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青云鎮白旄初級中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1-03-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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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特制定以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由實驗員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沙池、滅火器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微機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對因無視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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