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曹莊鎮初級中學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023) | ||||||||||||||||||||||||
| 2023-02-1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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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食品衛生管理,提高學生的健康水平,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食堂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堅持為學生服務,為教學服務的方針,加強食品衛生管理,確保師生飲食衛生安全。 第二章工作人員管理 第三條學校食堂工作人員每年必須到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工作人員要講究個人衛生,勤洗澡、理發,勤洗衣服、被褥,勤換工作服,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 第四條學校食堂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從業人員要有健康證,新招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 第五條學校食堂必須按規定項目和標準使用消毒藥劑、消毒設施,做好餐具、用具的消毒工作。 第六條學校食堂必須有食品留樣柜,每餐都要有食品留樣。 第三章環境衛生 第七條食堂的內外環境必須保持清潔衛生,應采取必要的滅(防)蠅、防鼠、防其他有害昆蟲措施。 第八條食堂的內外環境必須與化學性污染、生物性污染、物理性污染保持規定的間隔距離。 第九條食堂的內外環境必須有良好的采光、通風設施。 第十條食堂的內外環境必須定期消毒。 第四章設備及用具管理 第十一條食堂的設備和用具,必須符合國家衛生管理相關規定,做到離地、離墻、離門窗30厘米。 第十二條食堂的蒸汽房、售飯間、儲藏室、更衣室、清洗消毒間必須專用,不得存放其他雜物。 第十三條食堂的設備和用具必須按規定進行清洗、消毒,做到無油漬、無殘渣、無異味,用具用后必須洗凈保潔。 第五章加工管理 第十四條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必須洗凈、分類、葷素分開存放,不得使用變質、污染的食品及原料。 第十五條食品原料必須按照粗加工、精加工、半成品、成品的順序進行加工。 第十六條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必須燒熟煮透,其中心溫度不低于70 ℃。 第十七條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成品應當有明顯標志。 第十八條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清潔工具和餐飲用具及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 第十九條加工后的食品應當按照要求及時使用或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及時使用。 第六章飲用水管理 第二十條供應的飲用水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 第二十一條水質必須檢測合格。 第二十二條供應開水必須有保溫設施,不得使用自來水和井水。 第二十三條開水桶應當有蓋子,不得使用無蓋的開水桶。 第七章成品與半成品保管 第二十四條加工后的熟制品應當冷卻并儲存在專用冰箱(柜)中,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及時使用。 第二十五條半成品應當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或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及時使用或冷藏。 第八章餐(飲)具及廢棄物管理 第二十六條餐(飲)具必須按照要求進行清洗、消毒,并做到分類使用、分類儲存。 第二十七條消毒后的餐(飲)具必須儲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第二十八條廢棄物必須按照要求分類收集、存放和處理,禁止將廢棄物隨意倒放或傾倒。 第二十九條餐(飲)具必須由專人負責收集、運送、清洗、消毒。運送、處理餐(飲)具的容器應當安全、無害,防止污染環境。 第三十條廢棄物存放設施應當定期清洗、消毒。 第九章食品留樣 第三十一條每餐必須留取不少于100g的`食品樣品,立即送至當地食品檢驗機構或檢驗合格的留樣場所。 第十章監督檢查 第三十二條縣衛生監督機構應當對學校食堂的食品衛生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監督檢查,必要時對學校食堂的餐飲食品進行抽檢,并記錄監督檢查結果,對不符合要求的學校食堂可以要求學校進行整改。 第三十三條學校應當配合衛生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 第三十四條學校食堂不得聘用無健康證的人員。學校食堂的工作人員、新招收的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到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第三十五條學校食堂應當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檔案,記錄日常管理情況,并保存2年。 第十一章責任追究 第三十六條學校食堂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食堂的食品安全負總責。 第三十七條學校食堂的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有關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規、規章和食品安全制度,并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 第三十八條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應當立即報告當地衛生監督機構,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 第三十九條學校食堂發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應當立即組織救治、進行檢驗,召回問題食品,停止經營,并及時向所在地教育、衛生部門報告。 第十二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臨沭縣曹莊鎮初級中學 2023年2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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