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轉發關于市局市財政局《臨沂市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 ||||||||||||||||||||||||
| 2020-02-1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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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市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工作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統籌做好農房抗震改造的要求,全面落實中央財經委第三次會議關于實施地震易發區房屋設施加固工程、提高抗震防災能力的部署,做好我市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工作,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財政部《關于做好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工作的補充通知》(建村〔2019〕101號)和山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山東省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工作實施方案》通知(魯建村字〔2019〕26號)的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在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開展農房抗震改造試點,進一步提高我省農村房屋建筑抗震性能,提升提高農村住房安全保障水平,減輕農村地震災害損失,保護廣大農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 二、改造對象 (一)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實施范圍為我市抗震設防烈度為7度以上的7個縣區符合條件的農戶,優先支持抗震設防烈度8度及以上地區住房不滿足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的農戶改造農房。試點項目戶均補助約7500元,各地可根據農戶經濟狀況、加固成本等不同,制定分類補助標準。 (二)農房抗震改造對象為僅擁有一套住房(審批前)的農戶。已享受農村危房改造中央補助資金的農戶,原則上不納入試點范圍,但因自然災害災損等原因導致抗震能力不能滿足要求的經專業部門評定后可確定為改造對象。 (三)農房抗震改造方式可采用拆除重建、對既有房屋抗震加固改造等??拐鸶脑煲赞r戶自建為主,農戶自建確有困難且有統建意愿的,也可以由政府統建代建。 (四)農戶自建項目應于2019年底前開工,2020年底前竣工。 (五)政府統建代建的集中居住型社區項目可適當放寬時間限制,應于2018年7月1日后開工,2021年6月30日前竣工。 (六)采用新建方式實施改造并達到當地抗震設防要求的,在拆除原有房屋后,可不再對其進行抗震鑒定。 三、操作程序 試點項目執行“農戶自愿申請、農房抗震鑒定、鄉鎮匯總上報、縣級審批”工作流程,全面落實村、鎮、縣“三級公示”制度,確保公開、公正、公平。 四、資金籌措與管理 (一)資金籌措。各縣區要逐步構建農民自籌為主、政府補助引導、銀行信貸和社會捐助支持的多渠道農房抗震改造資金投入機制??h級財政可根據農房抗震改造管理工作實際情況,安排必要的聘請社會專業機構農房抗震鑒定費等工作經費,確保工作順利有序推進。有條件的地區要創新補助方式,研究制定貸款貼息等支持政策,提高補助資金使用效益。 (二)資金管理。各縣區要全面推行縣級財政直接將補助資金支付到農戶“一本通”賬戶的制度,在竣工驗收合格后30日內完成支付。對于政府統一組織實施的新建翻建、修繕加固,以及統建集體周轉房的,可在明確改造標準、征得農戶同意并簽訂協議的基礎上,將補助資金直接支付給施工單位。各縣區財政部門要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審計、稽查等工作,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肅處理。問題嚴重的,公開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五、工作要求 (一)科學制定實施方案。各縣區住建局、財政局等部門要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編制農房抗震試點改造實施方案,細化落實措施,及時將市下達的改造年度任務合理分解到鄉(鎮)和村莊。任務分配時可適當向改造任務重的村集中安排,推進整村農房抗震水平提升。 (二)完善信息檔案管理。農房抗震改造試點工作檔案信息管理參照農村危房改造相關政策執行,實行一戶一檔的農戶檔案管理制度,批準一戶、建檔一戶。每戶農戶的紙質檔案必須包括檔案表、農戶申請、審核審批、公示、協議等材料。 (三)強化質量安全管理。各縣區要按照要求,建立農房抗震改造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農房設計要選用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推薦使用的通用圖、有資格的個人或有資質的單位的設計方案,支持由經培訓合格的農村建筑工匠或有資質的施工隊伍進行施工??h級住建部門要細化實施方法,加強農房抗震技術力量培訓,協調社會專業機構提供農房抗震鑒定和加固改造服務,同時加強對技術服務收費標準的管理。 (四)健全信息報告制度。執行工程進度月報制度,各縣區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會同財政部門每月5日前將上月月報表報至市住建局、財政局。各縣區要及時匯總并上報有關農房抗震改造試點計劃落實、資金籌集、監督管理等情況,并通過簡報、通報等形式定期交流工程進展、經驗做法、存在問題和工作建議等。各縣區可在落實上述政策和管理要求的基礎上,依據地方實際探索和完善具體管理要求,通過試點探索總結推動農房抗震改造的做法與經驗,不斷提高地震高烈度設防地區農房抗震能力。 六、時間安排 (一)2020年3月中旬,相關縣區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會同本級財政部門制定本地區的實施方案并報市住建局和財政局。 (二)2020年3月—2020年6月15日,各縣區組織實施農房抗震改造工作,做好信息系統錄入,加強技術指導和監督檢查。 (三)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根據農房抗震試點任務完成情況做好驗收組織工作,財政部門根據縣級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申請及時撥付補助資金。 七、組織領導 各縣區要加強對農房抗震改造的領導,建立健全協調機制,明確部門分工,密切配合??h級住建部門做好試點項目的組織實施和技術指導,指導建設方按照相關要求進行竣工驗收,驗收合格后財政部門及時撥付補助資金。住建、財政、應急等部門要做好農房抗震試點的宣傳,引導農戶增強防災意識,向廣大農民宣傳和普及農房抗震常識,積極推廣符合當地實際簡易有效的房屋減隔震材料、裝配式建筑等技術運用,共同推進農房抗震改造工作。 附件:2019年中央財政支持農房抗震改造任務分配表 任務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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