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沭征預公告〔2024〕2號 | ||||||||||||||||||||||||
| 2024-08-2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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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預公告 沭征預公告〔2024〕2號 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現發布征收土地預公告。 一、擬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圍、現狀及權屬 地塊1:該地塊位于朝陽街以南,光明路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臨沭街道花園社區、興安村。 地塊2:該地塊位于正大街以南,順河路以西。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鄭山街道中溝頭村、南溝頭村 地塊3:該地塊位于正大街以南,順河路以東。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鄭山街道中溝頭村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塊1擬用于山東恒立醫療器械有限公司建設,用途為工業用地;地塊2、地塊3擬用于臨沭縣全域旅游基礎設施改造提升項目—市民中心工程建設,用途為商業用地。 以上地塊均位于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臨沭縣2024年土地征收成片開發方案的批復》(魯政土字Q〔2024〕109號)批準的成片開發范圍內。 三、開展土地現狀調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擬征收土地范圍內搶栽搶建,違法規定搶栽搶建的,對搶栽搶建部分不予補償。 臨沭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財政局、農業農村局、臨沭街道辦事處及鄭山街道辦事處擬于2024年8月 日組織開展土地現狀調查,請本次擬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戶、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等單位和個人按時參加并積極支持配合。 不能直接到場的,應當書面委托他人代理。對不能直接到場且未委托他人代理,經通知仍不到場的,或者到場參加調查但不簽字確認的,將由參加調查的各方如實記錄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附著物的青苗調查確認表》中,載明情況并共同簽字確認。調查結束后,調查結果將書面通知相關權利人。 四、擬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 擬征收土地補償安置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臨沭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本次擬征收土地共涉及1個片區,Ⅰ級區片每公頃補償102萬元。 擬征收土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按照山東省自然資源廳、山東省財政廳《關于臨沂市征地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批復》(魯自然資函〔2022〕56號)規定的標準執行。 擬征收土地涉及農村村民住宅的補償安置,按照臨沭縣人民政府依據國家、省有關規定制定的補償安置方案執行。 五、其他事項 本公告在擬征收土地所在的街道辦事處、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本公告公示時間為10個工作日,公示期自2024年8月23日至2024年9月5日。 特此公告。 聯系人:王麗華,聯系電話:0539-6219102 附件:調查地塊四至范圍圖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4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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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pdf】 附件【3.pdf】 附件【1.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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