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在全國范圍內推進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的公告 | ||||||||||||||||||||||||
| 2022-12-07 點擊數: | ||||||||||||||||||||||||
|
||||||||||||||||||||||||
|
||||||||||||||||||||||||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在全國范圍內推進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的公告 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在全國范圍內推進 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的公告 為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按照國務院部署要求,現就在全國范圍內推進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措施 (一)實施分類管理 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實施分類管理,分為高風險領域和低風險領域。申請從事國家統一推行的認證項目的認證業務,實行優化審批服務;申請從事其他領域的認證業務,申請人自愿選擇告知承諾或優化審批服務。詳見《實行告知承諾及優化審批服務的認證領域目錄》(附件1)。 (二)簡化材料,壓縮時限 按照可量化、可操作的原則,進一步細化審批條件,精簡審批材料,提高透明度和可預期性。詳見《認證機構資質審批條件及材料要求》(附件2)。 對優化審批服務的申請事項,優化審批流程,壓縮審批時限,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作出許可決定。 對實行告知承諾的申請事項,在材料齊全且承諾符合要求的前提下,當場作出許可決定。 (三)實施現場核查 依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證明事項和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告知承諾制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20〕42號)要求,制定《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告知承諾管理規定》(詳見附件3)。加強對認證機構資質審批后履行承諾的現場核查。對核查中發現的未履行承諾和不實承諾問題,依法依規處理。 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措施 (一)全面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 將“雙隨機、一公開”監管作為認證監管的基本手段。根據不同風險程度、信用水平,合理確定抽查比例,制定差異化監管措施,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線索,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強化抽查檢查結果的公開。 (二)強化認證行業信用監管 推進各類檢查結果信用信息的歸集和共享,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依法依規對違法失信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強化失信約束,健全嚴重違法違規機構和人員行業禁入制度。完善認證行業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和信用修復機制。 (三)加強認證風險監測和預警追溯機制 運用信息化和大數據手段對認證關鍵環節進行風險監測,積極探索智慧監管方式,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依法依規做好風險處置工作,及時發布認證風險預警和風險追溯結果,確保不出現系統性、區域性風險。 三、其他事項 (一)根據相關法規規章的修訂以及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國內外認證行業發展情況,市場監管總局適時調整實行告知承諾及優化審批服務的認證領域目錄及相應的審批條件細化要求并進行公布。 (二)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國家認監委關于自愿性認證領域目錄和資質審批要求的公告》(認監委2016年第24號公告)、《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在全國自由貿易試驗區進一步推進認證機構資質審批“證照分離”改革的公告》(市場監管總局2020年第7號公告)同時廢止。 (三)本公告發布之日前已受理的認證機構資質申請按照原有規定執行。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