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四初級中學公務卡管理細則 | ||||||||||||||||||||||||
| 2022-01-0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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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深化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規范我單位財政授權支付業務,減少現金支付結算,提高支付透明度,加強財政財務監督,根據《臨沭縣公務卡改革實施意見》(沭政辦發〔2012〕號)和《銀行卡業務管理辦法》(銀發〔1999〕17號)、《支付結算辦法》(銀發〔1997〕393號)等相關規定,制定本細則。 一、公務卡的性質及其使用人 公務卡是指縣直預算單位工作人員持有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和財務報銷業務的信用卡。公務卡的發放范圍是縣直預算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公務卡的卡片和密碼均由持卡人負責保管。公務卡遺失或損毀后的補辦等事項,由持卡人自行到發卡行申請辦理,并通過單位財務部門及時通知發卡行維護相關信息。 二、公務卡使用的范圍 公務卡結算的范圍主要是財政授權支付業務中原使用現金結算的公用經費支出,包括差旅費、會議費、招待費及授權支付范圍內的其他零星購買支出等。 三、公務卡使用和日常管理 1.公務卡的信用額度,由預算單位根據銀行卡管理規定和業務需要,與發卡行協商設定。每張公務卡的信用額度不超過5萬元、不少于2萬元。 2.公務卡主要用于日常公務支出。持卡人進行公務消費時,須取得發票和經持卡人消費簽名的消費交易憑條(即銀聯小票)等財務報銷憑證。公務卡不得用于個人消費。持卡人不允許通過公務卡提取現金 3.持卡人辦理公務卡消費支出報銷業務時,應當按照所在單位財務部門要求填寫報銷審批單,并附有關財務報銷憑證及公務卡消費憑條,按照單位規定的財務報銷程序辦理。 4.持卡人使用公務卡消費結算的各項公務支出,必須在發卡行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到所在單位財務部門報銷。下列情況不得予以報銷,發生費用由持卡人承擔。 (1)報銷費用與提供的報銷憑證、消費交易憑條明顯不符的; (2)報銷時間超過免息期后產生的罰息、滯納金等相關費用; (3)因個人保管不善或遺失等原因,導致公務卡被盜刷造成的支出; (4)消費后無交易憑條(pos單)或原始發票等形成的支出; (5)其他不符合財務管理規定和要求的。 5.確因工作需要,持卡人不能在規定的免息還款期內返回單位辦理報銷手續的,可由持卡人委托其所在單位相關人員向單位財務部門提供持卡人姓名、交易日期和每筆交易金額的明細信息,按照單位內部報銷流程報請批準后,由單位財務部門于免息還款期之前,先行報銷還款,持卡人返回單位后按財務部門規定時間補辦報銷手續。 6.單位財務人員登錄公務卡管理系統,根據持卡人提供的卡號、交易日期、消費金額和流水號等信息,查詢核對公務消費的真實性,審核確認后批準報銷。 7.單位財務人員對批準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支出,按以下規定辦理報銷還款手續: (1)通過公務卡管理系統,編制“還款明細表”,并以電子文檔形式將“還款明細表”提交發卡行。 (2)簽發財政授權支付指令,附加蓋單位財務公章的“還款明細表”,通知發卡行向指定的公務卡還款。 四、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后的現金管理 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后,職工在公務活動中一般情況下不再使用現金結算。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經單位領導和財務部門審核同意后,方可繼續使用現金結算: 1.確需用現金發放的困難補助費、其他撫恤救濟性支出; 2.確需用現金支付給單位臨時聘用人員的費用; 3.確需用現金支付的培訓費、勞務費等; 4.在不具備刷卡條件的商業服務網點發生的零星支出; 5.其他特殊情況確實不能使用公務卡結算的,需由本人寫出原因,經分管財務領導批準同意后,連同原始發票一起報銷。 實行公務卡結算方式后,原則上不再向職工辦理現金借款。不具備刷卡環境的商家和服務單位又確需公務消費時,由個人先行墊付現金,而后按財務報銷程序進行報銷。 五、管理職責 1.財務科在公務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1)與發卡行簽訂服務協議,在不違背信用卡管理有關規定的前提下,與發卡行明確公務卡結算的個性化服務需求。 (2)督促本單位持卡人及時辦理公務卡公務消費支出的財務報銷手續。協助發卡行向本單位有逾期欠款的持卡人催收欠款。 (3)根據公務卡管理辦法規定,結合單位財務管理制度,制定本單位公務卡管理細則,加強財務管理,并認真做好對本單位持卡人持卡行為的監督管理工作。 (4)依托公務卡管理系統,認真審核公務卡報銷事項。對于批準報銷的公務卡消費支出,應當在規定時間內,通過零余額賬戶辦理向公務卡的還款手續。 (5)在工作人員新增、調動、退休時,應及時組織辦理公務卡的申領或停止使用等手續,并通知發卡行及時維護相關信息。現有工作人員涉及公務卡的相關信息變動時,應及時通知發卡行維護相關信息 (6)在收到支付憑證回單后,將消費發票、消費交易憑條及支付憑證回單等原始憑證按現行會計核算辦法登記入賬。 2.持卡人在公務卡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職責是: (1)妥善保管公務卡,規范使用公務卡辦理公務支出的支付結算業務,并及時向所在單位財務部門申請辦理報銷手續。 (2)特殊情況下公務卡信用額度不能滿足公務支付需要時,持卡人可通過單位財務部門提前向發卡行申請臨時增加信用額度。 (3)因向供應商退貨等原因導致已報銷資金退回公務卡的,持卡人應及時通知單位財務部門,由單位財務部門退回零余額賬戶。 (4)持卡人應如實填寫“公務卡申請表”,連同相關證明材料一起交本單位財務部門。 臨沭縣第四初級中學 202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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