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統計局2025年建議提案辦理制度與整體情況 | ||||||||||||||||||||||||
| 2026-01-1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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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議提案辦理制度 (一)總則 為規范人大代表建議、政協提案(以下統稱“建議提案”)辦理工作,提升辦理質效,推動統計事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本局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局承辦的各類建議提案的接收、分辦、承辦、溝通、答復、督查等全流程工作,堅持“依法辦理、實事求是、注重實效、公開透明”的原則,確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著落。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局長為組長、分管副局長為副組長、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的建議提案辦理工作領導小組,統籌推進辦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1名專職聯絡員,負責建議提案的接收登記、分辦流轉、進度跟蹤、督促檢查、匯總歸檔等日常協調工作。各承辦科室指定專人承辦建議提案,負責本科室承辦事項的辦理落實。 (三)辦理流程 1.接收登記。辦公室對收到的建議提案進行統一登記,明確編號、提出人、主要內容、辦理時限、主辦/協辦等關鍵信息,建立《建議提案辦理工作臺賬》。 2.分辦流轉。根據建議提案內容,結合各科室職能職責,提出分辦意見,報領導小組組長審批后,流轉至相關承辦科室。涉及多科室協同辦理的,明確牽頭承辦科室和協辦科室,牽頭科室負責統籌協調,協辦科室積極配合并按時反饋意見。 3.承辦落實。承辦科室接到任務后,立即組織開展專題研究,制定辦理方案,明確責任人及完成時限。對重點難點問題,需深入一線調研核實,廣泛征求相關單位及群眾意見,確保辦理意見科學可行。 4.溝通協商。承辦過程中,承辦科室須通過電話、面談、座談等方式與建議提案提出人充分溝通,至少溝通1次以上,全面了解其核心訴求,共同探討解決思路。對主辦的建議提案,牽頭科室需主動與協辦單位對接協調,匯總形成統一辦理意見。 5.答復審核。承辦科室完成辦理意見后,撰寫答復函,經科室負責人審核、分管領導復核、局長審定后,正式印發答復函并送達提出人。答復函需格式規范、內容詳實、語言誠懇,明確辦理結果(解決采納、正在解決、計劃解決、留作參考)及具體措施。 6.督查歸檔。辦公室對辦理進度實行“每月調度、季度通報”,對臨近時限未完成的事項及時預警提醒。辦理完畢后,承辦科室將辦理過程中的調研材料、溝通記錄、答復函等相關資料整理歸檔,局辦公室匯總形成年度辦理工作總結。 (四)工作要求 1.時限要求。嚴格按照法定時限完成辦理工作,一般建議提案辦理時限不超過3個月,復雜事項經批準延期后,總時限不超過6個月,確保按時辦結率100%。 2.質量要求。答復意見需針對性強、措施具體,堅決杜絕空話、套話。對能夠解決的問題,立即推動落實;對暫時無法解決的,明確階段性目標和推進計劃;對不符合政策規定的,耐心做好解釋說明工作。 3.問責要求。將建議提案辦理工作納入科室年度績效考核,對辦理及時、成效顯著、提出人滿意的科室和個人予以表彰;對推諉扯皮、敷衍塞責、超時未辦結或辦理質量差的,嚴肅通報批評并督促整改。 二、2025年建議提案辦理整體情況 2025年度,我局未收到需辦理的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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