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安全管理制度(2023) | ||||||||||||||||||||||||
| 2023-02-0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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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全責任制度 1.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校長)是本校安全事故防范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校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學校工會依法組織教職工參加本校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在安全方面的合法權益。 3.學校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有關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宣傳,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體教職工和學生的安全意識。 4.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是抓防火、防盜、防校舍倒塌、防觸電、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校內外意外傷害的教育和防范工作。 5.抓好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措施是:建立健全安全責任制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建立安全工作會議和安全教育制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抓好各項安全制度的落實;制定必要的安全應急預案、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建立學校安全網絡體系;定期召開學校的安全工作專項會議;對學校門衛、財務室、教學樓、辦公室、實驗室、電腦房、電教室、圖書館、檔案室等教學重地和用電、用水設施提出安全防范要求;建立崗位安全責任制度;把安全工作納入學校年度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6.學校購置和使用的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質量,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 7.學校各類房屋建筑及其附屬設施的建造,委托有相應資質的勘察、設計、施工和工程監理單位負責實施,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準。 8.學校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物品嚴格管理,規范使用。 9.學校將容易發生火災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10.教職工下班時,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 11.學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順利暢通,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 12.學校分管領導、衛生老師定期組織食品衛生檢查,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倡導學生建立良好的飲食衛生習慣,教育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不潔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13.學校按照學生不同年齡的生理、心理以及教育特點,建立和健全保障學生安全的各項管理制度。 14.學校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租用有資質的客運公司的車輛,中速行駛,嚴禁超載。 15.學校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按照規定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 16.學校對學生進行勞動技能教育以及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等社會實踐活動,確保學生安全,嚴禁以任何形式、名義組織學生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勞動或者其他危險性勞動。 17.學校向學生提供的藥品、食品、飲用水以及文具或者其他物品,符合國家和行業標準,做到衛生、安全。 18.學校組織安排的勞動、體育運動等體力活動,不超出學生一般生理承受能力,對不適應某種場合或某種活動的特異體質的學生,學校給予必要照顧。 19.嚴禁教職工侮辱、毆打、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20.教職員工在工作崗位上履行保護學生安全的職責,不擅離工作崗位。教職員工將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學生異常情況及時告知學校和家長。 21.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學校,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墻或房墻構筑建筑物。 22.學校每天安排人員對校內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每月匯總一次檢查情況并報學校領導。 23.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立即報告具體負責人。學校安全負責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學校發生火災時,立即報警,及時疏散人員,迅速撲救火災。 24.學校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重大險肇事故或治安事件后,學校負責人按規定程序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25.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組長的安全領導小組,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管理的各種制度,建立安全管理、教育、防控、應急、處置機制,做到教育經常、管理嚴密、防控到位、信息暢通、反應迅速、應急處置及時妥善,責任具體落實到人。 26.經常組織人員對學校各部位和學生學習、活動等場所進行全面檢查,做到“五查五到位”,即查認識、查責任、查隱患、查措施、查落實,確保思想認識到位、組織保證到位、預防措施到位、整改落實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學校每天檢查一次,發現問題隨時處理,把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之中。 27.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長效管理機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保證安全工作有章可循。學校與班主任、任課教師,班主任與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若中途人員調換必須補簽安全責任書,大型活動與負責該項活動的人員簽訂安全責任書。 28.學校大型活動制定安全預案,安全預案提交安全領導小組討論,可行后方可實施,組織師生演練,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增強防范能力。 29.嚴格控制學生在校時間,嚴格按照教學計劃組織教學,嚴格控制學生家庭作業量。 30.嚴格執行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學校安全管理規定。對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堅決按照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嚴肅處理,決不姑息遷就。 31.加強學校安全督查工作,通過檢查形式,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把學校各項安全防范措施真正落到實處,做到督查檢查到位,不斷提高檢查的質量和效果。 32.深入開展平安和諧校園創建活動,積極構建學校現代化的安全技術防范體系,提高人防、物防、技防水平,增強校園內部安全防范水平和學生自我保護能力。 2.安全教育制度 1.學校經常對學生進行各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內容包括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游泳安全、使用燃氣安全、用電安全、校內外活動安全、假期安全、防范傳染病等,提高學生自我保護意識和遇險自救能力。 2.學校重視學生的心理衛生教育,通過各種方式使學生保持健康開朗的心理狀態。關心有心理疾病的學生,幫助學生克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礙。 3.根據不同季節特點,明確學校安全教育的重點。春季安全教育的重點:傳染病的預防教育、火災預防教育、春游等社會實踐活動中的交通安全和飲食衛生安全教育;夏季安全教育的重點:洪水、暴雨、雷擊、臺風等災害天氣預防教育、溺水預防教育、食物中毒預防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性侵犯預防和應對教育、用電安全教育;秋季安全教育的重點:運動受傷預防教育、建筑安全教育、消化道疾病預防教育;冬季安全教育的重點:防寒保暖教育、煤氣中毒預防教育、戶外冰雪體育運動安全教育和冰面溺水預防教育、火災預防教育、雪霧天氣交通安全教育。 4.開展安全教育的同時,不能只停留在口號和說教上,一定要進行實際演練。通過安全演練,增強教育效果。 5.開展安全教育的同時還要提高學生應對安全事故的能力。比如學校對學生進行溺水預防的安全教育時,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教育學生不要到不安全的水域去游玩,二是教會學生游泳,提高學生的游泳技能。 6.安全教育要明確教員,列入課程,確定時間,編寫教案,納入考核,防止安全教育走過場。 7.加強安全知識教育,提高自我防護意識。以學校常規安全知識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為重點,結合季節特點和學校實際開展防安全事故方面的知識教育,特別要加強防交通、防溺水、防火災、防擁擠踩踏等事故知識教育,增強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要把安全教育納入教學計劃,列入課表,在地方課程中開設安全專題教育,通過安全教育日、專題報告、安全知識講座和學科教學、班團隊活動進行安全知識教育。 3.學校安全工作例會制度 一、每星期召開安全工作例會,例會時間為星期一下午。 二、安全工作例會時間在半小時左右,安全例會每星期一次,特殊情況順延至周二上午。 三、由分管領導匯報一周內主抓安全工作的思路和安全工作、教育教學管理存在的問題,共同探討安全治校、治學、治生的方法。 四、總務主任:負責校舍維修、電路安全等等,負責學校學生安全工作,教導主任:負責教學過程安全,教科研主任:負責學前工作安全和老師工作安全。 五、通過安全例會調動學校領導、人人參與安全工作管理,通力合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六、安全例會不留于形式,人人能發現學校不安全隱患,安全周匯報記錄要有對不安全隱患的改善辦法。達到安全工作例會的實效性。 4.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值班期間代表校長處理校內事務,發現學校存在的問題應作好記錄并及時向校辦或有關部門通報,妥善處理突發事件,重大情況及時向校長匯報。 2.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上下兩班值班人員要做好交接工作,接班人員未到崗,前班人員不得離崗。 3.值班人員當班巡視校園不得少于3次,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崗、脫崗,不得在值班時間內飲酒。 4.值班人員督促門衛等人員做好相關的安全保衛工作。 5.值班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崗的,應事先與其他值班人員協商頂班,并到學校有關部門備案。 6.值班人員熟悉學校消防、防盜等設施、設備,會熟練使用消防滅火器材。 7.安全使用電器等設備,用后及時關閉電源,保持值班室整潔。 5.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1.學校將容易發生火災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部位確定為學校消防安全的重點部位,并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2.學校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明火作業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并辦理動火證,動火證應當注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準人。動用明火落實消防措施。 3.員工下班后,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學校拉接臨時電源線須經單位安全部門審核批準。 4.學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定期對消防設施和器材進行維護保養、更換,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噴淋等設施完好有效。嚴禁長時間占用疏散通道以及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5.學校根據消防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義務消防員,配置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6.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7.學校根據建筑場所的使用性質、火災危險性、可燃物數量、撲救難易等因素,足量配置相應類別的滅火器材。 8.舉辦大型活動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落實安全事故防范措施。 9.學校根據學生不同年齡層次和特點,安排消防知識教育的內容和課時;結合“安全月”活動和季節的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 10.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專(兼)職消防管理員等人員,按規定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崗位培訓。 11.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有關部門或人員,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結合重大節日、重要活動和季節特點,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 12.職能部門和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根據不同季節對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進行日常防火巡查,并做好巡查記錄,巡查的主要內容包括: (1)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 (3)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消防設施是否完好。 (4)消防器材是否在位、完整等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13.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根據《消防法》的要求,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并做好檢查保養記錄。 14.學校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凡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立即整改;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限期整改;對暫時不能改正的火災隱患,制定應急防范措施,盡快落實整改。 15.學校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檔案,把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與獎懲管理結合起來。 6.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要積極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工作。要把對學生進行森林防火教育和消防安全教育作為當前學校教育的重要任務予以落實,要利用各種途徑和機會,教育學生不要上山玩火,尤其是在組織春游、掃墓等活動時,不得擅自用火。同時要加強火災逃生、森林防火知識的宣傳和技能培訓,嚴禁中小學生參加森林火災撲救。 2.精心組織,認真落實“五個一”宣傳教育,即每班出一期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黑板報,上一堂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知識課,向每一位學生發一份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傳卡,每名學生寫一篇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作文,每位學生給家長寫一封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宣傳信。 3.加強領導,認真落實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責任。要切實加強對學校森林防火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領導,校長要親自抓,要加大工作力度,層層分解任務,明確工作職責,把每個區域、每個環節、每一項工作的防火消防安全責任落實到人。要認真學習、宣傳和執行《消防法》等法律法規,提高認識,落實法律法規規定的各項工作。按照“四不放過”(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嚴格實施安全工作過錯責任追究。校長是本校的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4.加強檢查,及時發現和整改消防安全隱患。要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大排查,對電路、鍋爐、煤氣、化學物品等易引發火災的設施、物品重點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要加強對學校消火栓、滅火器等滅火設施設備的檢查,發現藥品過期、水壓不足、設備損毀等問題,要及時整改。要建立消防檢查記錄臺帳制度,每次檢查要有書面記錄,詳細記載檢查時間、檢查范圍、檢查內容、發現的問題以及整改要求和措施,檢查人員在書面記錄上要簽名,安全隱患及整改要求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由領導在檢查記錄上簽名并及時組織整改。 5.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對辦公樓、教學樓、綜合樓、實驗室、文體活動場所要有專人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每個消火栓、每只滅火器都要編好號,落實專人負責管理,學校要把所有消防設施、設備登記造冊、存檔備查,要將消防設施的財產編號、管理人員姓名和聯系電話、放置地點等信息制成標簽貼在滅火器和消防栓等設施設備上。 6.加強對師生員工的教育和訓練。要有計劃地向師生員工宣傳安全用電、實驗操作等消防安全知識,促使他們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幫助他們提高應對火災險情的能力。假期中不再使用的教學樓、綜合樓等場所,要確保關閉電源總開關及所有的用電設備。 7.要根據《關于學校突發消防事件應急處置預案》精神,結合學校實際,修訂和完善學校火災應急預案。要根據學校情況的變化和實踐中發現的問題及時修訂完善。應急預案要體現及時性、有效性和高效率。要適時組織師生員工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并把它納入學校的年度工作計劃和班子人員的職責分工。 8.對學校的防火工作,不但要加強監督管理,更要加強檢查和指導,使本校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和消防安全工作做到實處。 7.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制度 1.建立學校安全隱患臺賬,是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制度,是落實科學發展觀、體現以人為本、均衡教育發展的一項重要舉措,是構建和諧平安校園的重要內容。其目的在于從制度上保證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部門責任的落實,安全隱患整治工作的跟蹤問效和責任追究,有計劃、有步驟地消除學校安全隱患,有效防止學校安全事故的發生,推動學校和諧、持續、健康發展。 2.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安排專人排查;各排查人員必須有高度的警惕性和強烈的責任感、使命感,按有關安全規章及學校規定高質量完成工作任務、責任目標。 3.學校安全管理臺賬是一項系統性工程,有人員機構、檢查資料、管理制度、工作措施、文件、會議紀要、整治報告單和整改通知書等構成。 4.根據學校實際情況,一般安排排查以下部位,并明確排查責任人: (1)校舍安全隱患排查; (2)飲用水安全檢查; (3)用電及消防安全隱患排查; (4)教學樓安全隱患排查; (5)體育場館及體育器材安全隱患排查; (6)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排查; (7)其他安全隱患排查(欄桿、書架及其他公共設施)。 5.安全隱患排查人員,又是安全管理責任人,因此消除安全隱患的重點是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根據各崗位的特點,想法保證學校設施設備、飲用水的安全性。 6.排查工作采用輪流密集排查方式進行,排查人員根據排查對象的特征確定排查時間。 7.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認真仔細,不能有任何疏漏,除不可抗原因外,出現安全事故,追究排查責任人的責任。 8.排查責任人在排查時要作好記錄,有險情隱患應及時向校長匯報。自己可以處理的應及時消除隱患,不能應急的應及時提出處理方案,交由學校討論解決。重大險情學校應及時向上級報告。 9.具體負責學校安全工作人員必須制訂好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好檢查督促工作;政教處負責學生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并收集好有關資料;總務主任負責安全隱患的排查與排除。未履行好自己的職責,造成安全事故的,由責任人直接負責。 10.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維護保養設施設備。向廣大師生告知危害因素、危險狀況,在安全隱患部位及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立安全警示標志。對重大危險源實施有效監控。堅持安全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排查、整改月報告制度,學校將當月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情況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11.學校對排查出來的各類安全隱患要進行登記,建立臺賬,并制定隱患和不穩定因素整改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時間,嚴格落實“五個一”包靠工作制度(即一個問題、一名領導、一套班子、一個方案、一抓到底)及時進行整改。如有重大安全隱患不能解決或整改有困難的,要及時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8.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 1.學校將制度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2.學校將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的情況,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3.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或因組織活動需要調休的,班主任至少提前一天通知家長。 4.學校某處的確有安全隱患的,向相關部位書面告示,并由教師教育學生不得擅入危險區域。 5.學生未正常到校上課的,班主任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了解未到校原因。 6.學校建立學生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向學校告知制度,以便在教育教學活動中了解學生身體情況,合理安排其活動量。 7.班主任在新常年開始時應向監護人了解學生是否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監護人應如實說明情況,并附醫院證明或其他相關證明,提出需要減輕活動量的個體要求,班主任負責做好書面檔案,并書面通知有關課程的老師。 8.各學科老師組織教學中有責任根據學生的健康狀況適當調節和控制有特異體質和特定疾病的學生的活動量。 9.學生在學校期間出現安全事故時,所有現場或知情教職工和學生都有進行緊急救護和報告學校的責任。 10.一旦發生學生傷害事故,在場的老師和學生應該立即護送被傷害者到校醫務室治療,情況嚴重者須立即送醫院,或者撥打120電話求助,同時知情師生立即向班主任、所在部門報告,情況嚴重時立即報告校長。 11.班主任、各級部、學校領導在接到學生傷害事故報告后,應該首先安排被傷害學生的救護醫療和通知監護人,然后調查事發的經過和主要原因。級部和班主任責學生一般傷害事故的調查處理,重大傷害事故校長參與處理。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按照國家頒布的《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進行。 12.學校在學生自愿的前提下協助學生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9.學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堅持不懈地對學生進行道路交通安全知識的教育,讓每一個學生從小懂得遵守交通法規光榮、違反交通規則恥辱。 二、學生上學、放學必須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三、車輛、行人必須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四、嚴格注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服從交通指揮。 五、行走時要專心,注意周邊情況,不要東張西望,不準勾肩搭背、三五成群并肩而行,不在公路上玩耍、追逐、打鬧、嬉戲,不邊走路邊看書報或做其他事情。 六、步行時,在橫穿街道、公路或交叉路口時,應注意來往車輛。在無來往車輛時,從人行橫道線內通過。 七、前進途中,遇到路邊堆放障礙物時,要特別注意來往車輛,待無來往車輛通過時再通過,并且要靠安全一側。 八、在霧、雨、雪天等天氣行走,最好穿著色彩鮮艷的衣服,以便于機動車司機盡早發現目標,提前采取安全措施。特別是雨天,要穿好雨衣,帽檐不可擋住視線,如果撐雨傘不能讓雨傘攔住視線,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九、規范乘車,任何人不準搭乘“三無”車輛、非客運車輛、超載車輛,更不得搭乘摩托車、農用車、卡車、拖拉機等車輛。學校門衛、值班教師負責學校校門口的交通秩序 十、建立健全“家校聯系”制度,學生未按時到學校上課,班主任教師要在第一時間與家長取得聯系,并及時報告學校;學生未按時返家,家長要及時報告學生的班主任教師,避免意外傷害。 十一、教職工必須依法駕駛和擁有機動車輛,按時到學校和公安部門登記,不得非法從事營運活動,規范停放車輛。 十二、學校集體一律不得經營車輛接送師生,因工作和學習.確需集體使用客運車輛,必須經學校校長批準并報縣教育局備案后,方可組織教職工或學生搭乘安全可靠的校車。 十三、出現道路交通或其他意外事故,任何人都有立即報告和報警求助的義務,所有教職工都有緊急救援的義務和責任。 10.開學申報制度 1.開學前一周,學校組織對教學樓、綜合樓、廁所等教學場所和教學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安全大排查,徹底整改各類安全隱患。 2.學校確認無任何安全隱患后,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提出開學申請。 3.教育行政部門對學校進行安全隱患復查,對不具備開學條件的學校責其限期整改或暫緩開學,直至將所有安全隱患整改完畢。 4.開學后,要結合學校實際,及時調整安全組織,完善各種安全制度、措施及應急預案,以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實施。 11.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能力;必須堅守崗位,不準遲到、早退,不準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服從學校保衛處的管理,嚴格執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3.門衛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上課時間學生出門須持由班主任簽字的請假條方可放行。禁止學生攜帶不衛生食品、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后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室等候。 7.教育門衛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學校門衛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保衛處考核,對在工作中有突出表現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12.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教室鑰匙應指定專人保管,做到按時開門,放學后及時關窗鎖門。如需到公共教室或操場上課,要關閉教室門窗、鎖好門。 2.教室內課桌椅要編號登記,實行專管專用,按照指定位置就座。 3.維護教室衛生,愛護教室內的各類公共設施,不在課桌上亂貼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4.保持教室安靜,不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課間不進行打牌、下棋、打球等活動,不亂起哄。 5.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財物,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手機、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貴重物品。 6.要嚴格按多媒體操作規程操作多媒體設備并做好設備使用交接手續,禁止學生使用多媒體設備。 13.圖書(閱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圖書管理員應熱情為師生服務,為教學服務,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做好保管和借閱工作。 2.圖書室須建立圖書登記制度。包括總體登記、個別登記和注銷登記,做到帳帳相符。新購進的圖書都要及時分類、編號、登記、上架、并定期清點核對,做到帳物相符。年終將一年的報刊裝訂成冊歸類存放。損壞的圖書要履行注銷手續。 3.圖書室保持清潔、干燥、通風、避光,做好防火、防塵、防霉、防蛀、防盜工作;室內應保持肅靜和環境衛生,不大聲喧嘩,不亂拋果皮和紙屑等,不隨地吐痰。 4.加強圖書資料的流通工作,提高資料的利用率。借閱圖書要憑借借書證辦理手續,一次不得超過規定的本數,按時歸還,對借出逾期不歸還者,圖書管理人員要定期追繳,對損壞、丟失書刊者按有關規定處理。 5.圖書目錄設置以卡片為主。圖書室應設有書名目錄和分類目錄、增設著者目錄。做好檢查和修補工作,還書時要認真檢查圖書是否完好,管理人員要及時修補損壞的書籍、雜志。 6.愛護圖書,損壞賠償。管理者要教育讀者借閱圖書、報刊時應予愛護,不得批點、折角、涂改、污損、剪裁、影描、撕毀或遺失。如發現上述現象,應視情節輕重按規定由借閱人賠償;故意破壞者要從重處罰。 7.讀者進閱覽室要遵守閱覽室的一切制度。認真辦理登記填寫手續,讀者閱讀書報,須在室內進行,不得帶出室外,閱完后按時交還;讀者在閱覽室必須保持安靜,不得大聲喧嘩,不得相互嬉鬧,要注意清潔衛生。 14.圖書室教師借閱安全管理制度 1.圖書室除按計劃組織學生課外閱讀外,僅供本校教職員工借閱。 2.凡本校教職工借書,必須遵循圖書室規定,辦理借閱手續。 3.每次借書不得超過2冊,借閱時間為一月(工具書可延長至學期末),每學期末清查一次書籍,收回所有外借書刊。 4.凡借閱者必須妥善保管圖書,不得在書刊上批注、勾劃、撕剪,不得轉借或丟失,否則按規定賠償。 5.凡調離本單位的教職員工,必須先還清所借書籍,方可辦理離校手續。 15.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實驗室安全工作實行各級主管領導負責制,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的安全法規、制度,經常對師生開展安全教育,切實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落實防火、防盜、防污染、防事故等方面的防護措施,并定期進行檢查,作好檢查記錄。實驗室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室的安全要求及配備的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3.實驗室要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工作人員下班時,必須關閉電源、水源、氣源、門窗,用余的一般藥品要保管好。當班教師要配合值班人員進行安全檢查。 4.實驗室對自燃、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等危險品要加強管理。使用劇毒藥品一定要嚴格按照有關規定審批,兩人領取,領用數量應用多少領多少,對用余的危險品應及時交危險品倉庫暫存,嚴禁存放在實驗室內。對領、用、剩、廢、耗的數量必須詳細記錄,專人負責管理。 5.凡有危險性的實驗,必須兩人以上進行,任課教師必須首先講清操作規程、安全事項,再進行實驗。不得讓非實驗人員操作。凡須持證上崗的崗位,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6.對于易燃、有毒氣體鋼瓶和壓力容器,應嚴格按規定存放于專門地點,用后及時關閉閥門開關,嚴禁違章操作。 7.嚴禁亂拉亂接電線,經常檢修、維護線路以及通風、防火設備等。嚴禁在實驗室內抽煙及未經批準動用明火。 8.對違反安全制度,不遵守實驗操作規程,工作不負責任,以致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必須追究責任,按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16.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上報制度 為了預防、控制學校突發事故的發生,提高快速反應、信息上報和應急處理重大突發事件的能力,確保學校各項設施的安全運行,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教研、辦公及生活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目標 1、普及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常識,提高師生、職工的配合意識。 2、建立快速反應、信息上報和應急處理機制,及時采取措施,確保重大突發事件達到及時上報、控制,保障學校及師生安全。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立足于防范,抓早、抓小,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究,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做好宣傳普及重大突發事件的防控措施,提高師生應對突發事件的水平,及時采取預防與控制措施,防止事態的擴大。 2、統一指揮,快速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于違法行為,依法追究責任。成立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全面負責重大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形成處置重大突發事件的快速反應機制。一旦發生重大事件,確保發現、報告、指揮、處置等環節的緊密銜接,做到快速反應,正確應對,果斷處置,力爭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3、加強保障,重在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領導精力、經費保障和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提高工作效率。 4、條塊結合,以塊為主。發生突發事件后,在重大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重大突發事件的預防和控制工作實行條塊結合,以塊為主。 5、快速反應,運轉高效。建立預警控制和處理快速反應機制,強化人力、物力、財力儲備,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即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處理,及時快速對突發事件做出反應。 6、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發生突發事件后,各相關部門負責人要立即深入第-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群防群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三、組織管理 (一)組織機構 突發事件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劉鵬 副組長:王朋 成員:胡琳若、王路、英玉靜、高永勝、吳上艷、宋佳穎 (二)主要職責: 1、負責信息上報、應急預案的制訂、修訂、處置。 2、檢查監督突發事件的防控措施。 3、第一時間到達現場,指揮、控制和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4、及時通知.上級領導,并以多種方式通知全校師生。 5、寫出突發事件的情況報告。 (三)上報原則 不瞞報,不漏報,不虛報,第一時間實事求是上報石門鎮中心小學和縣教育局及派出所等有關部門。 四、各類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反應 (一)重大突發火災事故 1、由于供電線路短路引起的,應在第一時間切斷所有電源,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并報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若火勢較大,應及時向“119”報警求援,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 2、由于使用電、氣焊引起火災事故,應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使用滅火器滅火,向突發事件領導小組報告,若火勢較大,應及時向“119”報警求援,爭取把損失降到最低,并上報教育局。 (二)重大財產失竊 1、發現作案人員在偷盜或破壞重大財產時,在場人員一方面迅速通知保安和單位領導,同時大聲制止作案人員行為。 2、在制止作案人員時,注意不要靠近,不要直接單獨正面與作案人員沖撞,可在牢記作案人員容貌、身材特征的基礎上以喝止為上。 3、清點失竊或損壞的財產,上報財產損失情況給石門鎮中心小學和縣教育局,積極配合當地派出所抓捕作案人員。 4、加固有關設施,彌補有關安全防患工作的缺漏。 (三)人員發生重大沖突 1、由在場人員上報校長,呼叫110報警,再上報石門鎮中心小學和縣教育局。 2、在場人員迅速阻止事態擴大,有關人員陪同受傷者就醫。 3、根據情況發展事態上報教育部門及師生、家長,調查事實經過,對當事人作出相應的處分。 (四)暴力及重大意外事故 1、 學校平時要定期召開學生、職工大會,對安全提出要求, 邀請公安部門講法制課,增強師生的法律意識。發揮班主任和學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細致地開展學生工作,發現學生之間的矛盾及時處理。 2、學校大門實行封閉式管理,嚴格執行來訪登記制度,防止壞人進校園滋事。 17.學校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為了加強學校大型活動、社會實踐的安全組織和管理,切實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預防和避免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組織師生大型活動、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活動方案,方案要有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同意后方可實施。組織校外大型活動,應當將安全方案報送教育行政部門或相應的行政主管部門備案。超過500人以上的大型集體活動,應當按照《大型群眾性活動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報活動所在地公安機關批準。請示要附活動方案、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預案和責任人名單等。 二、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大型活動,事先排查不安全因素,制定安全、保衛、意外事故的應急預案。外出前必須有針對性地進行安全保護教育、組織紀律教育等。 三、每次活動應有具體的責任人,并按照每班至少兩人的數額安排教職員工進行全程陪護和管理。 四、組織學生到校外集體活動應當按照相關規定進行,事前應勘察活動場所,應對活動場所、行進路線、交通工具、器材設備等進行安全檢查。 五、活動開始前,學校應當對學生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以書面形式將活動的時間、地點、內容、注意事項、活動結束時的地點、是否同意參加等告知監護人,監護人應當在回執上簽字并送交學校。 六、活動來往的交通工具應向專業運輸部門租用,遵守乘車安全要求,行前要求營運部門對車進行檢修,并與承運單位簽訂交通安全協議,不得超員運行。 七、組織人員外出時要準備常用藥物和應急物品。 八、在活動的開展過程中出現安全事故,責任人要處理及時,并及時上報學校主要領導,未及時上報或延誤事故處理將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九、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慶典活動以及火災撲救等有危險性的活動。 18.學生考勤與缺勤學生跟蹤報告制度 一、學生必須遵守學校規定,按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的作息制度。凡因病、因事不能上課者,應向班主任申請病假。未經請假或請假未批準而不上課者作曠課處理;在上課后才進教室者作遲到處理;在下課前擅離教室者作早退處理;無故遲到或早退超過25分鐘者作曠課一節處理。 二、每個班設立考勤記錄薄,每節課均應由任課教師點名登記。學生考勤情況每周由班公布一次,學期結束時,須將學生出勤情況向家長匯報。 三、學生請假須有家長或醫生證明,請假一天內的由班主任審批;請假一周以內的由班主任提出意見,安辦處審批;請假一周以上的由班主任和安辦處提出意見后由校長審批。請假經批準后,應將請假單交安處備案。學生因急事或困病來不及請假,應在回校后兩天內持證明辦理補假手續。 四、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申請休學一年,休學期滿后應回校辦理入學手續,經醫生證明病未愈不宜復學者,可繼續休學一年。請事假超過一個學期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者,應予休學,并取消參加學期考試的資格。 五、班主任應每天掌握本班學生缺勤情況。對曠課、遲到、早退的學生及時查明原因,并每天8點前上報學校安全QQ群。同時,發現曠課情況后要第一時間與家長溝通,配合進行教育。 六、發現學生非正常缺勤(不明學生缺勤原因和去向),班主任或科任教師必須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系,問清原因后并將情況上報學校。 19.實驗室安全使用制度 1.進入實驗室前,學生應預習本課的內容,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及注意事項,并攜帶好實驗所需的自備用品。 2.學生進入實驗室后,需保持安靜,按編組次序就坐,不得喧嘩。 3.學生衣著整齊、大方。不準將零食帶入實驗室,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雜物,不亂涂亂寫。保持實驗室的整潔、衛生。 4.任課老師每次上課時,必須提前到實驗室,組織學生要有序地進入實驗室。 5.學生進入實驗室后,要清點各自的實驗用品有無缺損,如有問題,應及時與教師及管理人員聯系,調整器材。 6.在做電學實驗的過程中,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的原則,絕不能馬虎,因違章操作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其本人負責。 7.服從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安排,不隨便走動,不隨意玩弄儀器,不擅自調換或拆卸實驗儀器,以免造成意外損失。 8.在整個實驗過程中,要認真、細致,嚴格按照實驗步驟和操作規程進行。在使用較貴重的、精密的儀器時,必須更加小心謹慎,要在教師或管理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操作,切勿魯莽從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和事故,違者后果自負。 9.愛護學校公共財物及設施,杜絕人為的損壞。如發現,將追究其責任,從嚴處理。 10.在實驗過程中,如有損壞儀器,應立即報告教師和管理人員,并及時辦理登記、報廢手續。視原因確定賠償標準及處理意見。 11.實驗室中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和管理人員的許可,不得擅自取出或帶走,違者將嚴肅處理。 12.在實驗過程中,學生應認真填寫好各類實驗報告及實驗室的各類表格。 13.實驗結束后,應立即切斷電源,關閉水、電、煤氣等閥門。將所用的儀器再次清點、整理好,放回原處。 14.在離開實驗室時,應將實驗室打掃干凈,關好門、窗,認真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20.學生實驗安全操作制度 1.實驗前必須做好預習,掌握實驗原理,明確實驗目的、內容和步驟,了解儀器設備操作要求與注意事項,并提交實驗預習報告,接受教師檢查提問。 2.上實驗課不得無故遲到、早退、曠課。必須遵守實驗室的規章制度,服從教師指導。實驗室內不準吸煙、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不準喧嘩打鬧。 3.要愛護儀器設備,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實驗準備就緒后需要經過教師檢查認可方可動用儀器設備。實驗中儀器設備出現異常現象和故障不得自行處置。 4.實驗時,要細致觀察、真實記錄、獨立思考,以實事求是為榮,以弄虛作假為恥,自覺培養科學嚴謹、勇于探索的學風。結束實驗需要經過教師審閱實驗數據,簽字認可實驗過程與結果。 5.試驗中要注意安全。發生事故時應保持鎮靜,迅速切斷電源,防止事故擴大,立即報告教師,服從統一指揮,注意保護現場 6.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設備,如數清點復位,清潔器具,打掃衛生,關水斷電,經教師檢查認可后,方可離去。不得將實驗室物品帶出實驗室。 7.無故缺席者補做實驗需按規定交納費用。實驗不合格者重做實驗,需經實驗教師同意。 8.進入開放實驗室做自主實驗,應事先和實驗室聯系,報告實驗目的、內容和所需實驗儀器設備物品,經實驗室安排后,在預約的時間內進行。 9.損壞儀器設備和物品應主動說明原因和接受調查。凡屬違反規章制度、違反操作規程導致儀器設備和物品損壞當事人須作出書面檢討并照章賠償。 21.計算機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進入計算機教室必須聽從教師安排,自覺遵守紀律,保持室內安靜,按規定位置對號入座。師生進入計算機教室要穿拖鞋或戴鞋套。 2.愛護室內儀器設備,不準隨便改變設備的位置,要按照教師要求進行操作。上課前后注意檢查鍵盤、鼠標、主機情況,若有問題及時報告。可移動顯示器等相關設施的位置,不可私自調試顯示器上的按鈕,不可私自插拔電源插頭。教室內設備均屬專用設備,不準外借和挪做它用。 3.上機時要保持安靜,禁止在機房隨意走動,禁止打鬧嬉笑,不可做玩游戲、上網聊天等與上課無關的事情。嚴禁在電腦及桌椅上刻畫、涂抹、張貼。上機完畢,應按操作規程關閉機器設備,主動將鍵盤、鼠標、凳子等各項物品放回原處。 4.維護教室衛生,保持地面干凈、桌面整潔、窗戶明亮、屏幕清楚并保持合適的溫度,不在室內吸煙、隨地吐痰、亂拋紙屑雜物,嚴禁攜帶飲料、水果、零食等進入計算機教室。 5.不私自設置與破解密碼(如開機密碼、屏幕保護密碼等),不設置共享文件夾,不更改電腦配置參數(如電腦桌面、控制面板、網絡地址等)。未經老師同意不得下載、安裝或卸載軟件,不隨便拷貝、刪除任何文件,不私自將光盤、移動存儲設備(U盤、移動硬盤、MP3、軟盤等)帶入教室。 6.不上色情、暴力、血腥、反動網站,若出現自動連接此類網站時要及時報告老師。不得利用網絡傳送接收色情、暴力、血腥、反動信息。不將電腦中的反病毒軟件關閉或禁用。所有軟件未經教師許可和殺毒處理不得擅自使用。 7.教師應培養學生自我保護意識,防止學生用手觸摸電源線、插座、開關或燈具等不安全設施。下課后,教師應整理檢查室內設備的位置,關門窗、關燈、關掉總電源。 22.計算機教室安全使用制度 1.任何人不得私自移動、拆開拿走計算機及相應設備,如人為損害設備,按原價加倍賠償,否則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如發現微機故障應及時報告任課教師,并由任課教師做好設備的維護工作。 2.學生不得私自調換座位,不得帶未經任課教師允許的光盤進入機房。不得擅自帶進或在網上下載任何黑客軟件及破壞性的軟件并在計算機上使用,如因使用而造成不良后果,必須按價賠償。 3.使用計算機教室時,要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嚴禁利用計算機觀看、傳播、拷貝、制作反動、淫穢、色情、暴力、迷信等內容,如有違反規定者,學校將取消其使用學生機房的資格,并依法處理。 4.信息技術課任課教師應做好機房的維護和維修工作,確保教學工作順利進行。上課前應檢查機器是否處于良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計算機教室管理員反映。 5.在學生上網的計算機上安裝黃色網頁過濾軟件;能單機運行的學生用計算機盡可能安裝還原精靈,確保計算機始終處于最佳工作狀態。 6.建立計算機教室使用記錄檔案。將每次使用、維護的情況,詳細記錄在冊,建立專門檔案。 23.多媒體教室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1.預防計算機病毒和黑客侵入。任何計算機安裝軟件時,需由計算機專任教師負責安裝。 2.嚴禁訪問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等違法網站。禁止在網絡上聊天及玩游戲。 3.加強信息發布審核管理工作。發布網絡信息不得有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的內容出現。 4.禁止外來人員操縱系統,禁止不合法的登錄情況出現。遇到安全問題及時報告,并采取措施及時解決。 5.不得利用局域網絡從事危害單位利益、集體利益的活動和發表不適當的言論,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在局域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6.做好計算機病毒防護措施。關注電腦病毒防治情況和提示,根據要求調節計算機參數,避免電腦病毒侵襲。 24.低年級學生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為加強學生的安全管理,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通過討論,我校特制定低年級學生上下學交接制度。 一、成立學生上下學交接領導組 組長:劉鵬 副組長:王朋 成員:李春霞、王馨敏、宋佳穎、張超男、當天值日教干。 二、交接年級及交接時間 交接年級:一年級、二年級。 交接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 [早晨到校時間] 7: 45-8: 00; [ 上午放學時間] 11:10。 [中午到校時間]1:20-1: 30; [ 下午放學時間]5:30。 三、上下學接送交接制度 1、建立各班學生登記表,含學生家長姓名、地址、聯系電話等。 2、家長不許進校,在校門口與教師交接學生。 3、不見到學生家長教師不可交接。 4、上學時間學校安排值日教師在校門口和家長交接學生。 5、下學時間校門口安排值班教師,各班主任帶學生排隊出校到校門口與家長交接學生。 6、家長有事及時與學校聯系,并向班主任請假。 7、學生有病或發生其他事故的,家長可以送到班內,放學時可以直接到班內接學生。 8、有事找學生的,在與班主任聯系后等待下課,再去見學生。 9、如有堅持不接送家長簽訂免接送協議。 10、下學時間家長未按時到校接學生的,班主任或值班教干要將學生集中到門衛室看管并打電話聯系家長。 25.財務室安全管理制度 1.財務室是學校的一個重要部門,一般情況下外人不得隨便入內。 2.財務室應采取切實的防火、防盜措施安裝和使用有效的報警器探頭,窗戶安裝防盜門窗,設立禁煙標志,嚴禁吸煙。 3.保險箱鑰匙財務人員應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室的抽屜內過夜。備用鑰匙妥善保管。 4.財務室的支票和印章分開保管,財務人員離開崗位應將現金、支票及有價證券鎖入保險箱內并撥亂密碼號。 5.財務室應遵守現金庫房限額的規定,提取或送存現金須固定專人,萬元以上需增加人員陪同。臨時性較多現金存放過夜,需向領導匯報派專人值班守護。 6.下班之前要進行安全檢查,關好財務室門窗,并且鎖上防盜門窗。 26.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倉庫實行專人專管制,負責教育教學、辦公、衛生等物品的保管。 2.嚴格執行物資驗收制度,做好外購物資入庫驗收工作。入庫時要認真檢查物品型號、數量是否與發票一致,對不能入庫的大型物品,要到現場察看驗收,方可辦入庫手續。入庫要及時登帳,手續檢驗不合要求的不準入庫。 3.合理安排物品在倉庫內的存放次序,按物品種類、規格等級分區堆放整齊,分類清楚,保持倉庫整潔。倉庫管理員應對庫存物品心中有數,了如指掌。 4.對倉庫所有物品應加強防潮、防蛀、防壓、通風等保管措施,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 5.物品出庫要有領用人簽字,物資領發時,要準確核對物資名稱、數量,并及時登記入帳。 6.臨時借用的小型工具等,要建立借用物品臺帳,嚴格履行借用手續,并及時催收入庫,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7.倉庫人員要定期盤點,每月一小盤,每學期一大盤,做到日結月清,帳物相符。對因現代教育的需求,確需淘汰或報廢的物品,需先向總務部門提出申請,經核查后報校分管領導同意,方可消帳。 8.學校倉庫應懸掛《學校倉庫安全管理制度》、《倉庫管理員職責》,建立《學校倉庫物品入庫臺帳》、《學校倉庫安全檢查記錄表》、《學校倉庫物品借用登記表》。 27.美術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美術器材室用于美術教學,美術教師應充分發揮室內器材的作用,保持美觀、安靜,做到專室專用。 2.器材室指派專人負責,各種美術器材、模型安放整齊,造冊登記并妥善安排和使用。 3.教育學生愛護各類美術器材,室內器材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使用,移動借用后要立即放回原處。器材人為損壞,要追究賠償責任。 4.保持室內整潔,不準亂丟廢紙或其它雜物。作業時,顏料、墨汁小心放好,嚴禁亂涂亂畫。 5.教室使用完畢,應整隊離開。值班生整理好課桌椅,搞好衛生,關好電源、門窗,經老師檢查后方可離開教室。 6.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準,如借出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美術器材室應懸掛《美術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美術器材借用登記制度》,建立《美術器材借用登記表》。 28.體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各項體育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2.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辦理登記手續,課后按數按量歸還,放回原處。未經體育室管理人員的同意,不準任何人進入室內拿玩體育器材。 3.課余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并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4.體育器材及場地設施器械,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違者,一經發現,追究賠償責任。 5.體育器材,每學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達標。 6.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7.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火、防盜工作。 8.體育器材室應懸掛《體育器材室安全管理制度》、《體育器材借用登記制度》,建立《體育器材借用登記表》。 29.陳列室、展室安全管理制度 1.陳列室、展室是供參觀使用的,任何人未經許可不能進入室內。 2.在室內參觀要保持安靜,校史陳列室內禁止吸煙,注意防火。 3.愛護室內的物品和圖片,不準用手、物觸摸。 4.要保持室內的清潔,不要在室內亂丟雜物。 5.室內東西一般不能借出,若特殊需要,必須經管理人員同意,并辦好借出手續。 6.管理人員要定時打掃室內衛生和洗刷室內物品,離開校史室要關好電燈及門窗。 7.管理人員必須把每次參觀作好記錄。 8.陳列室、展室應懸掛《陳列室、展室安全管理制度》、《陳列室、展室參觀有關規定》,建立《陳列室、展室參觀人員登記表》,記錄參觀人員,參觀時間,參觀批準人姓名。 30.教學儀器室安全管理制度 l.儀器要分類編片、入帳。賬目、標簽、實物編號要統一,賬物要相符。 2.儀器入庫要認真驗收。入庫后要分科、分類定位存放,貼好標簽,按照要求做好防潮、防震、防塵、防壓、防鼠、避光、避磁等工作,儀器標本要定期保養,損壞的要及時修復。 3.易燃、易霉、劇毒、放射性藥品要在地窖或專柜中按規定要求存放,并嚴格管理。 4.存放貴重精密儀器的房間或專柜要有可靠安全的防范措施。 5.所有的儀器領、歸還都要履行登記手續,并認真驗查儀器的使用保管情況,教學儀器只供教學使用,不準個人借用。 6.實驗室人員變動,應認真辦理移交手續,移交時要有主管領導參加,按帳點物,逐件移交。帳物不符要查清原因,并認真登記。移交完畢,須形成書面文件,并由三方簽字。 7.儀器室要保持清潔衛生,用過的玻璃器皿要及時清洗、晾干,歸類存放。 8.對因玩忽職守而引起重大事故,要追究其責任,嚴肅處理。 9.實驗完畢,要清理物品,關閉水源、電源,搞好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均不得帶出實驗室。 10.要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愛護實驗室設施,不在桌、凳和墻壁上涂寫亂畫。 31.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學生學籍檔案保存使用的場所,列為學校安全管理要害部位,工作人員應特別做好安全工作。為加強檔案室管理工作,切實做到檔案管理,確保檔案的安全和質量,特制定: 1.檔案室是機密部位,檔案庫房應有專人專管,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2.要維護檔案的完整性,保持其歷史聯系,要做到“有規可循,有日可查”便于保管和利用。 3.檔案庫房內嚴禁吸煙。消防器材固定存放,工作人員離開庫房時要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4.保持檔案室整潔衛生,并有防盜、防火、防潮、防鼠、防塵、避光等安全措施。 5.檔案箱排列要整齊,分類存放,每年清庫查對檔案一次,確保檔案安全。 6.調閱檔案要嚴格履行登記手續,做到調卷登記,還卷注銷。 7.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機密資料、人事檔案嚴防丟失、嚴防泄密事件的發生。 8.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9.檔案管理人員要不斷學習掌握科學知識,善于總結經驗,提高管理水平。逐步實現管理的標準化、規范化、科學化和現代化。 10.學校檔案室應懸掛《學校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學校檔案室資料借閱登記制度》,應建立《學校檔案借閱登記本》、《學校檔案室安全檢查記錄表》。 32.藥品器械安全使用制度 1.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并保留原包裝的標簽。 2.藥品拆零使用的工具、包裝袋應清潔衛生。 3.使用配方時應在藥袋上寫明藥品的名稱、批號、效期、服法、用量、用法等內容。 4.發現不良反應的藥品應立即停用,并按法定程序上報。 5.有不合格藥品存放區域,并有明顯的識別標志。 6.一次性使用無菌醫療器械不得重復使用。 7.使用過的一次性醫療器械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消毒、毀形后收集保管,并做好收交記錄工作。 33.學校廁所安全管理制度 1.廁所是滋生蟲害、傳播疾病、造成污染的場所之一。加強廁所衛生管理,是學校管理工作的重要一環。學校廁所由總務處負責設施維護等管理工作,政教處或團委(少先隊)要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2.廁所男女入口處按規范要求設置醒目標志,并制做統一的標牌懸掛于廁所明顯位置。 3.廁所門窗牢固,廁所內安裝照明裝置,線路做到墻體內植或套管敷設,不得裸露,配置有效,且保持良好狀態。 4.廁所應每天打掃二次,保持地面、便槽、洗水池內無垃圾雜物。定時沖洗,每天不得少于一次。做好廁所消毒、滅蚊蠅工作,每周兩次以上對衛生廁所進行消毒除臭處理,不得有異味、蚊蠅。并做到物品擺放整齊,清理及時,保持清潔衛生。 5.經常檢查衛生廁所供水和水沖設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定期清理化糞池和出口通道,保證暢通無堵塞。對廁所衛生進行不定期的檢查,并記錄檢查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6.師生要文明如廁,愛護衛生廁所設施,講究清潔衛生,節約用水。大小便要入槽,嚴禁把塑料袋等其它雜物帶入廁所內。不隨地吐痰,不亂拋雜物,不亂涂墻壁。 7.學生出入廁所高峰時,值班人員維護秩序。 34.教職工私家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應在遠離教學區和學生活動場所的地方設置用于停放教職工私家車和外來車輛的停車區或停車位,車輛必須按學校指定的停車位統一停放,不得隨意、無序停車,進出停車位時要注意行人安全。 2.校內設置禁鳴標志、限速標志,進入學校車輛校內嚴禁鳴喇叭,時速不超過5公里。 3.車輛進入學校大門應須主動避讓學生和行人,慢速緩行,指示燈信號明確。 4.校內嚴禁鳴喇叭,車輛必須按學校指定的停車位統一停放,不得隨意、無序停車,進出停車位時要注意行人安全。 5.不得在校園內學車試車。不得在學校內洗車及修車。所有車輛一律不得進入教學區。 6.凡進入校園的私家車,在校內不管發生任何意外事故均由私家車車主負責,學校不承擔任何經濟、法律責任。 7.節假日,校園內禁止停放私家車。 35.摩托車、電動車、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為師生存放摩托車、電動車和自行車提供必要的條件,有專門用于停放的防雨車棚。師生應服從管理員的安排,做到前后整齊排放并上鎖。教職工和學生車輛分開停放。 2.學校應建立學生自行車管理制度,加強對學生自行車的管理。嚴禁將自行車停放在大廳、走廊、通道內,辦公樓(室)、教學樓前或不該停放的地方。學校應定期檢查并將結果計入量化考核。 3.根據交通有關法律規定,未滿12周歲的中小學生嚴禁騎自行車。家離學校2公里之內的學生一般要步行上學。 4.騎自行車的學生應在校門外下車,推行進入校門。禁止學生在校園內騎車。學生必須把車停放在學生自行車棚內。 5.騎自行車時,應雙手握把。在馬路上騎自行車時要特別注意:不要突然猛拐,更不得突然進入機動車道或橫過馬路,要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同學之間不得相互攀扶,不得追逐打鬧,不得站著載人,不得牽引、攀扶車輛或者被其他車輛牽引。不準騎車載人、騎快車、騎車撐雨傘、雙手離把或扶身并行。互相追逐、蛇形騎車、爭道搶行、急轉彎等。 6.學生上學不準騎電動車和摩托車。 7.學生存取自行車一般由學校按照作息時間規定,原則上放學后都要將車騎走,若有特殊原因在校過夜停放,需經管理員或學校政教處同意,若造成損失,學校概不負責(學校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除外)。 8.同學之間的自行車要互相照看,任何人不得損壞他人自行車,違者除按原價賠償外,還要按照學校的學生違紀處理規定處理。 9.學生存車必須嚴格遵守自行車管理制度,自覺按學校規定時間、位置有秩序地存取自行車。 10.學校應安排專人對學生自行車進行看管,并為學生自行車的存取提供便利。因學校管理不善造成學生自行車損壞、丟失學校應照價賠償。 36.外來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1.因公來校辦理公務的車輛必須出示有效證件,經門衛登記核實后入校,出校時接受檢查后方可出校。 2.未經允許的外來車輛一律不能進入校園。門衛請示學校有關負責人,經學校允許進入的車輛,門衛必須按照門衛制度對外來車輛及人員實行登記查驗制度。要查驗有效證件,嚴格登記手續,并認真檢查進出車輛及人員、物資的情況。進入校園的車輛和駕駛員提供有效的證件。嚴禁無牌無證的車輛進入校園。 3.經批準進入校門的車輛,均應停放在指定的地點,不得堵塞交通。確需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均須按規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不準在非停車區隨意停放。進入校園的車輛,行車、轉彎、后車要注意學生的動向。禁止超車、并行,禁止鳴喇叭,不得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校內行車的時速為5公里。 4.不得在校內學習開車或試剎車,禁止無牌、無證或酒后駕駛車輛進入校園。 5.需要進入校園裝卸貨物的車輛應避開學生下課或活動時間。往校外運送物品必須持有學校有關部門開具的“物品出門證明”。否則,門衛有權扣留其物品,且車輛不準出校。 6.非本校車輛禁止在校內過夜,特殊情況要報請“校園管理處”批準,在指定地點停放。 7.進入學校所有外來車輛安全一律由車主本人負責。 8.出租車輛無論任何理由一律不準進入校園。 9.學校不得將校內任何場所租用給社會上任何單位用于停放車輛。 10.經批準舉辦的校內大型活動,須安排專人指揮車輛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動和有重要領導、重要來賓出席的活動,由保衛人員統一組織安排車輛和交通管理。 37.預防坍塌傷害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強對學校工程建設各環節的監督管理,發現校舍、樓梯護欄及其他教學、生活設施違反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應責令糾正。 2.學校經常檢查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房檐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是否有斷裂、傾斜、塌陷等坍塌隱患,校舍墻體、房梁、支柱有無下沉和斷裂現象,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現象。 3.建立校內安全定期檢查制度和危房報告制度,發現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維修、更換前應當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或者在建筑物醒目處設置警示標志。學校無力解決或者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應當及時書面報告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4.不私自對校舍進行加層、加深、加寬改造。不得在已有校舍旁搭蓋建筑物。不使用危房作為學生學習和生活的場所。 5.教育學生課余時間不在樓梯、樓道上追逐打鬧,不要進入或靠近危房或危房拆除現場做游戲,不沿樓房、圍墻等建筑物墻體行走,不到建筑工地臨時存放的木料堆和磚堆上玩耍。 38.預防擁擠踩踏傷害安全管理制度 1.配齊緊急照明裝置和消防設施與器材,保證學校教學樓、圖書館、實驗室、師生宿舍等場所樓道內照明、消防條件符合國家安全規定。 2.在校內高地、水池、樓梯等易發生危險的地方設置警示標志或者采取防護設施。不得在走廊、樓梯和主要出入口堆放物體或加裝防盜門。 3.學生上操、開會、下課、放學等集中出入的高峰環節,學校應當值班老師在樓梯口或門口維持秩序,疏導交通,同時安排人員巡查。晚自習學生沒有離校之前,學校應當有負責人和教師值班、巡查。 4.嚴格遵守上下樓梯靠右行規則,不從樓梯的扶手上下滑,行至拐彎處,要放慢腳步,預防相撞,課間不追逐、不打鬧。不要在樓梯上戲耍打斗。嚴禁跳樓梯,爬欄桿,翻圍墻。遇有突然停電或其他突發事件時不起哄、不嬉鬧、不搞惡作劇。 5.班主任要經常的向學生傳授自護自救的安全常識。學校集會,做操應以班為單位,上下樓時不要擁擠,不催促學生快跑,要有教師負責疏散管理,進出會場要有序,嚴防擠壓事故的發生。 6.嚴禁在樓梯口、樓道及其轉彎處快速奔跑、追逐、游戲。上下樓應有秩序,不得前推后擁,以防沖撞他人,造成傷害。 39.預防校園暴力傷害安全管理制度 1.健全門衛制度,學校門衛由專職保擔任。建立校外人員入校的登記或者驗證制度,禁止無關人員和校外機動車入內,禁止將非教學用易燃易爆物品、有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器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2.嚴格執行學生晨檢制度,嚴禁學生帶刀制管具,易燃,易暴,有毒有害物品進入校園,一旦發現立即沒收。 3.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禁止學生進行不安全的活動游戲,攜帶利器和其它危險物品。 4.同學之間應團結友愛、和睦相處,做到言語文明,反對用不恰當的言詞羞辱激怒對方。嚴防發生斗毆打架事件,傷害他人要負一切經濟法律責任。 5.遇同學爭吵要主動勸解,不慫恿矛盾升級,不盲目講義氣幫人打架。遇打斗場面不要圍觀起哄,防止被誤傷或擴大事態。 6.發生糾紛要及時報告老師,校內矛盾應在老師或班干部的勸說下解決,不將矛盾帶到校外。嚴禁糾集他人打架或以威脅恐嚇等方式解決。遇到敲詐勒索、恐嚇等,要及時報告老師或家長。 7.不吸煙、不喝酒、不參與社會聚會,嚴禁拉幫結派、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或勾結校外不良人員入校打架。 8.建立校園申訴制度。讓學生對困擾他們的煩惱有一個申訴的地方。比如被人敲詐、被人欺負等等。對有特異體質、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狀況異常以及有吸毒行為的學生,學校應當做好安全信息記錄,妥善保管學生的健康與安全信息資料,依法保護學生的個人隱私。 9.建立學生安全信息通報制度,將學校規定的學生到校和放學時間、學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離校情況、以及學生身體和心理的異常狀況等關系學生安全的信息,及時告知其監護人。 40.預防觸電傷害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建立用水、用電、用氣等相關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定期進行檢查或者按照規定接受有關主管部門的定期檢查,發現老化或者損毀的,及時進行維修或者更換。 2.學校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指導學生規范使用電器。不要有濕手、濕布觸摸、擦拭電器外殼。不要觸碰高壓線下懸掛的物體。 3.發現絕緣層損壞的電線、燈頭、開關、插座要及時報告,請電工檢修,切勿亂動。電工接到報告后應及時檢修,不得拖延。 4.教育學生不到配電房、變壓器周圍逗留,更不能攀爬變壓器,不得把其他物體拋向變壓器及配電房內,不要在高壓線下及附近放風箏。 5.遇有電器設施起火時,要迅速切斷電源,然后再滅火。 6.發現有人觸電時,要迅速切斷電源或拉閘或用干燥木棍等絕緣體挑開電線,不可貿然伸手去拉觸電者。 7.學校經常檢查所有電器設備,每學期進行一次全面檢修。 41.預防攀爬傷害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翻越學校圍墻進出學校。 2.嚴禁攀爬變壓器、電線桿、大樹、樓頂、門窗、假山等建筑物和設施。 3.嚴禁在單杠上站立、倒掛、回環或做其他危險動作,嚴禁攀登或懸空籃球架等大型體育器材。 4.不騎在樓梯欄桿上下滑,不攀翻樓梯、陽臺護欄或道路護欄及建筑工地圍擋。 5.嚴禁將身體探出窗外或站在窗臺上擦玻璃,嚴禁坐在窗臺或走廊外側護欄上休息,不得在樓道、窗口等處推拉打鬧。 6.不攀爬學校建筑工地的塔吊、腳手架以及臨時存放的圓木堆、磚堆等,防止滾落砸傷。 42.學校預防溺水傷害安全管理制度 1.游泳要選擇好游泳場所。嚴禁在無家長陪同的情況下到河、湖、海、溝、塘壩中游泳;在家長陪同的情況下,必須仔細了解水情,避開暗流、漩渦、淤泥、亂石、水草及受污染水域。 2. 下水前要做好準備活動,通過跑步、做操等活動開身體。還可用適量冷水沖洗一下身體,以盡快適應水溫,避免出現頭暈、心慌、抽筋現象。 3. 飽食或者饑餓時不下水游泳,劇烈運動和繁重勞動以后不要游泳。 4. 游泳時若遇到有人墜入水中等危險情況,在自己沒有能力救助的情況下,不應貿然下水,應迅速向岸邊成人呼救。 5. 患有心臟病、高血壓、肺結核、中耳炎、皮膚病、紅眼病及嚴重沙眼等傳染病的人不宜游泳。 43.中小學生假期安全管理制度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管理制度,注意自身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 2.認真完成假期作業、積極參加社會實踐活動。未經學校批準,禁止假期到校活動。 3.自覺遵守交通規則,注意交通安全。 4.增強防火、防騙、防中毒、防突發事件的意識。外出就餐時,要注意飲食安全。不與陌生人攀談,謹防傳銷組織或他人的欺騙。 5.學生不得到江、河、海、湖、溝、水庫、塘壩等地游泳。凡學生自行外出或旅游期間發生一切意外事故,由學生本人負責。 44.辦公室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燈具、電扇、空調、飲水機等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3.嚴禁私自改動室內線路,絕不在辦公室私拉亂接電線。 4.辦公室內嚴禁使用電褥子、電熱杯、電爐子、熱得快、電磁爐、微波爐、電飯鍋、電熱取暖設備等。 5.為了延長計算機的使用壽命,教師下班離開辦公室時要關閉計算機,并關閉電源開關。 6.為了減少使用電器時的危險,辦公室擺放計算機時,盡量靠近電源,避免四處布線、盤繞電源、跨接電線。同時不要在電線上或插座旁堆放物品,尤其是易燃物。 7.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校方有關部門,嚴禁自行處置。 45.教室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嚴禁在燈具、電扇、空調、攝像頭、投影儀等電器上懸掛覆蓋裝飾品等易燃物。 2.不得私自搬移所有電器的使用位置、不得私自改變室內電器用途及所有電器線路。教室內所有電源插座嚴禁為手機、電池等充電,嚴禁使用電熱器具。 3.多媒體設備、燈具、電扇、空調、飲水機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關閉電源、以免長時間開機過熱引起火災。 4.樓道應急燈插座嚴禁用于其他用途,以免發生意外時應急燈不能正常使用 5.室內各電器設施若發現異常現象,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時報告校方有關部門,嚴禁自行處置。 6.注意保持用電設備及周圍的環境衛生,嚴禁堆放易燃物品。 7.教室內所有電源插座一律采用固定形式,高出地面不低于1.8米。電源線做到墻體內置火套管敷設,禁止出現裸線現象。 46.多媒體教室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1.安裝多媒體設備的教室,需對教室線路負載、樓層負載及總引入電源負載進行科學測算,未達到標準和要求的要及時整改,特別是已安裝多媒體設備的教室要進行重新排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并要保證在教室中安裝的所有設備要有合格的漏電保護裝置。 2.禁止在機房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機房內吸煙或使用明火,禁止在機房內亂拉電線。機房要配有消防設施,安裝消防門或消防通道,安全指示及火警電話要醒目;機房走廊、樓梯等公共部位嚴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暢通。 3.電源使用者應經常查看用電設施接頭是否松脫,用電完畢后切記關閉總電源。 4.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相關人員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47.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內的一切房屋、場館及其附屬設施等都是供教育、教學使用或為教學服務的,必須加強管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名義出租、出借、改做它用或任意改造。 2.學校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執行《安全責任追究制》,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實施管理。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 3.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架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座落看滑坡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要及時做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 4.學校房屋內的一切設施及墻面等使用部門必須保護好,未經允許不得破壞、改動,若需維修必須立即報經總務處,不得自行處理。每個教室內的環境、課桌椅、門窗、黑板、電器設備開學時由總務處配齊,班主任驗收簽名,學期結束時由校產管理員驗收簽名,發現損壞,照章賠償。 5.學校要定期組織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常識和技能,做好防火、防盜、防損壞工作。教育師生愛護學校的一草一木,做好節水、節電工作,每天下班前關好門窗、水電源。 6.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并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育學生愛護教學用具,自覺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7.總務處對學校各樓層的走廊、樓梯、護欄、樓板、墻體、玻璃墻,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同時采取有效應急的防范措施,每月28日將檢查和處理結果書面報學校。 8.門衛、保衛、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巡查,發現隱患及時報告總務處及有關部門,以便及時維修,消除隱患。 9.校園內禁止外來車輛駛入,尤其要控制重載車進入校園,以免損壞路面及撞傷學生。 10.校舍設施要求避雷設施完好,發現損壞要及時修復,定期請有關部門做好檢測。 11.校園校舍要經常進行維修,學校防盜設施要不斷加強。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12.如果有校內施工時,應在施工現場周圍構筑安全防護欄,并設置顯眼的安全警示牌,提醒學生切勿走近施工現場,并加強對施工人員的監督,要求施工人員合法施工,注意安全。如果校外周邊有建筑施工,學校應及時和施工單位溝通,督促施工單位搭建安全通道,加固并經常檢查塔吊,預防塔吊倒塌。 48.學校校舍安全管理檢查制度 1.校舍檢查的范圍為學校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筑設施。 2.學校應成立由分管校長任組長的學校校舍安全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總務處為校舍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校舍安全檢查的落實工作。 3.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正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對一些年久失修的舊房要進行重點細致的檢查;在風、汛、雪、雨季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校舍安全檢查應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每次安全檢查均應按要求進行臺帳記錄,存檔備查。對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存安全隱患的校舍應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 4.總務后勤部門應對校舍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維修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維修計劃應經學校領導同意并報鎮街中心校或縣教體局批準,當地城建部門參與技術指導。重大維修項目必須履行質監部門或有權部門參與的驗收手續。特大維修應進行公開招投標并實行工程監理。 49.校園周邊環境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要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以增強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學校要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反映校園周邊環境的情況,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管理工作;負責校園周邊環境集中整治和專項治理活動的組織、協調工作。 2.學校要組建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要有分管領導分工負責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要加強保衛組織建設,開展保衛干部的業務培訓,搞好集人防、物防、技防于一體的校園治安防控體系建設,提升學校治安管理的科技含量,全面落實學校治安綜合治理的各項措施。 3.學校要把學校周邊環境整治工作由突擊型轉向經常型,職責履行由階段性向常態化發展。必須堅持校地共管、標本兼治的原則,規范長遠,狠抓當前,優化教書育人的良好環境。 4.學校要建立多種形式聯防共建的防范網絡,采取警校聯防、校校聯防、校企聯防、校村、校區聯防等聯防共建形式,整合資源,凝聚力量,建立以學校為核心,反應迅速的維權崗區域聯動機制,提高預防、發現、控制和處置治安隱患的能力,擴大校園周邊的安全覆蓋面,為青少年構建安全防護屏障。 5.學校要做好對學生的交通法規、治安法規、衛生常識和抵制不良文化等方面的教育,增強學生對治理校園及周邊環境的認知水平、遵守校規校紀和有關法規的自覺性、自我保護意識。 6.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建立以凈化、美化校園及周邊環境為目標的校園及周邊環境管理長效機制。利用廣播、宣傳欄、媒體等,在學校和社會上大力宣傳凈化、美化校園及周邊環境的重要意義。 7.加強社會監督。學校聯系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加強對學校及周邊治安環境整治的監督,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意見和建議。 8.對在中小學校校園周邊200米以內開辦的網吧、電子游戲廳、錄像廳、歌舞廳、臺球室、棋牌室等營業性娛樂場所,學校要積極申請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執法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并依法查處接納未成年人進入的互聯網上網服務營業場所。 9.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零售、出租非法出版物。學校申請文化執法、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門依法取締學校周邊兜售非法出版物的游商和無證照攤點,查處學校周邊制售含有淫穢色情、兇殺、暴力及迷信、反動等內容的出版物的單位和個人以及音像書刊點,堅決制止向學生兜售不良出版物的行為,防止不健康的音像制品和書刊侵蝕毒害青少年。 10.學校不得將校園及其周邊的房屋、場地用于出租或者自營開辦前款所列各類娛樂場所。禁止在校園門口50米以內擺攤設點;禁止占用校園門前的道路和校門兩側的人行道從事經營活動。 11.學校會同衛生、工商、城管等部門,做好對校園周邊經營攤點的定位、歸市等工作;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學校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規范經營,并保持整潔衛生。堅決取締不符合衛生條件的、非法經營的小賣部、飲食攤點。 12.要積極會同公安、交通、建設等部門,治理整頓學校周邊的交通秩序。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潔衛生,排水通暢,便于通行。 13.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在有條件的學校設置放學時段臨時停泊車位,方便接送學生車輛停放,不得影響學生進出。并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安排人員配合疏導工作,保證師生、家長進出秩序良好,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14.學校申請公安交通管理機構在中小學校門前學生集中通行的道路上設置限速標志、限時通過標志、安裝減速帶或其他安全通行警示標志,施劃人行橫道線,根據需要設置交通信號燈、過街天橋等設施。 15.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聯系公安交警和交通部門依法加強對交通工具的監督管理,特別是“黑校車”、“黑出租”搭載學生,農村地區非法勞動車輛運載學生上下學現象;禁止沒有資質的、無從業許可證的車搭載學生。 16.組織學生活動集體用車、船等交通工具時,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簽訂安全協議。學校在組織師生乘坐前,要加強對駕駛員證照、車輛(保險等方面)的檢查,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車輛,嚴禁無證人員駕車,嚴禁駕駛員酒后駕車和疲勞駕車,嚴禁超載。 17.結合警校共建工作,積極配合當地公安機關認真落實《公安機關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建立健全“110”協同工作機制,制定工作方案,排查校園周邊安全隱患,處理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切實保障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18.聯合公安基層單位和責任區民警與學校建立經常性的聯系協作制度,及時了解校園周邊環境的各種治安信息和動態,加強日常治安檢查,加大防范力度。申請公安機關把學校周邊地區作為重點治安巡邏區域,加強對學校周邊治安復雜部位、重點時段的巡邏,及時幫助學校解決治安隱患,構建校園安全防范體系。 19.聯系公安部門在治安情況復雜的學校周邊地區增設治安崗亭和報警點,及時發現和消除各類安全隱患,配合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及時處置擾亂學校秩序和侵害學生人身、財產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對不法人員、閑散人員、流氓團伙在學校附近持刀搶奪、盜竊、敲詐、勒索師生財務和恐嚇、要挾、威逼學生加入幫派未果后進行毆打及包工頭因討債未果糾集黑惡勢力以傷害師生為要挾進行追債等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案件要協助公安機關組織專門力量,快偵快破。堅決鏟除校園及周邊存在的 “黃、賭、毒”現象;防止聾啞人團伙犯罪向學校的聾啞學生進行滲透活動;凈化校園及其周邊治安環境。 20.學校與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強化學校周邊出租房屋、流動人口、暫住人口以及外來人員居住點等重要部位的安全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21.學校聯系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及學生家長向學校周圍居民、村民宣傳有關校園周邊環境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教育居民、村民自覺維護校園周邊環境,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校園周邊環境管理工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維護校園周邊環境的義務,并有權對破壞校園周邊環境的行為進行制止、檢舉和控告。 22.聯合建設行政部門負責校園周邊建筑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建設行政部門批準不得依托校園圍墻搭建建筑物、構筑物或其他設施。要協同有關部門對校園及周邊的違章建筑、危房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檢查。申請國土、規劃、城建、城管部門按照有關法規,拆除校園周邊的違章建筑;對未經合法程序批準的建筑物,一律限期無條件自行拆除;對某些雖辦理了合法手續,但又嚴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科研、生活和校園周邊環境的建筑物,要聯系城建部門勸其拆遷或拆除。 23.學校周邊建設工程,要考慮到學校學生、校舍的安全,確保建筑塔吊在生產廠商規定的起重作業性能范圍內作業,嚴禁超負荷運行、塔吊嚴禁斜吊,嚴禁起吊不明重量的大件物品,嚴禁起吊埋入地下或凝固在地面上的物品,嚴禁高空墜物,有重物懸掛在空中時,操作人員不得離開崗位。起吊物品必須捆扎牢靠,嚴禁起吊松散、零亂的物品,雨天作業應先試吊,證明制動系統安全可靠方可進行作業。學校要對學校周邊進行的建筑工程可能對學校安全造成的危險早報告,早預防,早聯系安監部門責其整改。 24.學校經常組織力量對學校周邊地區地質和建筑物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凡發現地質隱患的要迅速報當地政府妥善處置,對排查出的具有安全隱患的教室要停止使用,必要時可以臨時停課。 25.聯合公安部門對學校周邊建設工程進行執法檢查,禁止在校園周邊設立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腐蝕性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與儲存;預防學校周邊化工廠毒氣泄漏。 26.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杜絕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安全的活動。 27.校園周邊應當保持安靜。集貿市場、停車場、夜市不得在可能干擾校園正常秩序的地點設置。校園周邊的露天娛樂場所、自娛自樂等活動的邊界噪聲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環境噪聲排放標準。違反本規定,干擾學校正常秩序,擅自設立的,學校要申請主管的行政部門予以取締;經批準設立的,由批準的行政主管部門責成限期遷移。 28.學校聯合環境衛生管理機構負責校園周邊環境污染防治的統一監督管理工作。 29.校園門口應當保持環境整潔、衛生。禁止在校園門口20米以內設置垃圾臺、擺放垃圾桶。禁止在校園周邊傾倒垃圾、污水、堆放雜物。 30.在發生地震、洪水、泥石流、臺風等自然災害和重大治安、公共衛生突發事件時,學校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及時轉移、疏散學生,或者采取其他必要防護措施,保障學校安全和師生人身財產安全。 31.學校要積極組織駐地相關部門、單位建立校園周邊環境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周邊環境安全工作,確保周邊環境秩序良好,切實保障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積極推進平安和諧校園建設。 32.學校應經常排查校園周邊安全隱患,每年不少于2次向所在地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工作,定期研究部署學校周邊安全工作,消除安全隱患,維護學校周邊秩序。 33.學校針對校園周邊存在的安全隱患,制定防外來不法傷害、防交通事故及突發事故等安全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34.學校加強校門進出人員的管理,嚴禁社會閑雜及無關人員進入校園,嚴禁學生隨意進出校門。 35.學校建立安全隱患舉報制度,公布舉報電話,發動師生和家長對周邊存在的違規場所及隱患進行舉報。 36.學校應聯系公安交警部門,在學校上下學時段,派出警力維持學校門口交通秩序。協調交警、交通部門,在學校周邊設置交通警示標志,加強對接送學生車輛的排查和管理。 37.學校加強與當地派出所聯系,建立警校共育辦公室,由派出所民警擔任辦公室副主任兼法制副校長,堅持每周到警校共育辦公室工作半日,定期對學生進行法制教育。協調公安部門,嚴厲打擊各類涉及違法犯罪活動,特別是在校園及周邊的盜竊、敲詐、搶劫師生財物、侵害師生人身安全的違法犯罪案件。在治安問題突出的地段和校園周邊要增加執勤點,增加巡邏警力,防止攔路搶劫、敲詐和傷害師生的校園暴力案件發生。 50.門衛管理和值班巡邏制度 為加強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保障師生的安全,維護學校秩序,特定如下門衛制度: 一、門衛工作人員按學校的管理要求盡心盡貴做好門衛工作,按時上下班,上班時間不能離開崗位。 二、值班人員要根據作息時間的安排,按時開、關校門。不到進校時間,學生不準進校。學生進校后,無特殊情況不準出校。必須出校的學生,應由班主任開具證明,其他情況一律不準學生外出。另外,遲到的學生也須登記班級姓名后方準許入校。 三、堅持出入登記制度,學校上課后,外來人員不能隨意入內,來訪者門衛須問清事由,經許可、登記方可入校。 四、節假日和每天靜校后,學生不得進入學校。閑雜人員無論何時一律不準進入學校。 五、家長到校與教師聯系,來賓因公到校,須經門衛值班人員同意,并登記。 六、值班期間不準擅離職守,不準找人頂替,有事請假。不準做與值班無關的事情,不準私自放行人和車輛。 七、在無學校批準的情況下,門衛值班人員要制止任何人將任何學校公物帶出校門。 八、門衛值班人員要保證值班室及校門內外衛生區域整潔衛生九、門衛人員要及時開關校門,下班后要對各門窗進行檢查,并及時關閉未關的門窗。 十、門衛人員要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并做好值班記錄,確保校園安全。 十一、門衛人員要不定時對校內外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巡邏,排除隱患。 十二、若因門衛工作失職,造成的學校安全事故,視情節輕重了以相應處罰。 51.外來人員(車輛)、物資出入校園檢查登記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校園安全管理,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及校園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有效預防意外安全事故的發生,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校園封閉式管理的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校園保安人員作為校園出入口直接安全責任人,要嚴格執行校園有關規定,按時開鎖大門,切不可隨意簡化程序。 2.校園正常工作日或節假日,安保人應熱情接待上級主管部門兄弟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人員以及學生家長來校檢查或聯系工作。 3.安保人員對上述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及車輛,必須予以查詢、登記,并與學校被訪人員取得聯系,征得同意后,方可進入校園。 4.安保人員對來賓、來客和來訪人員的車輛,應指定停入校園停車區域,非工作關系外來卡車一律不得進入校園。 5.對外來推銷各類商品的人員,一律謝絕進入校園。 6.對于因私接見外來人員的教職工,要自覺遵守校園的有關規定,嚴格按照相關程序辦事,不經批準不得隨意帶入外來人(車輛)。如因個人原因,造成校園封閉不及時而發生校園安全事故的.將視情追究責任。 7.安保人員必須防止公共財物流出校園,外來借物或廢舊物品出售,須憑校領導簽發的清單和出門證,電話核對后方可放行。 52.安全工作持證上崗制度 為加強本校安全崗位管理,為更好地落實“崗位責任制”,使工作規范化。根據崗位工作性質及專業特點,特制定持證上崗管理規定如下: 一、持證上崗的崗位 1.專業技術人員:有效證書為專業職稱證書。 2.管理人員:衛生保健室(可由專業技術人員兼)、財務員、。 3.外來施工工人:機械操作工、施工員、電工、電焊工、氣焊工、試驗員、鋼筋工、混凝土工、測量工。 4.學校保安人員 二、持證上崗的管理辦法 1.取證:經學校有關部門及領導批準后,按有關管理規定參加 各種培訓學習,考試合格后取得相應的崗位證書。 2.證書使用管理:在工作過程中,均應隨身攜帶自己的崗位證書, 不得隨意涂改、轉借,應將證書復印件交安全辦保存備案。如有 丟失,報安全辦備注。 3.證書的有效性:所持證書按照國家及山東省有關規定,過期后繼續學習取證。 4.各部門負責人或項目負責人部要在開工前或上崗前進行檢查,嚴禁無證上崗,違反操作規定。 5.安全辦不定期到現場檢查操作人員是否持證作業。檢查結果上報學校領導。 53.石門鎮中心完小開水器使用管理制度 1.全自動開水器只提供師生飲用開水,非飲用熱水禁止使用。 2.只能用水瓶、水杯、水壺等封閉盛具盛水,禁止使用臉盆、水桶等敞開式盛具盛水;當開水器處于加熱狀態時要等待3-5分鐘再進行接水,等待期間不得隨意拍打開水器任何部位。 3.嚴禁在開水器處洗漱,以防觸電。 4.師生應注意節約用水,嚴禁直接用嘴飲用和洗手等,取水后及時關閉水龍頭。 5.開水器的日常清潔工作由指定的管理責任人負責,要求做到外表潔 凈無塵,下水排放暢通。 6.開水器使用過程中發現異常,立即報告總務處斷電停止使用并聯系維修。 7.開水器日常管理責任:負責開水器的日常使用管理、監督、清洗工作。其他人員不得擅自操作,違者全校通報批評。如造成開水器損壞或安全事故,當事人和責任人承擔全部損失和賠償責任。 8.開水供應時間: 周一至周五:8: 00--17 : 00 9.本規定從2021年9月1日起執行。 所有師生應嚴格遵守以上規定,違者將進行全校通報批評。 54.學校飲水設施清洗消毒制度 1、對學校飲用水設施進行定期的保養,以確保供水設施的完好正常使用。定時對飲水設施進行衛生清理和消毒。 2、飲用水設施由供水人員定期進行清洗、消毒,夏季每月一次,冬季每兩月一次,并做好定期清洗消毒記錄。 3、學校飲用水周圍環境,保持衛生整潔,防治灰塵及空氣污染 4、經常觀察飲水設施內外部的衛生和水質情況,及時清除污垢,保證師生飲用水的干凈和衛生。 55、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 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 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教干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樹木、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人身安全。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火災、防踩踏、地震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56、石門鎮中心完小重點部位安全管理制度 一、加強要害、重點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學校的實驗室、計算機室、圖書室、檔案室、財務室、配電室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三、加強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嚴格執行學校的規定,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及時、安全關門關窗。任何人不得隨意使用消防器材,不得擅自挪用、拆除消防設備。 四、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重點要害部位嚴禁煙火和使用明火,電燈必須有保險裝置,進 出重點要害部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和危險品入內。嚴禁非工作人 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和部位。 六、學校要加強對重點部位的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 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上報學校領導進行整改、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57.石門鎮中心完小 “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制度 為進一步強化我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師生生命高于一切”的思想觀念,盡快形成安全工作“全員參與、人人有責、統籌協調、齊抓共管”的新格局,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和《教育系統全員“一崗雙責”制度實施意見〉通知》等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加強管理,嚴密防范,最大限度杜絕并妥善處置學校突發事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牢固樹立“抓預防就是抓安全、除隱患就是保安全、強責任就是保穩定”的理念,通過黨員帶頭、全員“一崗雙責”制的全面實施,達到全體教職工崗位安全意識明顯增強,學校安全管理更加細化到位,校內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能夠及時被發現、及時被發現、及時被消除,努力形成形成學校安全工作全員參與、齊抓共管、人人盡職的安全工作局面,徹底杜絕各類安全責任事故,確保廣大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和學校的安全與穩定。 二、崗位職責 “一崗雙責”是指某一具體崗位兼有雙重責任:即該崗位的本職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全員“一崗雙責”制所指對象包括全體學校行政領導和教職工。“一崗雙責”制是指具體崗位責任人員因疏忽、瀆職或違規、疏于管理、未盡職盡力等等情況,導致本職工作任務未能順利完成或造成安全事故的,要承擔相應責任的一項制度。 三、組織機構 (一)領導小組: 成立石門鎮中心完小“一崗雙責”工作領導小組。 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劉鵬 副組長:王朋 成員:徐迪王路薛瑞華劉妍希 徐啟松英玉靜宋佳穎 吳上艷 (二)領導小組成員分工 1、組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負總責,主抓全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預案完善、人員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安全經費有保障、安全工作考核公平、公正、公開、獎懲兌現,積極支持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積極化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沖突,確保干群、教師員工之間的關系融洽。 2、王朋:學校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具體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出謀劃策、修訂完善學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預案、落實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細化分工、責任到人、組織實施好安全工作考核、兌現獎懲、積極支持相關人員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落實學校各項活動的安全防范措施等,積極化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沖突,確保教干群、教師員工之間的關系融洽。 3、薛瑞華、王路:學校條塊方面安全工作的具體責任人,負分管責任,具體負責條塊內的安全管理工作,負有出謀劃策、修訂完善分管條塊內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和預案、落實相關安全管理人員、細化分工、責任到人、確保條塊內的教職工安全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積極支持教職工開展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貫徹落實學校各項安全工作制度、措施等,積極化解教職工之間的矛盾沖突,確保教職工之間的關系融洽。 四、工作目標 1、安全意識:認真組織學習貫徹《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關于學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學校領導和教師安全意識強,安全工作制度健全,職責明確,措施扎實,努力創建和諧校園。 2、學校管理:學校無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無校舍安全事故和重大財產失竊事件,學生無違紀、違法和犯罪現象,無重大打架斗毆、逃學出走等不良事件,學校周邊環境狀況好,學生非正常死亡率為零。 3、安全保障:學校教育場地設施設備無安全事故隱患,各種內部保衛制度健全,保安設施齊全。 4、安全教育:加強師生的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開展針對有效的活動,切實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提高自護自救能力。 五、工作措施 1、認真學習,增強意識 為了使廣大教師增強安全意識,明確“一崗雙責”的具體要求,學校將通過行政會和教師會,宣傳發動,組織全體教師學習《未成年人保護法》、《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教師法》、《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等有關法律法規,增強教師的責任感、使命感,同時還將學習《校園學生安全責任認定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的文件精神,通過深入學習,使廣大教師從思想上提高認識,增強責任感。 2、健全制度,落實責任 (1)加強工作責任制度。層層簽訂“一崗雙責”安全工作責任狀,進一步明確和強化安全工作職責。學校與教干簽,與分管安全的所有主任簽,教導主任與科任教師簽,德育處主任與班主任簽,總務主任與后勤教職工簽。 層層落實責任制度: 我們將學校安全事故分為兩大類,六小類,分別是一般安全事故,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嚴重的安全事故,一般安全責任事故,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各類事故定義如下: 教育教學方面 ①學生在校內出現輕微意外傷害(例如奔跑跌跤、不安全游戲、打架、大掃除等)導致皮外傷。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導到位,則定義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沒有盡到教育責任,在應當出現的場合沒有出現(例如大掃除、出操等),則定義為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②學生在課堂中出現輕微意外傷害(例如打架、體育課奔跑跌跤、體育器械傷害、手工課劃傷、實驗課燒傷、燙傷等)導致皮外傷。如果當堂科任教師在事故現場,且教育、指導到位,則定義為一般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師不在事故現場或沒有盡到教育、指導責任,則定義為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③學生在校內出現中度意外傷害(例如骨折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導到位,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沒有盡到教育責任,在應當出現的場合沒有出現(例如大掃除、出操等),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④學生在課堂中出現中度意外傷害(例如打架、體育課奔跑跌跤、體育器械傷害、手工課嚴重劃傷、實驗課嚴重燒傷、燙傷等)。如果當堂科任教師在事故現場,且教育、指導到位,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師不在事故現場或沒有盡到教育、指導責任,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⑤學生在校內出現嚴重意外傷害(例如重傷、死亡等)。如果班主任教育到位,指導到位,則定義為嚴重的安全事故;如果班主任沒有盡到教育責任,在應當出現的場合沒有出現(例如大掃除、出操等),則定義為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⑥學生在課堂中出現嚴重意外傷害(例如打架、體育器械傷害等導致學生重傷、死亡)。如果當堂科任教師在事故現場,且教育、指導到位,則定義為嚴重的安全事故,如科任教師不在事故現場或沒有盡到教育、指導責任,則定義為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總務后勤方面 ①學校財產損失(失竊、損壞等)1000元以下,因校舍、設施設備損壞導致學生輕微傷害。如果后勤工作人員檢查、管理及時到位,則定義為一般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員未盡到安全檢查、管理職責,因疏忽或擅離工作崗位造成的事故,則定義為一般安全責任事故。 ②學校財產損失(失竊、損壞等)1000——10000元,因校舍、設施設備損壞導致學生中度傷害。如果后勤工作人員檢查、管理及時到位,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員未盡到安全檢查、管理職責,因疏忽或擅離工作崗位造成的事故,則定義為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 ③學校財產損失(失竊、損壞等)10000元以上,因校舍、設施設備損壞導致學生嚴重傷害甚至死亡。如果后勤工作人員檢查、管理及時到位,則定義為嚴重安全事故;如果后勤工作人員未盡到安全檢查、管理職責,因疏忽或擅離工作崗位造成的事故,則定義為嚴重安全責任事故。學生校園食物中毒為嚴重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處理: 一般安全事故和一般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后,責任人立即救治受傷學生,并在10分鐘之內向教導處、總務處、少先隊負責人報告(所簽責任狀部門),同時通知學生家長,主任協同責任人處理事故,主任要在當天將事故情況和處理情況向分管主任匯報,記錄在案。 較嚴重的安全事故和較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后,責任人立即救治受傷學生,并在5分鐘之內向學校領導和上級部門報告,通知學生家長,并立即到達事故現場處理事故,將事故記錄在案。 嚴重的安全事故和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發生后,責任人立即展開救援工作,并在第一時間報告,校長接到報告后立即到達事故發生現場組織人員開展救援工作,并立即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衛生部們、公安部門匯報。發生嚴重的安全責任事故,除學校通過行政會議追究責任人的安全責任外,安全責任人還應接受執法部門的法律責任追究。 (2)落實定期檢查制度。要嚴格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和“及時排查、各負其責、工作在前、預防為主”的十六字方針,把檢查作為做好安全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校每周和重大節假日前必查的基礎上,查重點、重點查、查反復、反復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疏不漏,不留死角。 (3)健全資料檔案制度。要將上級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計劃總結、“一崗雙責”責任狀、日常管理檢查、月報通報等工作臺帳系統整理,及時歸類建檔。 3、考核評價,落實獎懲 任何人、部門不得隱瞞、遲報、漏報各類事故,學校安全工作還要列入年度工作考評計劃,凡成績顯著或有特殊貢獻的教職員工應予表彰獎勵;凡因工作中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堅決行使“一票否決”權,取消年度評優資格。 臨沭縣石門鎮中心小學 202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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