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科學技術局對騙取科技成果獎勵、提供虛假檢測結果或者評估證明、侵占科技成果行為的處罰指南 | ||||||||||||||||||||||||
| 2026-01-2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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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辦理要素 (一)執法職責:對騙取科技成果獎勵、提供虛假檢測結果或者評估證明、侵占科技成果行為的處罰。 (二)實施機構 臨沭縣科學技術局 (三)受理地點 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沭新東街9號縣政府三樓科技局辦公室347室 (四)受理時間 夏季辦公時間 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30-18:00;春秋冬季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 08:30-12:00,下午 14:00-17:30 (五)執法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騙取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由主管部門依法撤銷獎勵,追回獎金,并依法給予處分。違反本法規定,推薦的單位或者個人提供虛假數據、材料,協助他人騙取國家科學技術獎勵的,由主管部門給予批評;情節嚴重的,暫停或者取消其推薦資格,并依法給予處分。” 《國家科學技術獎勵條例》 第二十一條:“剽竊、侵奪他人的發現、發明或者其他科學技術成果的,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國家科學技術獎的,由國務院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國務院批準后撤銷獎勵,追回獎金。”《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第四十七條:“違反本法規定,在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騙取獎勵和榮譽稱號、詐騙錢財、非法牟利的,由政府有關部門依照管理職責責令改正,取消該獎勵和榮譽稱號,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四十八條:“科技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違反本法規定,故意提供虛假的信息、實驗結果或者評估意見等欺騙當事人,或者與當事人一方串通欺騙另一方當事人的,由政府有關部門依照管理職責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給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民事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科學技術獎勵辦法》第二十八條:“剽竊、侵奪他人科學技術成果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騙取省科學技術獎的,由省科學技術行政部門報省人民政府批準后撤銷獎勵,追回榮譽證書、獎金和獎牌。對負有直接責任的人員,由所在單位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山東省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第三十九條:“在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騙取獎勵或者榮譽稱號、詐騙錢財、牟取非法利益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管理職責責令改正,取消其獎勵或者榮譽稱號,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第四十條:“以唆使竊取、利誘脅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可以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第四十一條:“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在提供專業服務過程中欺騙當事人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科學技術行政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依照管理職責責令改正,處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并處沒收違法所得。”《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2017年第二批削減省級行政權力事項的通知》第23項:“在科技成果轉化活動中弄虛作假、采取欺騙手段、騙取獎勵或者榮譽稱號、詐騙錢財、牟取非法利益的處罰,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門實施”;第24項:“在科技成果檢測或者評估中故意提供虛假檢測結果或者評估證明的處罰,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門實施”;第25項:“以唆使竊取、利誘脅迫等手段侵占他人科技成果、侵犯他人合法權益的處罰,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門實施。”;第29項:“技術交易中介服務機構及從業人員欺騙委托人或當事人的處罰,由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科技主管部門實施。” (六)執法程序 1、接受申訴。申訴人應當提供書面材料,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文件;提出投訴或異議的單位、個人應當表明真實身份。 2、受理。臨沭縣科學技術局在接到材料后,應當對申訴內容進行審查,如果事項內容屬于本單位查處情況,并提供充分證據的,應該填寫立案審批表報局領導審批后立案,予以受理。 3、調查。協調有關當事人和單位對申訴材料進行調查、取證,調查、詢問、檢查應當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形成調查、核實的情況報告,提出查處意見。 4、審核。臨沭縣科學技術局對調查核實情況報告和處罰決定書進行審核。 5、處罰決定。將調查核實情況報告和處罰決定書報主要負責人簽發,并將處罰決定書送達有關當事人和單位。 6、實施處罰。沒收所收取的費用、罰款、撤銷登記。作出的處罰決定送達后,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又不申請復議、不起訴的,縣科技局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7、將行政處罰信息上傳臨沭縣人民政府網站。 (七)法定辦理時限 60個工作日 傳真電話:6212465 二、監督途徑及法律救濟 (一)投訴舉報 投訴電話:0539-6212465 (二)行政復議 部門:臨沭縣司法局行政復議科 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正大街11號創業大廈3樓331室行政復議科 電話:0539—2988069 (三)行政訴訟 部門:臨沭縣人民法院行政庭 地址:山東省臨沂市臨沭縣沭河西大街121號臨沭縣人民法院8樓801室行政庭 電話:0539—6200088 三、有關說明 本服務指南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相關內容的修改變動情況和工作實際要求,予以實時更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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