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青云鎮(zhèn)青云初級中學教輔材料管理制度 | ||||||||||||||||||||||||
| 2023-04-10 點擊數(sh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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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規(guī)范教輔材料管理使用,切實減輕學生課業(yè)負擔和家長經(jīng)濟負擔,樹立教師良好形象,進而規(guī)范辦學行為,特制訂本制度。 1.不以開展教學改革、專題教育或校本課程等名義強制學生購買任何圖書、讀本、各種“教材”。 2.不強制要求學生購買任何教輔材料。 3.不通過課堂講授、布置作業(yè)、安排考試、家長委員會等方式變相強制學生購買省定目錄外教輔材料。 4.不向?qū)W生推銷教輔材料,不引導(dǎo)、誘導(dǎo)、暗示學生到指定的書店購買教輔材料。 5.不接納或協(xié)助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學校宣傳、推薦和推銷任何教輔材料;不向家長推薦通過第三方教輔材料征訂平臺(包括網(wǎng)絡(luò)商城、小程序、微信號、二維碼等)向?qū)W生推銷教輔材料。 6.不搞暗箱操作,堅持學校教輔材料征訂和收費公開公示。 對存在上述違規(guī)行為的教師,按照《山東省對違規(guī)從事普通中小學辦學行為責任道究辦法》《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yè)道德行為處理辦法》等政策法規(guī),給予相應(yīng)處分或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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