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做好2022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工作的通知 | ||||||||||||||||||||||||
| 2022-04-14 點擊數: | ||||||||||||||||||||||||
|
||||||||||||||||||||||||
|
||||||||||||||||||||||||
|
各普通高中學校: 按照《山東省財政廳 山東省教育廳關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學雜費的意見》(魯財教[2016]53號)要求,為做好2022春季學期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工作,現就有關要求通知如下: 一、資助對象 普通高中免學雜費: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批準設立的普通高中學校(含完全中學和十二年一貫制學校的高中部),對具有正式注冊學籍的普通高中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含非建檔立卡的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免除學雜費。 二、資助標準 免學雜費標準按照各縣區人民政府及其價格、財政主管部門批準的公辦學校學費標準執行。民辦學校學雜費標準高于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學費標準的部分,學校可以按規定繼續向學生收取。 三、資助流程 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非建檔立卡的殘疾學生、低保家庭學生、特困救助供養學生,要根據山東省特殊困難學生資助信息管理系統在線比對平臺提供的數據,同時結合全國資助系統數據落實春季免學費,不需要收取相關材料,直接填寫《普通高中免學雜費申請表》。其他申報的學生需收取相關材料,審查合格后復印相關材料留存,再填寫《普通高中免學雜費申請表》。各學校統計上報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匯總后向財政申請資金,資金由財政直接錄入各學校財務平臺。 四、學費免收及退還工作要求 學校不得向符合免學雜費條件的學生再收費,已經收費的學校,要抓緊時間向學生退還學雜費(不含住宿費),不論按學期還是按學年收取費用的學校,必須一次性退還學費,并不得再收費。公辦學校,按照“收多少,退多少”原則,退還學生實際繳納學費。民辦學校要按當地同類型公辦學校退費標準按時退費,學雜費標準高于公辦學校退費標準部分可以退還學生,低于公辦學校退費標準的,按學生實際繳納學費標準退還。 五、遞交材料 1、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學生信息明細表; 2、普通高中免學雜費學生匯總表。 六、報送時間 2022年4月29日當天報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紙質材料包括:明細表、匯總表(簽字蓋章)各兩份(資助中心蓋章后單位帶回一份存檔)。 電子材料匯總表,報送郵箱:lsxjtjzzzx@ly.sandong.cn。 臨沭縣教育和體育局 2022年4月14日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