 (二)陽光體育類 1.健身操 每代表隊限報領隊1人,教練1人,運動員12人(男生不少于4人)。 2.跳繩 (1)每代表隊限報領隊1人、教練1人、運動員男、女各5人。 (2)10人跳長繩、10人繞8字跳繩兩項參加人數均為10人,其中2人搖繩(搖繩人員性別不限),8人(上場人員男女不限)跳繩;參加單、雙人跳繩項目運動員從以上項目人員中產生,每項每代表隊限報2人(對)。 3.踢毽子 (1)每代表隊限報領隊1人、教練1人、運動員男、女各5人。 (2)每項每代表隊男女各限報2人(對)。 4.足球 (1)每代表團總領隊1人,高中組、初中組、小學組各限報1支代表隊,每代表隊限報領隊1人、教練1人、運動員男、女各6人。 (2)每項每代表隊男女各限報3人,不得兼報。 七、運動員條件 (一)運動員必須是有臨沭縣正式學籍的在校學生,經縣級醫院證明身體健康者。 (二)、各代表隊一律不允許棄權,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必須賽前15天向縣教體局寫出書面申請,經領導批準后方可。 (三)縣教體局將對運動員進行資格審查,對弄虛作假、違反規定者,除取消比賽資格和獲獎名次以及團體名次外,并追究教練員及學校校長的責任,全縣通報。 八、競賽辦法 (一)田徑類 1、本次比賽采用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田徑競賽規則。 2、各項目根據報名人數決定賽次,各賽次的參加者由前一賽次的名次或成績決定。 3、不足錄取名次的比賽,減一錄取(高中組不足錄取人數的按實有人數錄取);只有一人報名的項目將取消該項目的比賽,運動員按兼項原則就近改項。 (二)陽光體育類 1.健身操 (1)集體徒手操執行中國健美操協會審定的《2011年-2012年普及性健美操評分規則》創編自選套路部分。 (2)集體徒手操:成套動作時間為2分加減10秒(不含提示音)。 (3)舞蹈啦啦操比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體操運動管理中心審定的《2010-2013年全國啦啦操競賽規則》。 (4)舞蹈啦啦操:成套動作時間為2分15秒至2分30秒。 (5)健身操項目各比賽均先進行預賽,預賽成績列前八名者進行決賽。所有打分項目運動員預賽成績均不帶入決賽,預賽或決賽如成績并列,則按有關完成分、藝術分、難度分等的順序取決,高者列前。如仍相同,預賽抽簽決定名次,決賽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 (6)參賽隊伍不足8隊時直接進行決賽,不足3隊時作表演賽(不計成績)。預賽出場順序賽經抽簽決定;決賽出場順序按預賽名次倒序出場。 2.跳繩 (1)10人跳長繩:繩長10米(繩具可自備,也可使用組委會統一提供的繩具),比賽時間為1分鐘。比賽開始前,2人搖繩,8人全部上繩,發令后進行齊跳,8人同時齊跳成功方計數1次,次數多者名次列前,次數相同以失誤次數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則成績并列。比賽中途繩子停止搖動時,可繼續比賽,8人未能同時齊跳成功,不計數。 (2)10人繞8字跳繩:2人搖繩(間距3.6米、繩具可自備,也可使用組委會統一提供的繩具),8人依次按8字線路從繩子的一邊跳過繩子到另一邊,繩子必須過腳,比賽時間為3分鐘,以3分鐘內通過繩子的累計總人數計成績,人數多者名次列前,人數相同以失誤人數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則成績并列。中途繩子停止搖動時,可繼續比賽,跳繩者不能通過繩子,不計數。搖繩者須在聽到搖繩信號后,方能搖繩,比賽中途搖繩者不能更換,但可換手。 (3)雙人單搖跳繩:比賽時間為1分鐘,采用一帶一單搖跳形式。一名隊員雙手搖繩,另一名隊員跟跳,兩人采用雙腳同步跳或雙腳交替輪換單搖跳的方法,計算跳過繩的次數。次數多者名次列前,次數相同以失誤次數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則成績并列。比賽中途繩子停止搖動時,可繼續比賽,然后接著計數。 (4)單人雙搖跳繩:比賽時間為30秒,隊員兩側手搖繩,雙腳同步跳同時搖繩迅速繞身體2周,計跳1次,次數多者名次列前,次數相同以失誤次數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則成績并列。比賽時繩子未完成2周,不計數。比賽中途繩子停止搖動時,可繼續比賽,然后接著計數。 (5)單人或雙人跳繩比賽場地為長5米、寬5米的平整地面,繩具可自備(賽前需通過組委會統一檢驗),也可使用組委會統一提供的繩具,由裁判員現場計數。 (6)以上項目各比賽均一次完成,錄取前八名。如比成績次數一樣,失誤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 3.踢毽子 (1)比賽用毽子由組委會統一提供(大花毽,高度21厘米—23厘米,重量20克—22克),比賽場地為長5米、寬5米的平整地面。 (2)男子、女子單人踢毽:比賽時間為1分鐘,取有效踢毽子的累加次數作為運動員本人的成績,次數多者名次列前,次數相同以失誤次數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則成績并列。比賽中途毽子落地,可繼續比賽,然后接著計數。在有效比賽場地內,運動員用膝蓋(包括膝蓋)以下部位擊毽子。同一個部位不能連續擊毽,可重復擊毽,但必須在其它兩個及以上部位輪流擊毽后方可再擊毽(運動員要用三個合適的部位擊毽)。毽子踢起的高度超過毽子本身的高度為一次有效次數,否則將算作失誤,但仍可繼續踢。 (3)雙人毽子對踢:比賽時間為3分鐘,比賽時,兩名運動員各自持毽,聽到發令后,將毽相互踢向對方,再由對方踢回,雙方運動員成功接踢毽視為成功一次。如此重復進行,計兩人對踢成功次數,次數多者名次列前,次數相同以失誤次數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則成績并列。運動員自己可連踢調整,但不計數。出場地外踢毽(包括踩線)視為失誤。如中途失誤,可重新開始,累計計數。不足二人對踢一輪不計數。 (4)三人毽子輪踢:比賽時間為3分鐘,比賽時,由1號隊員持毽,聽到發令后,1號隊員將毽踢向2號隊員,2號隊員踢向3號隊員,3號隊員踢向1號隊員,1號隊員成功接踢毽視為輪踢成功一次。如此重復進行,計三人輪踢成功次數,次數多者名次列前,次數相同以失誤次數少者名次列前,再相同則成績并列。必須按順序踢毽,可自己連踢調整,但不計數。出場地外踢毽(包括踩線)視為失誤。如中途失誤,必須從1號隊員重新開始,不足三人輪踢不計數。 (5)當出現以下任一種情況時所踢的毽子為無效次數:膝關節以上的任何部位接觸,過渡毽子,用手來擊打接毽子,毽子在有效區域外,支撐腳部分或全部在有效區域外。故意用手多次接毽子,將被判罰棄權。 (6)以上項目各比賽均一次完成,錄取前八名。如比成績次數一樣,失誤少者名次列前。如仍相同,名次并列,下一名次空缺。 4.足球 (1)一分鐘顛球:每位運動員有1次機會,以1分鐘內顛球次數計數;運動員必須在規定區域內(5m×5m)顛球,超出區域即淘汰;聽從裁判示意開始比賽,并以裁判計數、公布的顛球數為準;選手顛球時,除手臂(肩膀以下部位)以外的身體任何部位均可觸球,顛球過程中不得觸及其它任何障礙物,選手可以玩花式顛球,但仍然以一個計數;如因身邊參賽選手越界影響到選手比賽并導致足球落地的,根據裁判指揮,該選手可繼續進行比賽,同時累積之前的顛球數。 (2)運球繞桿:起點線和終點線的寬度為10厘米,起點線距離第一根標志桿8米,終點線距離最后一根標志桿8米;6根標志桿間距4米“之”字形排列(如附圖所示);球放在起點線上,球動開表,運球者運球依次繞過所有標志桿后,將球在終點線上停穩,停穩瞬間停表,漏過標志桿無成績;每人2次機會,取最好一次成績為最后成績。用時少者名次列前。 九、錄取名次與獎勵 (一)田徑類 高中組各單項均按成績錄取前6名,分別按7、5、4、3、2、1計分;第一名發獎品和證書,2—6名只發證書。初中、小學組各單項均按成績錄取前8名,分別按9、7、6、5、4、3、2、1計分;第一名發獎品和證書,2—8名只發證書。破縣最高紀錄加10分,同一項目同一運動員不重復計分。 (二)陽光體育類 各單項均按成績錄取前八名,分別按9、7、6、5、4、3、2、1計分;第一名發獎品和證書,二至八名只發證書。健身操、啦啦操按三倍計分。 (三)團體總分和體育道德風尚獎 1、團體名次按各代表隊運動員在各項目中得分之和排列名次,高中組錄取前3名給予獎勵;初中錄取前10名、小學組錄取前11名給予獎勵(駐城小學組獎前6名、鎮街小學組獎前5名。各組均設田徑類、陽光體育類、團體總分三項)。如遇積分相等,以各代表隊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類推。 2、本次競賽設精神文明先進集體和個人(名額、辦法另定)。同時團體總分獲獎的代表隊的教練員頒發“優秀教練員”證書。 十、報名與報到 1、各參賽代表隊須按規定填寫“全縣中小學生春季田徑運動會報名單”、“陽光體育類報名單”并加蓋公章,于3月23日前報縣教育體育局基教科;同時,各參賽代表隊須報一份報名單、一份不超過100字的入場式解說詞、并將參賽運動員近期免冠電子照片(用項目+姓名命名)壓縮包發lstyjianglei@163.com,。名單一經報出,均不得換人或改項目。 2、各代表隊3月29日上午9:00到局合堂教室開領隊、教練員會,9:30到局合堂教室開裁判員培訓會,3月30日8:00開幕式。 十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本規程解釋權歸縣教體局,未盡事宜另行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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