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民政局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 | ||||||||||||||||||||||||
| 2011-05-0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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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做好民政工作,促進全縣民政事業穩步可持續發展,根據縣委、縣政府工作的部署,結合我縣民政工作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十二五”期間民政事業發展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與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著力提高社會救助水平,著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務,著力推進民生保障創新,著力提高社會管理效能,著力加強民政能力建設,吸納各種資源和手段,大力推進民政事業,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總體思路:以服務大局為根本,以惠民生、促改革、強服務、夯基礎為主線,重點推進民政管理精細化、社會救助規范化、社會福利社會化、民政服務網絡化、工作手段信息化,保障民生、提升民主和服務社會,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創造有利條件與有效平臺。 (三)目標任務:到2015年,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災害應急救助體系,城鄉社區建設深入推進,社會組織發展規范有序,優撫安置保障扎實有力,社會事務管理和公共服務能力顯著增強,人民群眾基本生活權益得到有效保障,民政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更加完善,基礎設施不斷改善,人才隊伍素質不斷提高,為構建和諧臨沭做出新的貢獻。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城鄉社會救助體系。健全以城市低保、農村低保、農村五保供養、城鄉醫療救助、災害應急救助為基礎,以教育、住房、就業、法律等專項救助為輔助,以臨時救助和慈善援助為補充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根據我縣社會經濟發展情況,不斷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標準,確保動態管理下的應保盡保。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報聽證和收入核查辦法,規范申請、審批程序,科學制定保障標準,適時提高保障水平,做到應保盡保,分類施保,堅持動態管理。到2015年,城市保障對象人均月補差標準達到180元以上,農村保障對象人均月補差標準達到120元以上。建立保障資金自然增長機制,加大各級財政資金的投入力度;出臺農村低保在水、電、有線收視、教育救助、司法援助、就業援助等方面的配套優惠政策。鞏固和完善農村五保供養制度。繼續落實好《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和《山東省農村五保供養辦法》,根據當地經濟發展水平,適時調整提高供養標準,在爭取上級加大轉移支付的基礎上,由縣級財政兜底,做到按標施保、應保盡保。到2015年末,分散供養標準每人每年逐步達到1900元,集中供養標準達到3000元,集中供養率達到75﹪。鞏固五保供養成果,堅持分散供養與集中供養相結合,推行敬老院規范化管理,多方籌集資金,新建、改擴建6所集五保供養、老年福利服務、自費代養為一體的高標準鄉鎮中心敬老院。完善資助救助對象參合參保、門診醫療救助、住院醫療救助、臨時醫療救助、慈善醫療援助“五位一體”的城鄉醫療救助模式,在全縣各鄉鎮、城市社區建立醫療救助網上審批制度。全面規范實施臨時救助制度,加大城鄉低收入群體的救助力度,解決邊緣群體因病、因災或因子女上學等而遇到的臨時性、突發性特殊困難。加強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鄉鎮、社區、志愿者聯動的救助網絡系統。全面啟動社會工作,充分發揮社會工作者的作用,加大個案干預力度和心理疏導力度,使受救者增強感恩意識,使全社會成員增強責任意識。大力發展慈善事業,發揮慈善組織在社會救助保障體系的重要補充作用。計劃投資915萬元,在社會福利綜合中心建設救助站(床位150張),救助保護流浪未成年人、乞討無家可歸人員。 (二)、完善減災救災工作體系。以“把工作重心轉移到救災減災并重,有災時救災,無災時備災;用救災拉動減災,靠減災支持救災,兩項工作協調推進”為總目標,全面提高災害應急救助能力,全面完成縣、鄉(鎮)、村(社區)應急救助預案的修訂編制,加強“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災害應急體系建設,抓好災害應急響應、災害信息管理、救災款物保障、社會動員、救災綜合協調等機制的完善與建設。加強救災裝備(救災車輛、計算機、傳真機、數碼相機、GPS衛星定位電話等設備)、救災應急指揮系統建設,到“十二五”末,爭取縣級配備2輛救災專用車輛和現代化的救災裝備,鄉鎮(街辦)民政辦配備專用車輛,基本建成覆蓋全區的救災應急指揮平臺、災害信息管理數據庫和綜合減災救災教育培訓基地。加強基層救災隊伍建設,加大災害信息員培訓力度,探索災害信息員管理與建設的長效機制。加大備災工作力度,按照規模適度、功能齊全、供應充足的原則,加強縣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強化防災減災救災的綜合協調能力。投資800萬元,建設大型救災倉庫一座,不斷提高救災物資儲備能力,擴大物資儲備品種和數量。要加強防災減災宣傳教育,不斷提高全社會防災減災意識,逐步完善災害應急社會動員機制。建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救災工作相適應的救災資金保障機制,足額列支自然災害救濟事業費,確保救災工作需要。 (三)、完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積極發展社會養老服務事業,是“十二五”期間的一項重要工作。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推進社會福利服務機構建設,盡快形成以家庭為主體、社區為依托、福利機構為補充,以養老服務、孤兒養育和殘疾人權益保障為基本內容的社會福利體系,計劃投資4000萬元建設新的社會綜合福利中心(占地面積80畝,建筑面積15000平方米),實現 “三無”人員自愿前提下的集中供養,同時,為社會提供養老服務。要制定優惠政策,引入市場機制,鼓勵社會資本興辦福利機構,積極推進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開展靈活多樣的養老服務,逐步形成高、中、低多種檔次并存的福利機構建設格局,最大限度地滿足城市“三無”人員、空巢老人、高齡老人多層次、多樣化的服務需求。孤兒養育堅持以家庭寄養和收養為主的養育政策,對孤殘兒童繼續實施“明天計劃”和“重生行動”,最大限度地提高孤殘兒童的生活能力。以發展適度普惠型社會福利為目標,大力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加快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事業,完善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的社會福利服務體系。以福利院、敬老院、村級五保之家為依托,推進綜合性老年福利服務中心建設。建立健全老年人權益保障機制,著力構建黨政主導的老齡工作格局。大力發展福利彩票事業,為社會福利事業發展籌措更多的福利資金。 (四)、完善雙擁優撫安置保障體系。以雙擁創建為龍頭,鞏固現有全省雙擁模范縣成果,廣泛開展深入持久、形式多樣的雙擁共建活動,進一步加強對全縣各級各界干部群眾的國防、愛國主義教育工作,強化雙擁工作領導機制和工作體系建設,廣泛動員人民群眾大力支持人民軍隊建設,協調軍地開展具有時代特色的軍民共建活動。組織和協調好部隊參與和支持地方經濟社會建設的各項活動,形成雙擁組織網絡化、工作制度化、活動經常化的雙擁工作新局面。堅持以人為本理念,著力解決優撫安置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全面扎實推進優撫安置政策的落實。認真落實撫恤優待各項政策,不斷提高撫恤補助標準。貫徹落實《臨沭縣優撫對象醫療保障實施辦法》(試行),依托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農村新型合作醫療,建立健全我縣優撫對象醫療減免、醫療救助和醫療優惠的醫療保障體系。完善優撫安置工作地方性法規,探索富有時代特色的優撫安置工作新模式、新途徑,保障優撫安置對象的合法權益。建立健全城鎮退役士兵自謀職業技能培訓補助標準自然增長機制。深化城鎮退役士兵安置改革,進一步健全退役士兵自謀職業工作程序,加大自謀職業退役士兵技能培訓力度,保障退役士兵合法權益。進一步做好軍休干部接收安置工作,落實好他們的政治和生活待遇。進一步做好烈士褒揚工作,計劃投資400萬元,擴建維修濱海革命烈士陵園。 (五)、完善城鄉社區建設和基層民主政治建設體系。以加強社區建設、創新社區管理體制為基礎,以加強社區服務、完善社區功能為中心,以提高居民生活質量、人的素質和社區文明祥和為宗旨,以民主自治為方向,以和諧社區建設為目標,加快建設管理有序、功能健全、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區。力爭5年內實現社區建設全覆蓋,每個社區服務中心面積不少于800平方米,30%的社區達到省級示范社區創建標準。要加快建立健全公共服務、有償服務、志愿服務相結合的社區服務體系,加強志愿者隊伍建設,提高社區服務功能,積極組織開展以就業保障、困難救助、衛生保健、培訓咨詢、文體娛樂、社會治安、便民利民等為主要內容的社區服務。一是加強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在城區盡快形成以社區綜合服務設施為主體、各類專項服務設施相配套的社區服務設施網絡。在農村逐步建設為村民提供公共服務、便民利民服務的場所。結合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建立健全農村社區服務場所和基本公共服務設施。二是推進城鄉社區服務。大力推進以社會救助、就業、社會保險、社會治安、醫療衛生、計劃生育、文化、教育、體育為主要內容的公共服務覆蓋到社區,倡導“一站式服務”和“一條龍服務”。動員駐城社區的機關、部隊、學校和企事業單位共駐共建。以建示范農村社區為龍頭,推進農村社區建設,達到“一村一品”目標。以低收入人群、老年人、殘疾人、優撫對象和農村“留守老人”、“留守婦女”、“留守兒童”為重點,大力開展城鄉社會工作者服務、社區志愿者服務、互助服務。三是完善城鄉社區管理。以推進村級民主實踐為重點,依托民間協會組織力量,深化村民自治。健全以基層黨組織為核心的城鄉社區組織體系,支持村(居)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社會管理工作。全面推廣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按照政社分開、政事分開的原則,健全黨委領導下的政府依法行政和社區依法自治相結合的社區管理體制,推行完善四議兩民主和四民主義公開制度,不斷完善居務公開、民主議事規則,有效保障居民的選舉權、知情權、決策權、參與權和監督權。四是探索建立社區管理和服務準入制度、社區民政助理員制度,推行政府向社區組織購買服務的方式,加強社區服務網站、社區便民服務呼叫中心和社區信息服務亭等項目的特色服務工作;推動以“環境友好、資源節約”為主要特色的“和諧社區”建設。努力培育一批精品特色社區。 (六)、完善社會事務管理服務體系。堅持培育發展與管理監督并重的方針,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布局合理、結構優化、功能明確、作用明顯的社會組織。積極培育市場需要、社會需求、群眾歡迎的各類民間組織。在農村,培育和發展一批具有本地特色、效益好、作用發揮突出、對當地經濟有影響的農村專業經濟協會,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在縣城,重點扶持、發展公益類、慈善類民間組織、行業協會和社區民間組織,鼓勵社會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等領域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力爭培養規模較大的農村專業經濟協會20個、民辦、非企業單位50個。要加強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指導,建立完善社會組織績效評估體系,不斷強化法律約束、制度約束和道德約束,提高社會組織的服務能力和水平,增強社會組織的公信力。制定完善相關管理制度,創新登記管理的體制,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將縣民間組織登記管理機關更名為“社會組織管理局”,著力解決各級社會組織登記管理部門機構不全、人員不夠、經費不足、缺乏執法力度等問題。創新社會組織黨建管理體制,在以下兩個方面加強探索:第一,在登記管理機關設立社會組織黨委,統一管理本級、指導下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實行登記管理與黨建工作一起抓。第二,采取多種形式建立黨支部。有三名以上黨員的社會組織,可獨立建立黨支部,充分發揮黨對社會組織的政治領導作用。指導社會組織加強自身能力建設,發揮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范行為的作用。 加強行政區劃地名管理工作,扎實推進城市、城鎮街巷牌、樓牌、門牌設置工作,完善地名公共服務體系。穩步實施行政區劃調整,優化城鎮布局,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加快完善地名數據庫及地名信息系統建設,推進地名規劃工作。妥善處理邊界糾紛,做好界線實地認定和日常管理。推進地名標準化建設。 建立健全殯葬工作責任機制,加大殯葬宣傳和執法力度,提高強制火化率。加強殯葬基礎設施建設,適時搬遷新建殯儀館,提高殯儀服務水平。加大農村公益性公墓建設與管理,滿足群眾多元化的殯葬服務需求。探索建立面向城鄉困難群眾的殯葬基本服務補貼制度。 切實推進婚姻登記規范化建設,完善婚姻登記信息化平臺,加大婚姻法律法規的執法力度,保障公民婚姻自主權利,提高婚姻登記的服務水平。 (七)、推進民政項目建設。重點爭取把社會福利綜合中心、減災救災物資儲備中心(庫)、殯儀館搬遷新建、社會救助服務平臺、民政綜合行政服務樓等項目建設,納入政府擴大內需的項目規劃,納入全縣基礎建設的籠子,在資金上支持,在稅費上減免。十二五”期間,重點抓好以下項目建設: 1、投資3000萬元,開發修建老年公寓。采取政府補貼、土地劃撥、社會融資等辦法籌資,采取有限產權出讓或有償租賃方式使用管理。 2、投資2000萬元搬遷新建殯儀館。 3、新建社會綜合福利中心,計劃占地80畝,投資4000萬元,包含救助站、兒童福利中心、建設床位600張。 4、縣民政綜合行政服務樓建設(含婚姻登記處和軍休干部服務中心)。按照民政事業的發展要求,在北新城區規劃建設3000㎡的縣民政綜合行政服務大樓。 5、投資800萬元,建設救災儲備倉庫一處。 6、濱海革命烈士陵園擴建、維修項目,投資400萬元。 三、實現“十二五”規劃的保障措施 實現“十二五”期間民政事業發展的目標和任務,關鍵是抓住當前重要發展機遇期,積極探索,勇于創新,充分利用國家在社會經濟發展的宏觀政策,改革制約民政事業發展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在強化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充分發揮社會組織的作用,充分運用市場機制,保障民政事業的進一步發展,促進全縣經濟社會的持續、穩定、健康、協調發展。 (一)健全以財政投入為主、社會投入為輔的民政事業投入機制,為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經費保障 民政事業最根本的任務是保障困難群眾的基本生活權益,這也是各級政府的基本職責。在“十二五”規劃實施期間,民政事業在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進程中,將發揮更加重要的作用。要加大財政對民政事業投入。“十二五”期間要使民政事業費支出占同級財政支出的比重達到10%以上,充分體現民政事業在社會經濟發展中的保障地位和作用。要建立各級財政足額預算、財政投入持續增長的機制,強化對經費支出的檢查監督機制。要拓寬社會籌資渠道,加大社會投入力度。切實發揮社會自治組織的積極作用,大力培育社會救助類的社會團體和民辦非企業,要創新和完善社會捐贈的激勵機制,調整和統一社會捐贈的稅收優惠政策。 (二)加快民政工作信息化建設進程,搭建民政管理和服務信息平臺,為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技術保障 “十二五”期間,將大力提高民政技術手段的現代化水平和民政信息化程度,建立信息中心,促進管理和服務規范化。要基本建成自然災害信息系統、低收入家庭認證管理系統、優撫安置管理信息系統、婚姻登記信息系統、區劃地名管理信息系統、殯葬公益信息網絡系統的民政綜合信息管理平臺;完善提升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醫療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生活救助管理信息系統、社會救助管理系統;適時啟動農村基層選舉管理系統和社區建設管理服務系統及社會組織信息系統。 (三)加快民政事業改革步伐,建立多渠道的參與民政事業建設與發展的投、融資機制,為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社會保障 以建立充滿生機和活力的民政事業自我發展機制為目標,加快民政事業發展改革步伐,使民政事業的改革發展適應經濟社會長遠發展要求。鼓勵國有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城鄉集體經濟、私營企業和個人以資金、房產、設備、技術、信息、勞務等形式參與民政事業發展。著力推進社會福利社會化進程,積極調動社會力量興辦社會福利事業。鼓勵民間力量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服務對象公眾化、運行機制市場化、服務方式多樣化和服務隊伍的專業化與志愿者相結合的良好格局。 (四)完善民政管理各項制度,規范各項工作措施,為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制度保障 進一步完善災害應急救助、最低生活保障、農村五保供養、特困戶生活救濟和醫療救助、特困對象無房戶住房援助、慈善援助等救助制度,完善社會福利、優撫安置、民間組織管理、敬老院、福利院規范化管理、社會工作者行為規范、社區建設、區劃管理等各項管理制度,制定各項專項資金管理與行政審批及社會服務行為規范的工作措施,達到行政給付陽光,行政審批規范,社會服務優質,行政執行準確的目的,使民政工作管理高效、規范、有序,使困難群眾的各項保障措施真正、全面落實到位,使各種專項事業發展基本滿足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需要。 (五)加強民政隊伍能力建設,建立科學高效的民政工作管理體制,為實施“十二五”規劃提供組織保障 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的民政干部隊伍是民政事業改革與發展的組織保證。要加強領導班子建設,注重培養和選拔年青干部,調整和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強化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廉政建設,糾正部門和行業不正之風,反對奢侈浪費,努力建設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正的干部隊伍。加強基層民政組織建設,改善基層干部的工作、生活條件和福利待遇。緊緊依靠基層政權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加快基層的民政服務隊伍網絡建設。同時,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加強對民政工作的領導,協調有關部門及時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理順工作關系,從政策上、體制上、機制上為民政事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條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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