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四初級中學家長接送學生安全制度(2023年) | ||||||||||||||||||||||||
| 2023-04-2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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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規范學生和接送人員出、入學校,我校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1、家長要遵守學校各項制度,及時了解學校開放學時間,認真履行監護人職責。 2、家長接送孩子時請注意個人儀表形象,要儀表整潔,服飾整齊,文明禮貌,言談舉止為孩子做表率。 3、為保證安全,學生應由其成年直系或成年親屬來接,并請提前聯系班主任。 4、我校為封閉式寄宿制學校,學生在校期間,生病需要回家治療或班主任約談家長需經一下程序進校: (1)家長在校門口與班主任或值班老師通話; (2)班主任或值班老師重新與門崗聯系后經門衛確認; (3)填寫《外來人員出入登記單》方可進校; (4)進校后拿《登記單》履行完請假程序或辦完事情讓接待人簽字,出校門時連同學生《出門條》等一并交給門衛。家長在校內不影響老師正常上課。 5、家長接送孩子時,一切車輛不允許進入校園,不得將車輛停放在校門口沖大門的地方,避免交通擁堵。 6、學生因各種情況需要走讀的須簽訂《安全協議書》,必須由家長親自接送,不能自行上下學。 7、家長要尊重、理解和支持學校門衛、安保人員的工作,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學校制度,積極配合門衛、安保人員維持好上下學校門口秩序,做文明家長。 8、家長與老師談話、通電話時間不宜過長,以免影響老師的正常工作。 9、對違犯《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學校門禁制度的人和事,學校將報請上級管理部門和公安部門嚴肅查處。敬請社會群眾和廣大家長與學校密切配合,為孩子們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校園環境。 臨沭縣第四初級中學 2023年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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