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讀《臨沂市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辦法》 | ||||||||||||||||||||||||
| 2015-09-2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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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臨沂市住建局與市發改委、市環保局、市規劃局、市物價局等單位聯合下發了《臨沂市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暫行辦法》,有關情況介紹如下: 一、出臺目的 一是完善節水工作,規范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貫徹落實《城市中水設施管理暫行辦法》、《山東省城市中水設施建設管理規定》的需要。 二是由單純節水向水資源綜合利用過渡的必要舉措。為促進節約用水,推動城市污水和雜排水的綜合利用,加強城市節約用水管理,科學有效的利用水資源,保障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規范臨沂城區用水環境,緩解我市城市用水的供需矛盾,推動城市中水綜合利用,是深化節水、突破水資源瓶頸的重要措施。 三是科學利用水資源,建設節約型社會和創建節水型城市的需要。隨著臨沂城市化、工業化步伐的加快,城市供水的需求必將有大的增長,同時城市的污水、雜排水也隨之急劇增加。中水工作是將二者進行了很好的結合,從加強中水設施建設管理上進行推動,是一項水資源循環利用的基礎性工作,為建設“大美新臨沂”提供可靠保障的重要現實問題。節水型城市創建是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重要方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和國家建設部、發改委《關于全面開展創建節水型城市活動的通知》、《節水型城市申報與考核辦法》、《節水型城市考核標準》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市政府印發了《臨沂市創建省節水型城市實施方案》,出臺此辦法既是創建工作的題中之義又是指導創建規范中水設施建設管理的必要措施。 二、主要內容 1、對城市規劃區域內,新建、擴建、改建項目,配套建設中水設施的標準條件加以明確。 2、文中規定了中水設施由建設單位負責建設,建設投資納入主體工程總概算,并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交付使用,明確了建設主體和建設、交付使用的程序時段。 3、文件明確了中水的主要用途,中水主要用于城市綠化、沖廁、道路清掃、車輛沖洗、建筑施工等城市雜用水;水源熱泵用水、冷卻用水、洗滌用水等工業生產用水;觀賞性景觀用水、濕地用水等環境用水;以及可接受其水質標準的其他用水,便于中水的開發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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