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蛟龍鎮中心小學校車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3-04-0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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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校長是所在學校學生接送車輛交通安全的第一責任人,對接送車安全運行工作全面負責。具體從事此項工作的教職工為直接責任人。 2、建立以校長為組長的學生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小組,具體負責學校學生接送車的安全管理。 3、校長在每學期第一周內,與班主任老師、跟車護送老師、接送車車主、駕駛員等簽訂接送車安全運行和學生乘車組織管理責任狀。 4、科學嚴密地制訂學生乘車定車、定座安排表,落實相關人員在學校接送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崗位職責,做到職責公示、分工到人。 5、每月召開一次學生接送車輛安全例會,認真研究做好學生接送車管理和確保安全運行的對策。對單位無法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地人民政府和上級職能管理部門,會議應有具體的文字記錄。 6、學校在協助臨沭縣統一校車服務公司調配、租用學生接送車輛、駕駛員,都要達到校車使用標準。并將相關資料交送教育局備案。 7、認真確定每輛接送車的學生乘載數。要根據接送車輛核載人數以及學生居住地分布等情況,科學合理地確定每一輛學生接送車的乘載人數,認真填寫具體的乘車學生名冊,做到定人、定車、定座、定線路,從源頭上杜絕學生接送車輛超員現象。 8、督促學生接送車車主和駕駛員按規定時限參加機動車驗審并依法交納規費,凡證照不全或有效期滿后不及時補辦的,應要求政府有關部門按雙方簽訂的安全責任狀和合同有關規定,給予經濟上的賠償并取消其承運學生的資格。 9、學校配合鎮政府有關部門每學期進行一次行車安全教育,認真總結經驗,提出整改要求,及時消除隱患,確保萬無一失。教育培訓應有文字記載。 10、學生接送車因發生故障一時無法排除時,校車公司應及時協調,設法調用別的合格車輛應急接送,確保學生上(放)學不受影響。 11、嚴把駕駛員資質關,凡有酗酒、嗜賭史及心理障礙等精神疾患者,不得擔任學生接送車駕駛員。要預防和堅決制止接送車駕駛員酒后開車、疲勞駕車、超員超速和車輛帶病上路等不安全行為,一經發現要協助有關部門嚴肅查處。 12、校車公司要提前合理編排好學生接送照管人員值班表,確保每天學生上(放)學乘車途中都有一名責任心強的隨車照管員負責維護上下車秩序,并跟車全程護送。跟車護送記錄必須在本人完成接送任務親筆簽字后方可交接,要做到前后銜接,一張不缺。 13、學校要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臺帳,尤其要完善接送車行駛、學生乘車、管理制度等臺帳資料,保證學生、駕駛員、隨車照管員、接送車等每天都有詳實的乘駕記錄。 14,學校提供場地開闊、路面平坦堅固、進出方便、標志鮮明的學生接送車輛專用停放場所,并明確每一輛接送車相對固定的停放地。 15、學校一旦發現有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電瓶車、手扶拖拉機、小面包等不合法或不具備接送學生資質的車輛運載學生,要勸誡學生拒乘并立即報告當地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依法查處取締。 16、認真制定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學校要針對學生接送途中可能發生的情況提前制訂應急處置預案,確保一旦發生事故,能在最短的時間里最有效地組織搶救并進行善后處理。在第一時間內向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上報事故情況,以便各級形成合力,共同應對突發事件,保持社會穩定。 17、突遇惡劣天氣,雪大路滑,學校根據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停課,校車停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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