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民政局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 | ||||||||||||||||||||||||
| 2024-08-21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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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為指導,突出抓好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的學習貫徹,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和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集中抓好黨中央、國務院、省、市、縣各項決策部署的落實,堅定不移地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全面推進民政事業改革創新,順利推進民政機構改革,扎實推進加強基層民政和機關基礎工作,民政事業取得新進展、新成效。 二、發展目標 根據“上為政府分憂,下為群眾解愁”的民政工作宗旨,綜合考慮未來五年我縣民政事業發展趨勢和條件,“十四五”時期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目標是:全縣民政事業發展水平邁上一個新的臺階,工作職能從專項社會事務管理向社會建設更寬領域轉變,服務功能從適當救助為主向兜底保障、適度普惠轉變,服務供給機制從政府包攬向政府和社會共同提供轉變。推動民政事業轉型升級發展,主動服務好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大局。 (一)便民惠民,推進社會事務工作有新效率 進一步建立健全農村留守兒童和困境兒童關愛服務體系。鎮街配備兒童督導員,村居配備兒童主任。發揮議事協調機制作用,合力關愛,共同解決兒童戶口、教育、醫療康復、生活等困難。設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開展政策宣講、走訪核查、監護評估、家庭探訪督查等關愛服務,為精神關懷缺失、遭受家庭創傷等兒童提供心理疏導等專業性關愛服務,將符合條件的孤困兒童及時納入兒童福利保障范圍。加快殯葬服務設施供應,進一步提升殯葬服務能力。全面推行節地生態安葬,縣級城市公益性公墓不少于1處,鎮級公墓性公墓(紀念堂)每個鎮街不低于3處,滿足人口自然死亡和散亂墳墓搬遷需要。加強農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和維護,建立健全公墓管理維護制度和公墓管理員激勵考核制度,推進農村公益性公墓的基礎設施配套完善和綠化提升,打造建設樹葬、花葬、草坪葬等綠色生態葬區,進一步提高公墓的檔次和綠化率。推廣沂水“追思會”喪葬禮儀模式,發揮紅白理事會作用,引導群眾喪事簡辦、厚養薄葬,助推鄉風文明。全面落實殘疾人兩項補貼制度。完善信息核對機制,簡化辦理手續,優化辦理流程,不斷提升對困難殘疾人的服務保障水平,全面加快推進全縣殘疾人小康進程。建立完善流浪乞討人員源頭控制和回歸穩固機制。發揮議事協調成員單位作用,組織開展“寒冬送溫暖”等專項活動,加強流浪乞討人員街面巡查救助力度,通過發布尋親公告、DNA血樣采集、人臉比對等方式,提高身份甄別效果,妥善安置流浪救助人員,保障基本生活和醫療需求。 (二)嚴格規范,推動社會救助體系有新成效 統籌社會救助制度,整合救助資源,提升救助能力,構建“功能完善、統籌銜接、務實管用、兜底有力”的新型社會救助體系,制定出臺《臨沭縣人民政府關于建立城鄉社會救助體系的意見》。進一步加強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與扶貧開發的有效銜接,繼續開展對全縣(享受政策)建檔立卡貧困戶中非低保戶家庭調查摸排。扎實開展農村低保專項治理和深化拓展民政領域漠視侵害群眾利益問題專項整治活動,制定出臺低保考核辦法、低保工作責任追究辦法,明確職責,規范管理,及時查處低保工作中的不作為、亂作為問題,確保各項民生政策落地落實。健全完善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切實提高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員集中供養率。深化社會救助領域“放管服”改革,強化監督、管理、業務指導和服務,健全社會救助協調機制,強化各項救助制度銜接,整合政策資源,實現部門信息互聯互通。加強各級社會救助設施平臺建設,推進“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窗口或社會救助經辦服務中心建設。充分發揮縣級社會救助服務大廳、鎮街社會救助窗口作用,切實解決重復救助、多頭救助和遺漏救助,做到“應救盡救、應保盡保”。 (三)穩中求進,推動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有新發展 加快建設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擴大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供給。在街道建設具備全托、日托、上門服務、對下指導等功能的綜合養老服務機構,在社區建設嵌入式養老服務機構或日間照料中心,2022年年底前,街道綜合養老服務機構、社區日間照料中心覆蓋率分別達到100%、90%。實施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行動計劃,按標準配建養老服務設施,并同步開展消防設施改造,2022年年底前,社區養老服務設施配建達標率達到100%。實施為期三年(2020年-2022年)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設施(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推動實施縣級統一管理。鼓勵醫療機構發展醫療養老服務,支持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 (四)深化成果,推動基層建設工作上新水平 加快鎮街政府職能轉變步伐,強化公共服務職能,按照權力下放、權責一致的原則,擴大鎮街政府在環境保護、扶貧濟困等方面服務管理權限,強化鎮街政府對涉及本區域內人民群眾利益的重大決策、重大項目和公共服務設施布局的參與權和建議權。建立完善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政府主導的多方參與、共同治理的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完善城鄉社區治理體制,提升城鄉社區治理能力,進一步夯實黨的執政根基、鞏固基層政權,實現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健全完善黨組織領導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規章制度,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城鄉社區延伸,建立村級小微權力清單。推動“多村一社區”體制改革,依法有序撤銷合并社區內原行政村村民委員會,完成“村改居”社區管理服務體制轉變。實現城鄉社區綜合服務設施全覆蓋,將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納入各級人才發展規劃。進一步推進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社區志愿者服務“四社聯動”。推進社區黨組織“四位一體”機制,鼓勵在社區居民委員會下設環境和物業管理委員會,督促業主委員會和物業服務企業履行職責。推進民主協商深入開展,在10個協商試點的基礎上,總結推廣有益經驗,在全縣全面推行社區協商,拓寬協商范圍和渠道,豐富協商內容和形式,保障人民群眾的民主權利。實施村級事務陽光工程。進一步修訂《村務公開目錄》,完善黨務、村務、財務“三公開”制度。著力提升村級為民服務能力,探索制定《村級服務事項目錄》。規范村干部坐班和服務時限規定,打造有人氣、有溫度、服務優、秩序好的黨群服務場所。規范優化村級各類工作臺賬和蓋章證明事項,切實減輕村級負擔。探索強化農村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發展,支持黨組織領辦志愿服務隊,村民委員會及其配套組織要主動配合、積極銜接,構建多方參與、合力推動的工作格局。 (五)提升鞏固,推進社會組織改革有新跨越 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明確社會組織登記審批、業務主管和監督管理等部門的黨建職責,建立協同推動機制;嚴格落實“三個同步”要求,督促社會組織同步開展黨建工作,堅持分類指導、統籌推進原則,指導符合成立黨組織條件的社會組織建立黨組織。對暫不具備組建黨組織條件的,加大黨建指導員選派工作力度,推進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制定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抓好社會組織黨員管理,強化教育培訓,保持黨員隊伍的先進性、純潔性。拓展社會組織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途徑,積極開展“社會組織黨建+”活動,充分發揮黨組織戰斗堡壘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繼續做好社會組織綜合監管工作,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和“黑名單”,依法查處非法社會組織和社會組織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做好清理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涉企收費工作,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挖掘行業協會商會減費、降費、清費潛力,建立健全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投訴舉報和查處機制。進一步深化社會組織領域“放管服”改革,最大限度激發社會組織活力,督促社會組織規范內部治理。鼓勵社會組織參與公益活動,面向社會,服務基層,為社區居民提供個性化、多樣化服務,發揮特色服務作用。 三、“十四五”重點項目 石門、玉山、店頭、青云區域性中心敬老院項目;縣醫院養護中心項目;臨沭馬站醫院養護中心項目;詩畫山莊養護院項目;臨沭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項目、鄭山街道綜合養老服務中心項目。 四、主要措施 (一)形成合力,助推發展。把制約和阻礙民政事業發展的資金、設施、編制、體制等問題逐步解決,增強我縣民政事業的實力與動力。積極主動協調,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和協商,爭取各方面的配合和支持,努力使民政事業發展的重要決策、重要業務工作的開展與相關部門形成共識,形成做好民政工作的合力。 (二)改革創新,把準脈絡。加快推進民政的觀念、體制、機制、管理等方面的創新,建立健全長效機制和制度保障,推動民政事業科學發展。統籌城鄉區域發展,多手段、多途徑地推動民政工作,力求在改善和保障基本民生、加強和創新基層社會管理、強化基本公共服務、推動基層民政能力建設有更大突破。 (三)健全制度、孵化人才。制定民政人才引進機制、激勵和考核機制。采用多種渠道引進民政工作人才,加強專業社會工作人才隊伍管理和培養,補充、壯大和完善民政隊伍。推進我縣社會工作組織的規范化、科學化、信息化建設,以利于民政工作的開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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