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大興鎮大興初級中學貧困學生救助制度 | ||||||||||||||||||||||||
| 2022-09-0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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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做好貧困生救助工作,為學生學習提供一個穩定的環境,根據教育部、財政部、國務院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落實和完善中小學貧困生助學基金制度的通知》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嚴格確定資助范圍: 1、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的直系子女; 2、父母雙亡的子女; 3、享受國家優撫的傷殘離復軍人、烈士子女; 4、其他家庭特別困難,尚未納入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直系子女。 二、嚴格申請資助程序: 1、特困生本人向學校提出申請; 2、村(居委會)或家長所在單位出具家庭經濟狀況證明,學校初審后填寫《特困生助學申請表》,并在校務公開欄內對申請資助的學生情況進行公示,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3、學校將公示無異的學生《申請表》報大興鎮教育管理服務中心,由鎮教育管理服務中心核定上報。 4、按時向資助對象發放資助金。 5、學校采取先由班主任調查詢問的方式取得基本學生情況,在根據學校上報的救助名額由受救助單位具體確定最終救助的學生名單。 三、資助對象實施動態管理。資助對象批準,資助當學年兩學期有關費用。需連續資助的,必須每學年進行申請,資助對象家庭經濟狀況一旦改變,即停止資助。 四、對特困生逐一造冊,建立資助生檔案,對受助學生進行動態管理,跟蹤服務,使特困生完成基本學業。 臨沭縣大興鎮大興初級中學 2022年09月0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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