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對《關于加強社區公益墓地建設的提案》的答復 | ||||||||||||||||||||||||
| 2025-05-19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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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對于劉貴厚委員提出的關于加強社區公益墓地建設的提案已收悉,現答復如下: 1、我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已編制完成并于2024年3月啟用,目前已建成公墓均在城鎮開發邊界外,根據委員建議,如確需新建社區公墓,我局將積極配合貴單位,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對擬選位置進行用地審查并提出建議,保障項目用地需求。 2、公墓用地原則上不允許占用耕地和林地,用地選址位于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可辦理國有建設用地手續。 用地選址確需在城鎮開發邊界以外的,我局可將其納入每年一次的《城鎮開發邊界優化方案》中,待自然資源部批復后可辦理國有建設用地手續。 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5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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