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政府青云鎮蓮花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沭征補公告〔2024〕32號 | ||||||||||||||||||||||||
| 2024-12-0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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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青云鎮蓮花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 沭征補公告〔2024〕32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山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規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見》(魯政辦字〔2022〕13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擬征收蓮花村集體土地。臨沭縣人民政府組織自然資源和規劃、財政、農業農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有關部門及青云鎮政府依據土地現狀調查結果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結果,擬定了蓮花村征地補償安置方案。現公告如下: 一、擬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擬征收土地地塊1擬用于青云鎮蓮峪路、聚財路道路建設工程,用途為城鎮村道路用地;地塊2擬用于青云鎮白峪河公園建設工程,用途為公園綠地。 以上地塊擬征收土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交通類建設活動、市政公用類建設活動規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二、擬征收土地的位置、地類及面積 本次擬征收土地地塊1位于環城公路以東,育才路以北,青云鎮政府以西;面積2.2202公頃,其中農用地0.7635公頃(耕地0.3388公頃、果園0.1125公頃、農村道路0.1793公頃、喬木林地0.0792公頃、設施農用地0.0027公頃、田坎0.0018公頃、溝渠0.0492公頃),建設用地1.4567公頃。 地塊2位于蓮峪路以西,青云鎮醫院以北,聚財路以南;面積1.3098公頃,其中農用地0.9921公頃(耕地0.7395公頃、果園0.0980公頃、農村道路0.0020公頃、喬木林地0.1056公頃、設施農用地0.0358公頃、田坎0.0122公頃),建設用地0.3167公頃。 三、擬征收土地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臨沭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擬征收土地位于Ⅱ級區片,補償標準為97.5萬元/公頃。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補償安置,按照臨沭縣人民政府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四、安置意見 經與蓮花村村委會協商,對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業人口采取以下方式安置。 (一)調地安置:由青云鎮政府和蓮花村集體經濟組織征得村民同意,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按照有關規定對承包土地進行調整。 (二)貨幣安置。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撥付至蓮花村村委會后,其具體分配方案由本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討論決定。 五、社會保障 社會保障費用按照22.5萬元/公頃的標準由臨沭縣財政局撥付至社會保障資金專戶,共計79.425萬元。由青云鎮政府按有關規定和程序指導蓮花村村委會組織召開村民代表會議或村民大會,研究擬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并報臨沭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在征收土地經依法批準后,由臨沭縣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根據被征地農民參加居民養老保險方案,辦理參保事宜。 六、辦理補償登記及簽訂補償安置協議 擬征收土地的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及其他相關權利人應自本公告公示期滿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持相關權屬證明材料到青云鎮政府辦理補償登記并簽訂征地補償安置協議。 未在規定期限內辦理補償登記的,以《征收土地現狀調查確認表》作為補償安置的依據。 七、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期為30日,自2024年12月8日起至2025年1月8日止。 擬征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如對本方案不服或者有修改建議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書面反饋;如認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應在公示結束前向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書面聽證申請。逾期未提出的,視為放棄聽證。 特此公告。 聯系人:王麗華,聯系電話:0539-6219102。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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