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蛟龍鎮中心小學違規征訂教輔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增加負擔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 ||||||||||||||||||||||||
| 2023-04-1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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蛟龍鎮中心小學違規征訂教輔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增加負擔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總結 為貫徹落實省紀委辦公廳《關于監督落實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鍥而不舍糾“四風”樹新風的工作方案》《關于聚焦“四項重點”整治群眾身邊腐敗和不正之風的工作方案》及省教育廳《關于組織開展中小學違規征訂教輔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增加負擔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魯教基函〔2022〕25號)《臨沂市教育局關于組織中小學違規征訂教輔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增加負擔問題專項治理工作的通知》(臨教函〔2022〕39號)及臨沭縣教育和體育局要求,蛟龍鎮中心小學對違規征訂教輔材料和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增加學生、家長經濟負擔問題進行專項治理。現就治理工作開展半年情況總結如下: 一、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建立信息公開制度,推動將教輔材料推薦和征訂情況作為信息公開的必選內容,按照“一科一輔”和自愿原則,在市定目錄范圍內推薦選用教輔材料。推行教輔材料征訂承諾制度,加強對學校、教師推薦教輔材料行為的約束。 二、部署開展檢查督查。進行中小學教輔材料征訂檢查自查自糾,建立問題清單和整改臺賬,實行銷號管理。秋季學期開學后,組織力量開展教輔材料征訂工作督查。 三、規范進校行為監管。加強教育移動應用的進校管理,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不得植入商業廣告和游戲。推薦使用的教育移動應用應當遵循自愿原則,不得與教學管理行為綁定,不得與成績和評優掛鉤。 四、完善工作制度措施。落實省教育廳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的實施意見和新型學習終端進校園審核機制,強化對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增加學生、家長經濟負擔的日常監督和重點線索核查,對發現的問題嚴肅處理,對群眾舉報、媒體曝光的問題要直查快辦、主動回應社會關切。 五、落實學校責任。作為教學、管理工具要求統一使用的教育APP、教輔軟件、教學終端設備、網絡培訓課程等配備,不得向學生及家長收取任何費用。強化對以信息化教學為名增加學生、家長經濟負擔的日常監督和監督檢查。 六、嚴格規范學校收費管理。規范教育收費管理,堅決禁止以任何名義和借口,違背學生和家長意愿,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購買平板電腦或各類教育APP、教學設備等,不得以此教學的依據;不得暗示家委會或家長代表組織以自愿購買的形式,群體式購買教輔軟件、教學終端設備和網絡培訓課程,學校和教師發現家委會、家長代表等民間組織有上述自發行為的,應當及時制止,停止兜售活動,出現不良影響的追究學校相關責任人責任。 七、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將其作為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和糾“四風”、樹新風、改進工作作風的重要內容,以強烈的政治擔當、堅決的斗爭精神全過程抓緊抓實,真刀真槍解決問題。 蛟龍鎮中心小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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