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四初級中學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 ||||||||||||||||||||||||
| 2021-04-2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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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更好的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拓寬學生的知識,提升學生的能力,豐富學生的學習生活,根據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加大優秀學生培養的指導精神,落實以名生創建名校的辦學思想,學校決定制定《優秀學生獎勵辦法》。 在全市統一組織的地理生物學業考試中,獲得兩科總分100獎勵300元,兩科總分99獎勵200元,兩科總分98獎勵100元。 在全縣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中,獲得全縣前10名的學生設立校長勵志獎,每人次獎勵獎狀一張,現金1000元;進入全縣前100名的學生校長勵志獎,每人次獎勵獎狀一張,現金100元;進入全縣前1000名的學生設立學習標兵獎,獎勵獎狀一張,精美獎品一份,以上獎勵不累計計算。 在全校統一組織的學科展示賽中,進入全校總成績前10名的學生設立校長勵志獎,每人次獎勵獎狀一張,現金100元,名次并列者同時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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