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蛟龍鎮中心小學室外課堂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 ||||||||||||||||||||||||
| 2023-04-04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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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體育課 1、上課前,體育教師必須到教室帶領學生到上課場地,并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2、根據學生情況合理安排運動量和運動強度,關注體質較弱學生和特異體質學生。 3、嚴禁學生上體育課衣服上別胸針,佩帶金屬或玻璃裝飾品。 4、對于因身體原因不能上體育課的學生,必須向體育老師請假,經體育老師同意后,在教學場地休息,旁觀;如遇有特殊病因不能到場地的,班主任必須做好管理工作,堅決杜絕教室有學生,卻無人管理的情況。 5、如果體育課上,發生學生嘔吐、暈倒、受傷等突發情況 應立即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迅速通知校醫、班主任和學校領導。 (2)如果學生病(傷)情況較為嚴重,要立即送往就近醫院進行診治或搶救。 (3)班主任要及時將學生病(傷)情況通知到學生家長。 (4) 體育教師事后及時寫出現場情況書面報告,并上交學校。學校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情況了解和性質認定。 6、教學過程中必須自始至終做好學生的組織工作,保證學生在準備、學習、練習等環節均隊列整齊安全有序,不得出現學生散亂,教師離場等嚴重違紀行為。 7、體育教師要隨時觀察體育設施器材的安全性,發現問題第一時間做好防護并上報學校;另外體育教師與安全辦主任每學期對學校的體育設施、器材進行一次安全檢查,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以書面形式報告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對體育設備、器材進行維修或更新。 8、對上課不及時到崗以及提前下課而造成學生傷害事故的,任課教師負全部責任。 二、其他室外課及外出活動 1、學校組織學生參加體育活動課和體育鍛煉必須堅持“學生為本、安全第一”的原則,要充分考慮天氣、場地、設備、器材等方面的安全因素,盡量避免意外傷害事故的發生。教師必須全程參與,精心組織,全程監控。 2、學生到校外參加各類活動: (1)直接組織者要在活動前制定詳細的活動方案及安全預案,以年級為單位的活動,要在活動前一天向教導處上報活動方案,向安全辦上報安全預案,學校須進行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實施,條件不具備時,不得進行開展活動。 (2)班主任要在活動前對學生進行各方面的安全教育,尤其是對個別學生要做好耐心的思想工作,并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保證學生的安全。 (3)重大活動,如春游、祭掃等,校級領導要親自帶隊,每個班安排兩名教師負責學生的活動。 (4)帶隊領導、教師要確保通訊暢通,能隨時隨地取得聯系。 (5)學生活動時要注意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過馬路走人行橫道,自覺維護交通秩序,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在公共場所,要遵守社會公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3、實踐活動課要有計劃、有組織、有專門指導教師,確保安全。 4、室外課一定要求學生做好充分的準備活動;對服裝、鞋類不符合上課要求的學生要求其予以更換。 三、責任追究: 校委會對教師安全責任進行認定,確因教師工作失職造成學生傷害發生的,如體罰、變相體罰、不按時到崗、提前下課、上放羊課、中途離崗等根據情節輕重,追究上課教師的責任,并作如下處理: (1)上課教師必須馬上到學生家里進行慰問,作出必要的解釋,并向學校作書面檢討。 (2)本年度評先樹優一票否決,崗位責任制中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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