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財政局:臨沭縣2020年財政專項扶貧縣級資金績效評價報告 | ||||||||||||||||||||||||
| 2021-09-0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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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項目基本情況 (一)項目立項 1. 項目立項的依據 (1)《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決定》; (2)關于印發《中央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農〔2017〕8號); (3)《關于貫徹落實中央扶貧開發工作部署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的意見》(魯發〔2015〕22號); (4)《山東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魯財農〔2017〕61號; (5)《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支持脫貧攻堅的意見》(魯政辦發〔2016〕29號); 2.項目立項背景及實施目的 脫貧攻堅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中國夢”的重要保障,黨和國家一直十分關心和重視扶貧工作。21世紀以后,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但扶貧工作依然艱巨且繁重。鑒于當前的扶貧形勢,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精準扶貧”的指導方針,堅持因人因地施策、因貧困原因施策、因貧困類型施策,讓貧困地區人民自愿、自動、自信、堅定地走上脫貧致富的道路,早日建成全面小康社會。 (二)項目預算 臨沭縣2020年縣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年初預算為16,000,000.00元,實際支出19,517,775.05元,其中:2020年縣級預算資金16,000,000.00元,往年縣級結余資金3,517,775.05元(小額扶貧信貸貼息資金)。 (三)項目計劃實施內容 1、四聯八建貧困村提升工程規劃設計費 結合貧困村群眾的意愿,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優先解決貧困村群眾生活中存在的突出問題,逐步改善貧困村群眾生產生活條件,結合實際,重點做好貧困村群眾生產生活、經濟發展的基礎設施建設,在貧困村中開展以“四聯八建”為主要內容的貧困村提升工程。聘請專業設計團隊對項目進行切合實際的規劃設計。 2、光伏項目維護費 為保證光伏扶貧電站長期穩定運行,使光伏扶貧發揮應有的幫扶效果,委托有相關專業資質、手續齊全、可靠地公司對光伏扶貧項目進行日常運行維護。 3、小額扶貧信貸(貼息資金) 以財政資金為杠桿撬動信貸資金,向符合條件的各類主體發放扶貧貸款,包括“富民農戶貸”、“致富帶頭人貸” 和“富民生產貸”,給貸款人給予一定比例的財政貼息或財政全額貼息。帶動農村貧困人口實現穩定就業或穩定勞務或穩定增收。 4、雨露計劃 通過摸底調查,對已脫貧繼續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返貧、新致貧的貧困家庭在校接收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子女,按照每生每年3000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做到不漏一戶、不落一人。 5、扶貧特惠保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打贏脫貧攻堅戰部署要求,更好地發揮保險的風險保障功能,切實減輕貧困群眾住院醫療費用負擔,對2019年底全縣動態調整后脫貧享受政策和納入及時幫扶人口實施醫療商業補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 6、護理補助 為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徹底解決建檔立卡貧困人口“三無”失能人員護理難題,組建護理隊伍給“三無”失能人員提供“五助四查”護理事項。 7、建檔立卡戶精神病人補助 為全面落實各項健康扶貧政策,著力做好貧困人口健康保障,持續鞏固提升健康扶貧成果,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服務,提高重性精神疾病患者使用的8種國家基本醫藥醫保予以全額報銷政策的宣傳,加強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定期監測和用藥指導,貧困人口就診,門診、住院費用可享受基本醫保、大病保險、醫療救助、醫療機構減免、醫療商業補充保險、重特大疾病再救助“一站式”結算服務。對所有在冊登記嚴重精神障礙患者免費救治。 8、孝贍養老 面向全縣農村70歲以上建檔立卡貧困老年人(病殘老人不受年齡限制),開展“孝善養老”扶貧工作。各鎮街、村成立“孝贍養老理事會”,與貧困老人及其子女簽訂“孝贍養老協議書”,明確各方責任義務。凡是子女繳納孝心贍養金的貧困老人,按月給予其父母發放孝心養老金。 9、村級扶貧協理員補助 為更好地調動扶貧協理員積極性,發揮扶貧協理員在脫貧攻堅中的重要作用,按各村貧困戶數量發放一定金額的補助。 (四)項目組織管理 1.項目組織情況 項目主管部門:臨沭縣扶貧開發辦公室負責項目管理制度的制定、項目評審、監督檢查、驗收等工作。各項目實施主體負責財政專項扶貧資金項目規劃和具體實施工作。 2.項目管理情況 項目選取。根據縣級下達年度資金計劃,從項目庫中擇優選取項目。 方案編制。實施主體編制方案符合《臨沂市財政專項產業發展項目方案編制細則》的有關要求。方案明確了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具體投向、幫扶對象、幫扶方式、幫扶期限、收益估算、預期收益產生時間、收益分配方式、貧困戶預期增收、幫扶期滿后項目收益用途。鄉鎮統籌整合實施涉及多個村的扶貧項目,明確項目實施主體、建成后管護主體、相關鄉鎮以及村的權責,并將產權份額量化到村。 方案的審核與審批。鄉鎮(街道)收到項目方案后于10個工作日內組織扶貧、財政、國土等部門對項目進行方案審核,并出具書面審核意見。專家庫成員包括發改、財政、規劃、國土、建設、審計、農業、林業、水利、畜牧、旅游、商務等有關部門的專業人員。從專家庫中抽取相關專家,組成項目評審委員會,對鄉鎮上報的項目方案進行評審,評審中要重點審核項目的合規性、操作性以及風險控制、預期收益、帶動效果,并出具評審報告。 項目實施。經審批同意的項目實施嚴格執行公開招投標、政府采購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制度規定。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按照各自的職責,嚴把項目工程質量關。 竣工驗收。項目完工后項目施工單位,對照縣級批復的項目實施方案,逐一檢查建設內容完成情況以及工程質量情況,并出具自驗報告。項目施工單位自驗通過后,向鄉鎮(街道)政府提出竣工驗收申請。鄉鎮(街道)政府收到項目施工單位驗收申請后,組織扶貧、財政、建設、農業等相關部門對項目進行初驗,并出具項目初驗報告。項目初驗合格后,由鄉鎮(街道)政府向縣縣扶貧部門提出竣工驗收申請??h縣扶貧部門在收到鄉鎮(街道)項目竣工驗收申請后,按照涉農資金統籌整合的統一部署要求,完成項目竣工驗收并出具驗收報告。 二、項目績效目標 (一)總體績效目標 提高貧困人口收入水平,改善貧困人口生產生活條件。 (二)2020年度績效目標 1、雨露計劃。通過項目實施,對260名已脫貧繼續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和返貧、新致貧的貧困家庭在校接收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子女給予補助,補貼標準每生每年3000元; 2、護理補助。通過項目實施,給77名“三無”失能人員提供“五助四查”護理補助,每人每月補助300元,其中:市級切塊資金200元、縣級配套資金不低于100元; 3、醫療商業補充保險。通過項目實施,對2019年全縣動態調整后脫貧享受政策和納入及時幫扶人口實施醫療商業補充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其中:醫療商業補充保險360元/人(含上級資金)、意外傷害保險10元/人。 三、評價基本情況 (一)評價目的 績效評價的目的是突出脫貧成效,強化監督管理,保證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使用的安全性、規范性和有效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通過對臨沭縣2020年度縣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價工作,也是通過運用科學、合理的績效評價指標、評價標準和方法,對2020年度縣級財政資金項目支出的經濟性、效率性、效益性和公平性進行客觀、公正的分析和評判,查找資金使用和管理中的薄弱環節。 為了推進財政資金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總結項目實施、資金管理的經驗,以完善項目管理,進一步規范專項資金管理,以科學的手段客觀衡量各項目建設目標實現程度,發現項目實施及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原因,提出相關意見建議,全面考核臨沭縣扶貧項目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綜合效果,增加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的透明度,正確引導和規范專項資金的使用和監督,同時為后期專項資金及同類專項資金安排提供重要依據。 了解、掌握項目資金的使用績效,系統整理與分析項目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善扶貧項目后續管理的建議,并為項目后續資金投入、分配和管理提供決策依據。 (二)評價對象和范圍 本次評價對象為臨沭縣2020年縣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預算1600萬元)的使用績效。評價范圍:臨沭縣域內。評價基準日為2020年12月31日。 (三)評價依據 1.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級人民政府的相關文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2)《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國務院令第427號); (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中發〔2018〕34號); (4)財政部國務院扶貧辦關于印發《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辦法》的通知(財農[2017]115號); (5)中共臨沂市委《 臨沂市人民政府關于全面推進預算績效管理的實施意見》(臨發〔2019〕12號); (6)臨沭縣財政局《關于開展2021年縣級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的通知》。 2.各級財政和行業主管部門制定的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管理辦法、項目管理文件 (1)財政部《關于印發<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 (2)《2020年市級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方案》(臨財績函〔2020〕6號); (3)《臨沂市市級部門單位預算績效管理辦法》和《臨沂市對下轉移支付資金預算績效管理辦法》(臨政辦字〔2019〕55號); (4)魯財農【2017】61號關于印發《山東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 (5)臨財農〔2018〕9號關于印發《臨沂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 (6)臨沭縣財政局關于印發《2021年縣級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 (四)評價原則、評價方法 ⒈評價原則 (1)科學公正??冃гu價應當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按照規范的程序,對項目績效進行客觀、公正的反應。 (2)統籌兼顧。單位自評、部門評價和財政評價應職責明確,各有側重,相互銜接。單位自評應由項目單位自主實施,即“誰支出、誰自評”。部門評價和財政評價應在單位自評的基礎上開展,必要時可委托第三方機構實施。 (3)激勵約束。績效評價結果應與預算安排、政策調整、改進管理實質性掛鉤,體現獎優罰劣和激勵相容導向,有效要安排、低效要壓減、無效要問責。 (4)公開透明??冃гu價結果應依法依規公開,并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2.評價方法選擇 績效評價方法主要采用比較法、因素分析法、公眾評判法。對績效目標與實施效果、歷史與當期情況、不同部門和地縣同類支出進行比較,同時,綜合分析影響績效目標實現、實施效果的內外因素,通過專家評估、公眾問卷及抽樣調查等對財政支出效果進行評判,綜合分析及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程度。項目評價采取全面評價與重點評價相結合、現場評價與非現場評價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評價。首先,對各項目單位報送的基礎數據和相關資料進行核實和全面分析,組織專家進行書面評審;其次,按照不低于項目數量30%且不低于預算金額60%的比例抽樣對項目進行現場評價。 (1)非現場評價。非現場評價覆蓋9個鄉鎮/街道。評價材料和依據主要為提請項目實施單位和項目主管部門提供的相關材料,以及通過互聯網檢索到的政府網站公開的有關文件及項目信息等資料。項目主管部門和實施單位需在2021年7月28日之前將項目的《自評報告》、實施方案、批復、基礎信息表、項目實施情況的總結報告、業務管理制度、檔案管理資料等相關文件和材料提交給評價機構。評價機構對項目單位提交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查,審查內容為材料提供的及時性和完整性。 評價機構組織專家及相關工作人員,在對被評價項目單位提供的相關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的基礎上,結合對各種公開數據的匯總、分析,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各級財政、行業主管部門聯合制定的相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規定,對指標體系中的決策、過程、產出和效益指標進行書面評審并提出評價意見。 (2)現場評價。按照縣財政重點評價工作要求,綜合項目縣域分布數量、資金額大小等因素,現場評價范圍原則上不低于項目總量的30%、項目資金總金額的60%,與委托方、項目主管部門充分溝通的基礎上確定。由2-3名工作人員對受益人群進行電話回訪,并組織人員對青云、大興和玉山三個扶貧重點鄉鎮覆蓋的村莊中隨機抽取6個以上村莊進行問卷調查,包含財務審計專家及近年來連續多次參加財政資金績效評價人員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和核實,保證評價工作的專業性和有效性,對所掌握的有關資料進行分類、整理和分析,提出現場評價意見。 (3)評分方法。評價小組綜合現場評價的總體情況,保證現場評價的公平、客觀性,對評價項目的執行情況出具現場評價意見:賦分、指出發現的問題并提出相應的建議,并根據項目實施單位得分情況,匯總相加后計算出項目單位的績效評價得分情況。 (五)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1.指標設計思路 根據《山東省省級預算支出項目第三方績效評價工作規程(試行)》以及委托方要求,通過對扶貧項目專項資金相關材料的研究分析,績效評價指標體系主要根據績效目標申報表明確列舉的項目績效目標、資金使用方向分別設定相應評價指標體系,指標體系應滿足項目評價需求,評價指標全面、細化、量化指標可衡量。 2.指標設計依據 根據《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績效評價指標評分表》的規定,設置一級指標、二級指標、三級指標3個評價層級。 3.權重設計思路 評價指標采用加減分制得分,權重系數主要考慮到多層次評價指標體系的特點,采用層次分析法,將主觀賦值與客觀賦值相結合,各權重系數和處理在[0,100]的得分區間內。 4.評價標準及評價方式確定的原則和方法 績效評價結果采取評分與評級相結合的形式。根據臨沭縣財政局“關于印發《2021年縣級財政重點績效評價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規定,將績效評價結果劃分為四個等級:對績效評價依據所設定的指標逐項計分后確定總得分,采用評分與等級相結合的方式評定,將評價結果分為四個等級,分別為:90(含)-100分為優;80(含)-90分為良;60(含)-80分為中;60分以下為差。 5.指標體系 2020年縣級扶貧專項資金項目績效評價指標體系設定績效目標共包含資金投入、資金撥付、資金監管、資金使用成效和加減分5個一級指標,下設預算資金增幅、預算資金分配的合理性及規范性、資金撥付到位率、資金管理、監督檢查制度建設和執行、信息公開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設和執行、年度資金結轉結余率、數量指標、質量指標、時效指標、成本指標、政策知曉度和滿意度情況、機制創新和違規違紀14個二級指標,25個三級指標。 (1)資金投入8分。分配給下設的2個三級指標,每個三級指標分別賦分4分。 (2)資金撥付5分。分配給下設的1個三級指標,賦分5分。 (3)資金監管13分。分配給下設的6個三級指標,其中:資金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監督檢查制度建設情況2個三級指標分別賦分1分;資金使用合規性、信息公開和公告公示制度執行情況和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3個三級指標分別賦分3分;信息公開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設情況賦分2分。 (4)資金使用成效74分。分配給下設14個三級指標,其中:資金結余率和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子女占比分別賦分8分;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子女人數、接受護理的三無失能建檔立卡貧困戶人數、資助標準達標率和資助經費及時發放率分別賦分6分;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生資助標準、護理標準、醫療商業補充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分別賦分5分;護理費及時發放率和扶貧政策的感知度分別賦分4分;社會公眾滿意度和服務對象滿意度分別賦分3分。 (5)加減分指標。主要從機制創新和違規違紀兩個方面進行評價。 機制創新,最高加3分。評價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分配、使用、監管等各方面的機制創新情況,1項創新加1分,最高加3分。 違規違紀,最高扣10分。評價由審計部門、財政監督檢查、紀檢監察、扶貧督查巡查等發現和曝光的違紀違法使用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的情況(包括內部資料或媒體披露的、經核實的問題),存在1項違紀違規問題扣0.5分,如果未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每項扣0.5分,最高扣10分。 (六)評價人員組成 本次參與績效評價的專家由財務審計及近年連續參加省市財政資金績效評價工作的人員由4人組成。各成員與被評價單位均無利益關系。通過對項目資金使用情況進行全面了解、調研和打分,對專項資金的使用效益情況進行評分。 (七)績效評價工作過程 本次評價時間為2021年7-8月,主要分為前期準備、組織實施、撰寫與提交評價報告和調研報告、檔案歸集和質量控制4個階段。 四、評價結論及分析 綜合評價認為2020年縣級扶貧專項資金項目在總體上已達到既定目標,取得了成效一般。綜合得分為81.59分,評價結論為:良。 五、績效評價指標分析 根據《指標體系》確定的評價標準,對照績效目標,對項目的有關工作執行和完成情況進行逐項檢查、打分,對項目中發現的問題,適當扣減得分。 (一)資金投入指標滿分8分,評價得8分。 1.縣本級預算安排扶貧專項資金增幅滿分4分,評價得4分。 臨沭縣2019年度縣本級預算扶貧配套資金1600萬元,2020年度縣本級預算扶貧配套資金1600萬,與上年持平。評價該項的4分。 2.預算資金分配的合理性、規范性滿分4分,評價得4分。 臨沭縣嚴格按照《山東省財政扶貧專項資金和項目管理辦法》的規定,下達資金實行因素法,資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貧困狀況、政策任務和脫貧成效等。根據各鄉鎮貧困人口規模、貧困深度等客觀指標合理分配,扶貧專項資金傾向貧困村。 臨沭縣財政扶貧專項資金的分配合理、規范,評價該項得4分。 (二)資金撥付指標滿分5分,評價得5分。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縣本級安排財政扶貧專項資金1600萬元,已撥付1600萬元,資金撥付到位率100%。經現場調研,所有縣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均已全部下撥至鄉鎮,撥付到位率100%。評價該項得5分。 (三)資金監管指標滿分13分,評價得13分。 1.資金管理滿分4分,評價得4分。 ①資金管理制度健全性,滿分1分。 臨沭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依據《關于印發臨沂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臨財農【2018】9號)、(關于印發《臨沂市財政專項資金產業扶貧項目管理辦法》的通知(臨扶辦發【2018】5號)和《關于做好2019年度財政專項扶貧資金使用管理的意見》(臨扶辦字【2019】15號)的要求,制定了合法、合規、完整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及會計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評價該項得1分。 ②資金使用合規性,滿分3分。 縣扶貧辦、鄉鎮財政所、經管站均為扶貧專項資金建立了專賬。嚴格按資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撥付專項資金。評價該項得3分。 2.監督檢查制度建設和執行滿分4分,評價锝4分。 ①監督檢查制度建設情況,滿分1分。 臨沭縣依據《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政扶貧專項資金項目監督管理的通知》(臨財監【2017】6號)、《山東省脫貧攻堅審計監督試行辦法》(魯扶貧組辦發【2017】3號)等規章制度的要求,開展了扶貧辦檢查、財政部門檢查、第三方檢查、扶貧資金專項檢查等,確保扶貧資金規范使用、陽光運行。評價該項得1分。 ②監督檢查制度執行情況,滿分3分。 臨沭縣扶貧開發辦公室對2020年縣級扶貧專項資金項目進行了檢查驗收。評價該項得3分。 3.信息公開和公告公示制度建設和執行滿分5分,評價得5分。 ①公示制度建設情況,滿分2分。 臨沭縣扶貧開發辦公室按(國務院扶貧辦、財政部《關于完善扶貧資金項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的要求,全面推行公開公示制度。評價該項得2分。 ②公示制度執行情況,滿分3分。 縣扶貧辦對2020年縣級扶貧專項資金分配結果、脫貧攻堅規劃及年度扶貧資金項目計劃完成情況在臨沭縣政府網站公開。鄉鎮和行政村在鎮政府、村部政務公開欄或村民主要活動場所對資金安排進行了公告、公示,確保村民了解扶貧資金項目的用途、受益對象及補助標準等。評價該項得3分。 (四)資金使用成效滿分74分,評價得55.59分,扣18.41分。 1.年度資金結轉結余率滿分8分,評價得8分。 臨沭縣2020年縣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預算16,000,000.00萬元,支出19,517,775.05元,其中:2020年縣級預算資金16,000,000.00元,往年縣級結余資金3,517,775.05元(小額扶貧信貸貼息資金);2020年縣級預算資金無結余。 資金結余率=項目結余/2020年縣級財政扶貧專項資金預算*%=0/16,000,000.00*100%=0.00%。評價該項得8分。 2.數量指標滿分12分,評價得11.14分。 ①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子女人數,滿分值6分。 臨沭縣扶貧開發辦公室2020年計劃對260名脫貧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家庭、返貧和新致貧的貧困家庭在校接受中、高等職業教育的子女進行資助,2020年實際資助353人,達到預期目標的135.77%。評價該項得6分。 ②接受護理的三無失能建檔立卡貧困戶人數,滿分值6分。 臨沭縣扶貧開發辦公室2020年計劃對77名接受護理的三無失能建檔立卡貧困戶人提供護理補助,2020年實際補助66人,達到預期目標85.71%。評價該項得5.14分。 3.質量指標滿分14分,評價得9.84分。 ①資助建檔立卡貧困子女占比,滿分值8分。 通過對享受2020年春季資助的318人進行電話回訪,有效回訪198人,通過回訪26人未收到補助,每發現一位應享受政策卻未納入政策范圍內的學生,扣2個百分點,完成績效目標值的48%,評價該項得3.84分。 ②資助標準達標率,滿分值6分。 通過對“三無失能”貧困人員的實地入戶調查,對“三無失能”貧困人員的服務達到了“五助”和“四查”標準。評價該項得6分。 4.時效指標滿分10分,評價得6分。 ①資助經費及時發放率,滿分值6分。 通過查閱扶貧辦專項資金相關的賬簿及憑證,發現:2019年秋季補助在2020年6月發放,超出4個月;2020年春季補助在9月發放,超出1個月。評價該項得3.84分。 ②護理費及時發放率,滿分值4分。 通過查閱扶貧辦、鄉鎮經管站收支專項資金相關的賬簿及憑證,對“三無失能”貧困人員護理費的發放比較及時,評價該項得4分。 5.成本指標滿分20分,評價得14.78分。 ①建檔立卡貧困戶子女生資助標準,滿分值5分。 通過查閱扶貧辦專項資金相關的賬簿及憑證,發現:2019年秋季補助在2020年6月發放,超出4個月;2020年春季補助在9月發放,超出1個月。評價該項得2分。 ②護理標準,滿分值5分。 通過查閱扶貧辦、鄉鎮經管站收支專項資金相關的賬簿及憑證,對“三無失能”貧困人員護理費的發放比較及時,評價該項得4分。 ③醫療商業補充保險,滿分5分。 對脫貧享受政策和納入及時幫扶人口實施醫療商業補充保險,標準360元/人,通過查閱支出憑證發現,實際支付440元/人,高于計劃標準的22.22個百分點,評價該項得2.78分。 ④意外傷害保險,滿分值5分。 對脫貧享受政策和納入及時幫扶人口實施意外傷害保險,通過查閱支出憑證發現,實際支付10元/人,未超出計劃金額,評價該項得5分。 2.政策知曉度和滿意度情況滿分10分,評價得5.83分 ①社會公眾或服務對象對扶貧政策的感知度,滿分4分 由于村莊留守的大部分是年老體弱的老年人,文化程度較低,對事物的接收能力較差,雖然村中對扶貧政策有公示,駐村工作隊、幫扶人員、巡查督查人員均對扶貧政策進行宣講,但是能完全了解扶貧政策的群眾仍然不多,在調研的113份問卷中,19份了解扶貧政策、94份不了解,政策了解度為16.81%,政策了解度較低。 了解度=19/113*%=16.81%,評價該項得0.67分。 ②社會公眾滿意度,滿分3分 在現場調研中,社會公眾對扶貧政策的滿意度一般。在調研的97份非貧困戶問卷中,26份非常滿意(100%)、41份滿意(75%)、22份一般(50%)、8份不滿意(25%)、0份很不滿意(0%),滿意度為71.91%。 滿意度=(26*1+41*0.75+22*0.5+8*0.25)/97*100%=71.91%,評價該項得2.16分。 ③服務對象滿意度,滿分3分 在現場調研中,服務對象對扶貧政策的滿意度高。在調研的16份貧困戶問卷中,16份非常滿意(100%)、0份滿意(75%)、0份一般(50%)、0份不滿意(25%)、0份很不滿意(0%),滿意度為100%。 滿意度=(16*1)/16*100%=100%,評價該項得3分。 (五)加減分指標情況分析 1.機制創新 無。 2.違規違紀 無。 六、主要經驗及做法 1.堅持扶貧資金“陽光分配”,把錢用在刀刃上。不折不扣執行扶貧資金有關制度規定,實行全程“陽光操作”,嚴把資金分配、報賬、管理等三關,切實做到精準使用、精準見效。 2.堅持扶貧資產“高效運營”,最大化發揮作用。把加強扶貧項目資產運營作為扶貧資金持續發揮效益的重要“驅動力”,積極創新資產管理方式方法,實行產權分置管理,推行統一經營、發包租賃、入股分紅,推動扶貧資產不斷放大扶貧效益。 a)明確扶貧項目資產產權歸屬。制定實施了《臨沭縣扶貧資產管理辦法》,明確財政扶貧資金投資形成的資產產權分為受限所有權、經營使用權、監督處置權和受益權,項目村具有受限所有權,有權決定扶貧資產經營方式,無權處置扶貧資產。鎮級擁有扶貧資產監督處置權,即最終決定權。 b)建立扶貧資產管理臺賬。扶貧項目驗收后,有關資產移交到項目村,項目村及時把扶貧資金納入村集體“三資”管理,按照會計制度要求,建立資產管理臺賬,進行規范核算,詳細記錄扶貧資產金額、資產形式、數量、位置、經營方式、收益、幫扶貧困戶等情況。 c)推行項目村集體統一經營。堅持因地制宜,發揮項目村統一經營優勢,注重解決貧困人口就業務工問題,實現“造血式”扶貧。 3.強宣傳。總結好宣傳好本單位工作事跡;抓好抓實9個鎮街脫貧攻堅特色宣傳;實時報道好全縣脫貧攻堅實績。 4.破難點。省市通報式檢查問題115條全部整改到位。投資4180萬元實施產業項目74個,幫扶帶動15900戶27242名貧困群眾脫貧增收,提高貧困戶“造血”能力。成立脫貧攻堅專班、開展“三級書記”遍訪活動、組織幫包干部開展到戶幫扶“五個一”、夏日送清涼、冬季送溫暖等活動。山東省電視臺脫貧攻堅專欄播出《一個特殊車間里特殊人生》專題片。 七、存在的問題 1.項目績效管理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項目績效目標申報表所設定的績效目標不夠準確,如:醫療商業補充保險目標值360元/人,實際支付440元/人;部分項目未設置可衡量的指標值,如:孝贍養老基金項目和村級扶貧協理員補助項目。 2.政策宣傳程度不夠深入。通過入戶調查,過半數以上被調查人員不了解相關政策。 3.資金撥付進度慢。如:山東省扶貧辦公室下發的雨露計劃項目實施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秋季雨露計劃資金在次年2月底前發放、2020年春季雨露計劃資金在8月底前發放,2019年秋季補助在2020年6月發放,超出4個月;2020年春季補助在9月發放,超出1個月。 八、意見建議 1. 進一步加強績效管理工作,制定具體清晰可量化的績效目標。政府性資金項目服務的對象是社會公眾,維護社會穩定、提高公眾滿意度是衡量政府措施是否成功的重要標桿。項目單位應從公眾、財務、項目流程、可持續性四個維度設置細化指標,為項目有效實施提供引導。 2.加大對政策的宣傳力度,提高項目公開程度,接受各方監督檢查。及時公開信息,對貧困戶、社會公眾進行重點項目的政策解讀和宣傳,提高項目實施透明度,促進項目規范管理。 3.加快項目實施進度,嚴格按要求撥付項目資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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