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三實驗小學實驗傷害事故的防范及處置預案 | ||||||||||||||||||||||||
| 2026-01-1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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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領導: 學校領導,學校值周教師,班主任教師,學校任課教師。 二、報告程序: 1、學校校長。2、學校教導處。3、安全干事。 三、處置措施 1、一旦因實驗室操作不當或者違反操作規程,造成中毒、爆炸、觸電、灼傷、割傷等傷害,任課教師馬上穩定全班學生情緒,迅報告學校教導處和相關班主任教師,并迅速把受傷學生送到指定醫院救治。 2、如果情況緊急,馬上聯系車輛或撥打“120”救護。 3、在救治學生的同時,班主任教師要及時聯系學生家長,及時趕到醫院。 4、規范處置醫療費用,如屬于學生違規操作,應由學生家長完全承擔,如屬于教師教學失誤或未教授學生安全操作規范,則應由該教師全部承擔。 四、注意事項 1、切實加強實驗教學,所以試驗必須在教師的指導下進行,教師要講清楚正確的實驗步驟、注意事項,學生在動手操作時,教師要加強巡視,注意對實驗能力較差學生的觀察和指導,以免事故發生,或及時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 2、加強實驗室的管理。 3、實驗教師必須具備必要的實驗課的知識,定期或不定期對實驗室儀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處理過期化學藥品或破損的器皿等。 4、實驗室必須建立相應的規章制度,照章辦事。 5、學校分管實驗室領導要對實驗教師進行安全教育,定期對實驗器材進行安全檢查。 6、總務處要定期對實驗室的各種硬件設施如電線、煤氣、開關、插頭等進行安全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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