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青云鎮中心小學安全責任制度 | ||||||||||||||||||||||||
| 2024-10-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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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長)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學校工會依法組織教職工參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3.學校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 4.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是抓防火、防盜、防校舍倒塌、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內外意外傷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制定必要的安全應急預案、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學校安全網絡體系;定期召開學校的安全工作專項會議;對學校門衛、財務室、教學樓、辦公室、實驗室、電腦房、電教室、圖書館、檔案室等教學重地和用電、用水設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6.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7.學校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負責實施,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準。 8.學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嚴格管理,規范使用。 9.學校將容易發生火災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0.教職工下班時,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11.學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順利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 12.學校分管領導、衛生老師定期組織食品衛生檢查,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倡導學生建立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不潔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學校按照學生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點,建立和健全保障學生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 1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租用有資質的客運公司的車輛,中速行駛,嚴禁超載。 1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按照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16.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17.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做到衛生、安全。 18.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不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學校給予必要照顧。 19.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教職員工在工作崗位上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不擅離工作崗位。教職員工將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學生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學校和家長。 21.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 22.學校每天安排人員對校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匯總一次檢查情況并報學校領導。 23.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具體負責人。學校安全負責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學校發生火災時,立即報警,及時疏散人員,迅速撲救火災。 24.學校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重大險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學校負責人按規定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管理的各種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應急、處置機制,做到教育經常、管理嚴密、防控到位、信息暢通、反應迅速、應急處置及時妥善,責任具體落實到人。 26.經常組織人員對學校各部位和學生學習、活動等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認識、查責任、查隱患、查措施、查落實,確保思想認識到位、組織保證到位、預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實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學校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隨時處理,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保證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學校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若中途人員調換必須補簽安全責任書,大型活動與負責該項活動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28.學校大型活動制定安全預案,安全預案提交安全領導小組討論,可行后方可實施,組織師生演練,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增強防范能力。 29.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按照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嚴格控制學生家庭作業量。 30.嚴格執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對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堅決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31.加強學校安全督查工作,通過上級檢查形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把學校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做到督查檢查到位,不斷提高檢查的質量和效果。 32.深入開展平安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積極構建學校現代化的安全技術防范體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強校園內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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