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云鎮中心小學2021年安全明察暗訪制度 | ||||||||||||||||||||||||
| 2023-04-0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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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全面加強學校安全工作,杜絕各種安全漏洞,及時發現和清除各種不安全隱患,確保無任何不安全事故發生,根據上級對學校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安全實行校長負責制 校長具體安全責任;分管安全的副校長具體管理,安全實行分塊管理,劃分為教學活動區、師生生活區、后勤服務區三大塊由分管人員進行管理。為了強化對各級安全管理情況的檢查與監督,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可隨時對下屬的各部門或班級的安全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對檢查出的問題有權提出批評指導和整改意見。 二、建立常規性的安全檢查制度 校長對全校的安全做到一月一檢查,每次檢查要提出書面整改意見,全體教師會通報。分管副校長對所管部門、班、宿舍的安全做到日檢查記載,周匯總通報,月全面總結。 三、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臨沭縣中小學安全管理 常規要求》和學校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辦法 校委會成員,尤其是分管領導要經常深入下屬的部門、班級,對各部門貫徹落實安全制度情況,安全教育活動開展情況和安全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明察暗訪和檢查指導。要通過多形式、多渠道及時發現安全教育中的薄弱環節和安全管理中的各種漏洞,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四、加強對學生的安全管理 特別要加強集會、運動會、考試等大型活動安全和學校食堂衛生、校舍、上下樓梯安全的管理,確保師生安全。嚴格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度,對于明察暗訪中發現的各種違規違紀行為,安全工作中的各種瀆職失職行為,一律按相關規定,予以追究處理。 臨沭縣青云鎮中心完小 202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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