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征集以“訂單農業”為名設騙局坑農線索的通告 | ||||||||||||||||||||||||
| 2023-12-1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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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認真落實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2023年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決維護農民切身利益和農業生產經營主體的合法權益,根據《農業農村部辦公廳、公安部辦公廳、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以“訂單農業”為名設騙局坑農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農辦法〔2023〕6號),現面向社會征集“訂單農業”為名設騙局坑農線索。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線索收集重點 重點圍繞糧食種植和畜禽養殖特別是特色種養以及種子種苗種畜禽供銷等領域,對以“訂單農業”為名實施的合同違法犯罪行為、非法生產經營農資行為以及宣傳推廣訂單農業中的虛假廣告、虛假商業宣傳行為等開展全面摸排和集中打擊。 一、以“訂單農業”為名實施的合同違法犯罪行為 包括沒有實際履行能力,以“高額利潤”、“包產包銷”、“包技術”、“包服務”等為手段,誘騙農戶簽訂訂單合同;故意隱瞞或者提供虛假的產品市場銷售情況、產品質量標準及回購價格、種養殖技術要求和難度等與實現合同目的有重大影響的信息,誘導農戶簽訂訂單合同;虛構合同主體資格或者盜用、冒用他人名義與農戶簽訂訂單合同等違法犯罪行為。要注意結合合同約定的農業投入品銷售價格和產品回購價格、農業投入品質量和來源、提供的技術指導與服務質量、產品實際回購情況等要素,有效識別合同違法犯罪行為與一般民事糾紛之間的界限。 二、以“訂單農業”為名非法生產經營農資行為 包括未取得種子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種子、生產經營假劣或白皮袋種子、套牌侵權、推廣銷售應當審定未經審定的種子;未取得生產經營許可證生產經營農藥、獸藥、飼料;非法生產經營假劣或含有禁用物質的農藥、獸藥、飼料、肥料;非法生產經營依法應當批準或登記但未經批準、登記的農藥、獸藥、飼料、肥料等。要將此項排查工作與打擊網絡違法銷售假劣農資、制假黑窩點、農資下鄉“忽悠團”結合起來,緊盯農資產品集中上市和入戶下地的關鍵時間節點,嚴防假劣農資以“訂單農業”為名行坑農之實。 三、宣傳推廣訂單農業過程中的虛假廣告和虛假商業宣傳行為 包括發布夸大產品收益和品牌知名度、夸大企業提供的技術服務水平、隱瞞產品投資門檻或種養殖難度的信息,導致農民對產品的市場競爭力和潛在收益產生錯誤認識;印制包含虛假、夸大或模糊訂單產品真實情況的宣傳手冊;以不真實存在的“國家助農惠農補貼”、“綠色農業補貼”為宣傳噱頭,吸引農民瀏覽、點擊簽約下單等。要注意相關虛假廣告和商業宣傳行為主要通過網絡渠道發布的特點,利用技術手段搜集、排查違法線索,查早查小、防微杜漸。 二、線索收集受理時間 即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 三、線索收集途徑方式 臨沭縣農業農村局電話:0539-2436587。 臨沭縣公安局電話:110。 臨沭縣市場監督管理局電話:0539-5255523。 四、線索收集相關要求 一是受理反映問題線索,受理單位將對反映人個人信息嚴格保密。 二是反映的問題線索應當真實、準確,包括問題發生的時間、地點、反映人聯系方式等要素齊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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