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加強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提案》的答復 | ||||||||||||||||||||||||
| 2025-06-30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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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莉華委員: 您提出的關于加強水庫飲用水源地保護的提案已收悉,非常感謝您在百忙之中,對我縣飲用水源地保護提出真知灼見和切實可行的工作建議,我們將認真貫徹落實,針對您提出的問題及建議,對照職能部門責任分工,現將具體進展情況答復如下: 一、飲用水水源地確定和保護區劃定工作 我縣現有縣級以上水源地1處,為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水源地,“千噸萬人”水源地3處,分別為臨沭街道西盤水庫飲用水水源地、蛟龍鎮狼窩溝水庫飲用水水源地、石門鎮大山頭水庫飲用水水源地,4處水源地已全部完成保護區劃定工作。 二、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工作 一是完善巡查機制。為加強水源地日常巡查監管工作,先后制定了《臨沭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部門、鎮街聯合監督巡查方案》和《臨沭縣“千噸萬人”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部門、鎮街聯合監督巡查方案》,由縣生態環境分局牽頭,會同相關單位、鎮街,對水源地保護區現場進行聯合監督巡查。 二是日常巡查工作。根據聯合巡查方案要求,縣生態環境分局每季度聯合縣水利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綜合執法局等相關單位,對水源地進行現場摸底排查。除季度聯合巡查外,由相關鎮街對轄區內水源地保護區開展月度巡查,縣生態環境分局不定期組織業務科室對保護區開展專項環境問題排查行動。目前,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內不存在設置排污口、有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以及從事圍網、網箱養殖和集中式畜禽養殖等活動。 三是宣傳引導工作。縣生態環境分局組織開展了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利用微博、微信公眾號等載體,在保護區范圍內醒目位置設置宣傳條幅,以及各村委宣傳欄張貼宣傳頁,向群眾發放相關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相關法律法規,提高社會知曉度和群眾參與率。 三、監督管理工作 一是水源地水質日常監測工作。按照監測方案要求,凌山頭水庫飲用水水源地常規監測頻次為每季度一次,監測項目為《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GB3838-2002)表1的基本項目,表2的補充項目和表3的優選特定項目,葉綠素和透明度共64項,每兩年進行一次111項指標全分析監測。三個“千噸萬人”水源地進行每季度28項指標監測。另外,飲用水供水單位定期對取水口、出水口進行日常水質監測工作。 二是完成《臨沭縣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編制。切實做好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建立健全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機制,確保飲用水水源安全,社會穩定,公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三是加強日常信訪查處工作。對涉及群眾反映的飲用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的信訪工作,第一時間趕赴現場,第一時間調查處置,消除飲用水源地污染隱患,保障飲用水源地水質安全。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加強飲用水源地常規監測。構建科學的水源地監測體系,提高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監測和監管水平。我縣將進一步規范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常規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及監測頻次。在按監測方案要求每季度對水源地進行監測的同時,加強日常不定期的水質常規監測。 二是加大宣傳引導。加強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及《臨沂市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積極營造全民保護、全民監督的良好氛圍。同時,建議農業農村部門加強宣傳、引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農業生產經營者科學、合理施用化肥,推廣有機肥替代化肥技術,推廣低毒生物農藥,從而減少面源污染影響。 三是加大巡查監管力度。我縣將繼續按照聯合巡查方案要求,每季度由生態環境分局聯合水利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農業農村局、綜合執法局等相關單位,對凌山頭水庫水源地保護區及“千噸萬人”水源地保護區進行現場摸底排查,對查出的問題列出問題清單,即時整改。縣生態環境分局也將不定期開展日常巡查工作,同時,要求相關鎮街定期開展轄區內飲用水水源地保護日常巡查,防止已整治問題死灰復燃和出現新問題。 再次感謝您提出的寶貴意見和建議!懇請您繼續關心與支持水源地保護工作! 臨沂市生態環境局臨沭縣分局 2025年6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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