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沭征公告〔2023〕8號 | ||||||||||||||||||||||||
| 2023-10-16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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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沭征公告〔2023〕8號 2023年10月10日,臨沭縣2023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已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的批準文件 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于臨沭縣2023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魯政土字Q〔2023〕89號)批準征收土地2.6956公頃(批復文件詳見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圍 地塊1范圍:臨沭縣青云便民服務中心以北,韓村河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青云鎮青云村。 地塊2范圍:臨沭縣青云山路以西,學校北路以北,蒼源河學校以東。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鄭山街道南溝頭村。 地塊3范圍:臨沭縣興大東街以南,冠山路以東,花園寺拆遷區對過。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臨沭街道益民居。 地塊4范圍:臨沭縣327國道以南,利民街以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臨沭街道蒼源居。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 地塊1:位于臨沭縣青云便民服務中心以北,韓村河以南,總面積0.1440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建制鎮0.1440公頃)。擬用于臨沭縣青云鎮全民健身活動中心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地塊2:位于臨沭縣青云山路以西,學校北路以北,蒼源河學校以東,總面積1.2342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建制鎮1.2342公頃)。擬用于臨沭縣蒼源河實驗學校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地塊3:位于臨沭縣興大東街以南,冠山路以東,花園寺拆遷區對過,總面積0.7132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建制鎮0.7132公頃)。擬用于臨沂圣澤康養項目建設,用途為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 地塊4:位于臨沭縣327國道以南,利民街以北,總面積0.6042公頃,全部為建設用地(建制鎮0.6042公頃)。擬用于臨沭縣夾谷山道路建設工程項目建設,用途為交通運輸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費用撥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由臨沭縣財政局按照簽訂的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撥付至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賬戶,將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撥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銀行賬戶。 土地補償費按照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山東省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批復》(魯政字〔2023〕144號)批復的臨沭縣征地區片綜合地價標準執行。 (二)交付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到位后,相關各方要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及其他建筑物,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鎮(街道)、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山東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復文件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張貼滿10個工作日后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影響征收土地的實施。 特此公告。 聯系人:王麗華,聯系電話:0539-6219102。 附件:臨沭縣2023年第5批次建設用地批復文件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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