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青云鎮中心小學校園管理制度 | ||||||||||||||||||||||||
| 2021-02-1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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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強校園環境的管理,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能夠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為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校園管理制度》。 一、愛護花木,講究衛生,保持良好的學習環境,是全體師生的光榮職責和義務。 二、學校將對所有園地、財物設施、花木,均登記造冊、建檔立卡、加強管理、責任到班到人。 三、各班、組、個人對所分管的花木,應當認真管理、愛護,及時澆水施肥、松土、捉蟲等,如有損壞和缺少的花,要及時報告學校補栽,否則責任自負。 四、任何人不準隨便攀、折花木、踐踏草皮、跨越花池、冬青帶,如有違犯輕則教育,重則罰款。 五、室內、室外要保持清潔衛生,不在學校內和校門口十米內買零食、不準亂扔果皮、紙屑和雜物,不準隨地吐痰,如有違犯,追究學生和教師的責任。 六、課間應做有益的活動,任何人不得在校內打架、罵人、互相追逐、大聲喧嘩。 七、學校對以上規定實行日檢查、周公布、期終總結,對好的個人和班級進行表彰獎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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