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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醫療保障局 臨沭縣衛生健康局 關于集中開展貧困人口門診慢性病資格確認核實備案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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沭醫保發〔2020〕8號 各鎮街醫保經辦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 根據《臨沭縣打贏醫療保障脫貧攻堅戰實施方案(2019-2020)》(沭醫保字[2019]3號)和《臨沭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關于印發臨沭縣脫貧攻堅自查評估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沭扶組發[2020]6號)精神要求,貧困人口符合門診慢性病辦理條件的需及時辦理門診慢性病(包含高血壓糖尿病,以下簡稱“兩病”)。但在醫保扶貧工作自查評估中發現,仍有部分貧困人員未進行門診慢性病資格確認備案,經研究決定,集中組織一次貧困人口門診慢性病資格確認核實備案工作。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確認核實備案人員范圍 我縣相關部門確認的貧困人口,指建檔立卡貧困人員、低保對象及特困人員。 二、時間安排 (一)確認核實階段(4月10日-4月15日)。各鎮街衛生院要抽調人員力量,根據縣醫保經辦機構提供的轄區內貧困人口門診慢性病確認備案信息,結合貧困人口公衛檔案和實地入戶走訪,核查我縣現有貧困人口是否存在門診慢性病應辦未辦情況。同時,要建立好相關工作臺賬。 (二)確認備案階段(4月16日-4月20日)。存在門診慢性病應辦未辦情況的,各鎮街衛生院要根據有關門診慢性病資格確認備案要求和確認標準,安排相關人員準備好確認備案材料,及時報送各鎮街醫保經辦機構;各鎮街醫保經辦機構要簡化貧困人員門診慢性病申請材料,暢通綠色通道,應辦盡辦,確保患有門診慢性病貧困人員享受到該享受的醫保待遇。各鎮街衛生院印制門診慢性病服務手冊的,要注明病種,并及時發放到位。 (三)督導檢查階段(4月21-30日)。醫保部門、衛健部門抽調相關人員組成檢查組,對全縣貧困人口門診慢性病辦理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并隨機抽選部分貧困人口入戶走訪,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弄虛作假、應辦未辦等情況。 三、有關要求 一要高度重視。各鎮街醫保經辦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要高度重視貧困人員門診慢性病確認核實備案工作,將其作為當前重點工作,抽調人員,迅速行動,嚴格按照工作部署時間節點完成核實備案工作,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常態化管理。 二要嚴格把關。各鎮街醫保經辦機構、各定點醫療機構要嚴格按照門診慢性病資格確認備案要求和確認標準進行確認備案,嚴禁弄虛作假。 三要動態管理。在集中核實確認備案后,各定點醫療機構要隨時根據貧困人口新患門診慢性病情況,及時主動幫助貧困人口準備申請材料,按照規定程序辦理門診慢性病,并建立好工作臺賬,實現貧困人口門診慢性病確認備案動態管理。 臨沭縣醫療保障局 臨沭縣衛生健康局 2020年4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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