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 ||||||||||||||||||||||||
| 2023-06-28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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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1.1編制目的 提高政府保障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和處置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我縣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石油天然氣可靠供應,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條例》《山東省安全生產條例》《山東省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保護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臨沂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臨沂市較大生產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處置方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臨沭縣行政區域內輸送石油、天然氣的長輸管道一般處置能力的突發事件應急處置。 本預案所稱的管道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人為損害或重大恐怖襲擊、自然災害造成管道或者相關附屬設施本體失效,發生泄漏、火災、爆炸事故、油氣泄漏嚴重污染環境,造成管道或者相關附屬設施本體失效,發生泄漏、火災、爆炸事故、油氣泄漏嚴重污染環境,造成主要石油天然氣管道停輸,引發全縣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保障應急狀態事件。 1.4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始終把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放在首位,完善機制,強化措施。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加強防范,最大限度減少突發事件發生、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現場指揮以當地政府統一領導,有關部門、專家參與。發生突發事件的企業是現場應急救援的第一響應者。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各有關部門和相關企事業單位各負其責,有效處置。 (3)備用結合,專兼結合。有關企業統籌規劃、整合資源,組建各類專業和兼職應急隊伍,在做好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的同時,扎實做好應對突發事件的準備工作。 (4)科學處置,加強管理。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技術、專用裝備的作用,科學處置,提高管理水平,不斷提升應急處置能力。 (5)公開透明,正確引導。及時、準確、客觀、統一發布突發事件事態發展及處置工作情況,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1.5風險分析 長輸管道輸送的石油、天然氣具有高壓、易燃、易爆等特點。可能導致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主要原因包括: (1)管道本體:管道或者相關附屬設施因腐蝕、開裂或密封失效等,發生泄漏、火災、爆炸事故。 (2)人為損害:誤操作,施工危害、占壓、重載碾壓管道,采用移動、切割、打孔、砸撬、拆卸等手段損壞或者盜竊管道,盜竊管道輸送、存儲、泄漏、排放的石油、天然氣,引發管道泄漏、火災或爆炸等事故。 (3)自然災害:地震、滑坡、泥石流、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質災害以及洪水等造成管道泄漏、火災或者爆炸事故。 1.6事件分級 根據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范圍,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1)特別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特別重大事件: ①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者100人以上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1億元以上; ③全省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以及超過省政府處置能力的情況。 (2)重大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重大事件: ①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③在全市較大范圍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 (3)較大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較大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③在我市影響周邊縣區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 (4)一般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為一般事件: ①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 ③在全縣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 以上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二、應急救援組織體系與職責 2.1縣級應急指揮機構 一旦發生特大、重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按照《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由省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縣政府視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全力配合省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一旦發生較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時,由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縣政府視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全力配合市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一旦發生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時,縣政府成立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負責相關工作的指導協調和組織管理。縣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相關工作。縣政府負責指揮、協調全縣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縣指揮部指揮長由縣政府分管油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工作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應急局主要負責人,縣公安局、縣生態環境局、縣市場監管局分管負責人,油氣管道企業主要負責人擔任。 2.2指揮部下設工作組 (1)綜合協調組 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抽調有關部門單位組成。負責綜合協調、督導檢查、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 由縣應急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公安局、縣消防大隊、縣生態環境局、縣住建局、縣綜合執法局和事發地鎮(街)政府、管道企業組成。現場搶險救援隊伍以公安、消防、油氣管道專業搶維修隊伍為主,其他專業隊伍配合。負責組織、指揮搶險隊伍救援傷亡人員、滅火、堵漏、排險等;迅速確定事件類型、介質種類和數量、危害性、波及范圍,征求應急專家組意見,向指揮部提出相應建議;指揮做好現場防火防爆、防化學傷害、環境監測、用電管制等安全監護工作,防止次生災害;在事件搶險結束后,確認危險已經消除,向應急指揮部提出終止應急響應的建議。 (3)交通治安組 由縣公安局牽頭,有關鎮街、有關部門組成。負責事件現場的治安保衛、危險區域警戒并根據需要,在周邊道路實行交通管制,維持交通秩序,開辟應急救援綠色通道;根據縣應急指揮部的決定,指揮危險區域內人員疏散轉移;組織人員疏散后的居民區、園區、廠區的安全保衛工作;保護事件現場,協助事件調查。 (4)后勤保障組 由縣應急局牽頭,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交運局、縣工信局、縣商務局、國網臨沭縣供電公司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籌集,應急物資、器材、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負責組織協調應急物資和人員運輸;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負責提供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保障等。 (5)醫療救護組 由縣衛健局牽頭,縣生態環境局、事發地鎮(街)政府等組成。負責組織調配醫務人員、救護車輛及藥品器材,在安全區域對受傷人員實施有效的搶救治療;及時轉移事件現場傷亡人員,組織專家依據事件特性,迅速確定搶救治療方案;出現大量危重人員時,迅速分流轉送指定醫院,并組織專家做出傷害程度判斷,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療,做好轉送接診病人的記錄。 (6)環境監測組 由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縣氣象局、事發地鎮(街)組成。負責對事件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監測,針對事件影響范圍及程度,出具檢測報告,及時報告縣應急指揮部及現場指揮部;在事件搶險過程中,隨時監測事件現場及周邊環境的污染程度,對事件現場及周邊環境進行全面檢測評價,將檢測評價結果及時報現場指揮部及縣應急指揮部;負責對應急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大氣、水體、土壤污染提出處置措施;在應急結束現場清理恢復階段,繼續跟蹤監測,直至事件波及范圍內環境狀況恢復正常。 (7)信息發布及宣傳報道組 由縣委宣傳部牽頭,縣委網信辦、縣應急局、縣發展和改革局、縣融媒體等單位組成。負責統籌相關單位做好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救援等權威信息發布,組織媒體及時準確轉發權威信息;指導做好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新聞報道,負責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指導做好網絡輿情監控;開展輿情收集分析,正確引導社會輿論;及時澄清謠傳或誤傳,安定民心。 (8)專家組 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運行與維護管理、油氣儲運、安全消防、腐蝕與防護、勘探規劃與工程設計、環境保護、應急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及技術人員組成專家組。負責為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提供決策建議;對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救災方案、處置方法、災害損失、次生災害防范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提出相關建議,向縣應急指揮部提供決策咨詢;參與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調查;參與應急預案實施和應急處置工作評估。 (9)善后處置組 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縣應急局、縣生態環境局、縣民政局、縣人社局、縣衛健局、縣工信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管道企業參加。負責現場清理、環境污染消除及設備檢查、生產恢復由事件發生企業按照規定程序及生產工藝要求進行;對損毀建(構)筑物、設施設備進行監測鑒定,做好污染物的收集、清理與處理等工作;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事件傷亡人員治療和撫恤;對在救援工作中受傷、致殘、犧牲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對油氣管道事件的受害者、救助者心理損傷進行調查評估,提出善后處理措施;按照國家規定對在搶險過程中緊急調用的物資、設備和占用的場地,提出補償明細,根據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按規定給予補償。 (10)事件調查組 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牽頭,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民政局、縣工會等部門及事件發生單位和有關專家組成。負責收集現場有關事件物證;對事件單位有關人員進行調查詢問;分析確認事件原因、事件造成的人員傷亡及直接經濟損失、事件責任、防范措施,提出對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建議,提交事件調查報告。 2.3縣級成員單位及職責 縣級成員單位及職責 縣指揮部成員單位由縣委宣傳部、縣委網信辦、縣發展和改革局、縣公安局、縣應急局、縣工會、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生態環境局、縣住建局、縣交通運輸局、縣水利局、縣衛健局、縣市場監管局、縣氣象局等組成。根據應對工作需要,縣指揮部可適當調整成員單位。 (1)縣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突發事件的新聞報道,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工作。 (2)縣委網信辦:指導做好突發事件網絡輿情引導和調控管控。 (3)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提供技術支持,協調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本縣石油天然氣資源調度及供應安全,負責組織煤、電、油、氣及其他重要物資的緊急調度,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4)縣應急局:負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工作,會同相關部門對突發事件進行調查、處置和總結評估,負責組織油氣管道周邊危化品企業做好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工作,指導事發地政府做好受災人員或者受威脅人員的轉移和臨時安置工作。 (5)縣公安局:負責組織、指導做好事發地社會治安管理、道路交通管制和重點目標安全保衛等工作;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6)縣生態環境局:負責組織指導事件發地環境應急監測,對突發事件引發環境污染的應急處置和污染區域防護措施的制定進行指導、監督;負責對事件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提出處置措施;事件得到控制后,監督指導消除現場遺留危險物質對環境的污染;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7)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參與油氣管道的應急檢驗檢測;參與突發事件處置協調、調查和總結評估。 (8)縣民政局:負責指導做好因突發事件陷入基本生活困難人員的社會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當地做好遇難人員遺體善后處置工作。 (9)縣財政局:負責指導、協調做好相關應急資金的保障工作。 (10)縣人社局:負責指導、做好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及工傷保險相關待遇的支付工作。 (11)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提供事發地泥石流、山體滑坡等地質災害信息,并制定應對措施。 (12)縣住建局:負責協助和指導受損害或者受威脅的工程建筑、公用設施等的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13)縣交通運輸局:負責協助和指導應急救援人員及物資的運輸。 (14)縣水利局:負責協調事發地水利部門提供管道穿跨越河流水情、工情等信息,提出管道施工有關的河(洪)道防洪安全要求的保護措施。 (15)縣衛健局:負責組織緊急醫學救援、衛生防疫及心理援助工作。 (16)縣氣象局:組織做好事發地氣象監測工作,并組織及時提供天氣的監測預報、預警信息和災害天氣的防御對策。 (17)縣工會:參與突發事件調查,維護傷亡職工合法權益。 (18)事發油氣管道企業:立即啟動本企業管道事件應急響應;按照規定及時通報可能受到事件危害的單位和居民;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減輕事件危害;及時向事發地鎮(街)政府及油氣管道保護主管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報告;按照現場搶險指揮機構的要求,提供應急處置相關資料,配合實施事件搶險救援及善后工作。 根據應對工作需要,縣應急指揮部可適當調整成員單位。 2.4鎮街應急指揮機構 一旦發生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鎮(街)政府參照縣級指揮部架構,成立鎮(街)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應當明確成員單位及其職責,負責本轄區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一旦發生較大級以上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時,縣政府視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全力配合市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2.5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應急指揮機構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應當成立應急指揮機構,作為突發事件第一響應機構,切實做好各項應對工作。主要職責: (1)負責編制企業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建立企業專(兼)職應急隊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 (3)做好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工作,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4)做好信息報告和先期處置工作,配合各級政府指揮部做好應急救援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要建立健全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監測預警機制,對可能影響石油天然氣供應的管道重大危險源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對可能引發突發事件的信息,及時向縣管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報告。 縣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核實信息后,向本級政府提出相應的預警建議,由本級政府批準后發布預警信息、進入預警狀態。預警信息發布后,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依據事態變化情況,及時向預警信息發布單位提供調整預警級別的專業建議。縣政府根據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上報監測預警信息,預判和把握事件產生的不利因素及發展趨勢,核實后報市級政府部門,必要時可越級上報。 四、應急處置 一旦發生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立即啟動本單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并立即報告相關信息。 4.1信息報告 (1)一旦發生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要立即向縣政府能源主管部門報告。因生產安全事故或人為破壞造成的突發事件,還要同時向應急管理或公安部門報告。 (2)經縣政府研判,突發事件達到較大以上級別的,要第一時間向市發展改革委、市應急局、市人民政府報告,特別重大和重大突發事件逐級或越級報告省能源局,并抄送省應急管理廳。 (3)一旦出現突發事件影響范圍可能超出臨沭縣行政區域的情況,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縣應急局向市能源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報告。 (4)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應當及時補報。 (5)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單位概況;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地點及現場情況;簡要經過;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損失和影響;已經采取的措施;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等。(附件3《關于****管道油品泄露事故情況的報告》(參考模板) (6)應急救援報警電話:119,110;縣應急局值班室:0539-2131001;縣發展和改革局值班室:0539-2132380。 4.2響應分級 按照《山東省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省級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四級I 級、II 級、III 級和 IV 級,分別對應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 4.2.1一旦發生特別重大、重大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分別啟動I級、II級應急響應,由省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指揮部統一領導、組織和指揮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市、縣(區)政府視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全力配合省指揮部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4.2.2一旦發生較大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啟動III級應急響應,由市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2.3一旦發生一般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啟動IV級應急響應,由縣(區)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指揮部負責組織、指揮、協調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2.4市級石油天然氣管道較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當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在重要地段和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視情及時調整響應級別;超出市政府應對能力的,立即向省政府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支援。 (1)一級響應 ①發生預計可能造成9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40以上5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4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③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縣(區)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 (2)二級響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發生預計可能造成7人以上9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30以上4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3000萬元以上4000萬元以下; ③行政區域內1個以上縣(區)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 (3)三級響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發生預計可能造成5人以上7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20以上3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20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 (4)四級響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發生預計可能造成3人以上5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者10以上2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1000萬元以上2000萬元以下。 以上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4.2.5縣級對石油天然氣管道一般突發事件應急響應分為四級:由高到低分為一級、二級、三級、四級。當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在重要地段和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應急響應啟動后,視情及時調整響應級別;超出縣政府應對能力的,立即向市政府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支援。 (1)一級響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發生預計可能造成3人死亡(含失蹤),或者7以上10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800萬元以上1000萬元以下; ③行政區域內兩個以上鎮(街)出現石油天然氣供應應急狀態。 (2)二級響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發生預計可能造成2人死亡(含失蹤),或者5以上7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500萬元以上800萬元以下; (3)三級響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發生預計可能造成1人死亡(含失蹤),或者3以上5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 (4)四級響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①發生預計可能造成3人以下重傷; ②直接經濟損失達300萬元以下。 以上有關數值表述中,“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4.3先期處置 (1)接到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縣級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按照省、市指揮部要求開展工作。 (2)接到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啟動本預案,成立縣指揮部。 ①縣指揮部召開會議,研究制定應急處置方案,視情成立各工作組,迅速開展處置工作; ②縣指揮部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及成員趕赴現場,會同事發地鎮(街)政府成立現場指揮部,統一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③研究決定鎮(街)政府和有關部門提出的請求事項; ④協調全縣專業應急隊伍及物資裝備參與搶險救援; ⑤統一組織信息發布,協調新聞媒體開展突發事件報道,做好輿論引導工作; ⑥組織開展損害評估; ⑦根據需要,向市有關部門請求支援。 (3)根據縣指揮部要求,事發地鎮(街)政府、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成立現場指揮部。現場指揮部在判定突發事件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縣發展和改革局等單位應當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開展聯動處置。 4.4現場處置措施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當根據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特性及實際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 (1)現場偵檢 查勘現場周邊風險源,如:存在油氣聚集的受限空間、地下交叉管道、城市排水系統、暗涵、高壓電纜;居民區;高等級公路、鐵路或碼頭;敏感水體或敏感環境等。 (2)管道搶修 油氣管道企業按照應急處置預案和管道搶維修工程規范進行緊急搶險、搶修。油氣管道企業在進行搶險、搶修時,要切斷油氣來源,進行現場可燃氣體濃度檢測,嚴禁一切火源,防止靜電、碰撞、切割火花,將易燃易爆物品和危化品搬離危險區域,防止事態擴大和引發次生事件。 (3)群眾疏散 油氣管道企業應設立警戒區域、設置警示標志,及時通報可能受到事故危害的單位和居民。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地鎮(街)政府應迅速組織周圍群眾撤離危險區域,并依照有關規定,及時公布事件信息,指導群眾做好安全防護。 (4)安全警戒 公安機關應迅速趕赴事件現場,加強現場安全警戒,對現場及周圍人員進行防護指導,安排人員疏散及物資轉移等工作。協助油氣管道企業根據現場情況控制風險。 (5)人員救護 縣衛健局牽頭,調集急救車輛和人員、醫療設備,對受傷人員迅速開展現場急救、轉運,做好現場救援人員人身安全防護,避免燒傷、中毒、噪音等傷害。 (6)環境監測 設置警戒線和劃定安全區域,對事件現場和周邊地區進行可燃氣體分析、有毒氣體分析、大氣環境監測和氣象預報,必要時向周邊居民發出警報。做好重要設施和目標的保護工作,防止對江河、湖泊、交通干線等造成重大影響。 (7)物件轉移 因搶救人員、防止事件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有關部門應采取標志、記錄、拍照、攝像和繪制現場圖等措施進行現場標識,妥善保護好現場。 4.5專業處置 石油天然氣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應當根據石油天然氣管道特性及實際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 (1)石油天然氣管道泄漏事故 由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衛健、能源等部門協同實施處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現場實施緊急封閉、封鎖,實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離人群,實施緊急避險,轉送受傷人員; ②立即排除現場火種,視風向、風速、水流、地形、地下空間和設施、周邊環境以及油氣泄漏量、擴散方向等因素,檢測并估算警戒、隔離和防備距離,協助開展人員疏散撤離工作; ③配合管道專業救援隊伍封堵漏點,清除泄漏的石油天然氣,完成損毀管道搶修。 (2)石油天然氣管道火災爆炸事故 由應急管理、公安、生態環境、衛健、能源等部門協同實施處置。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①現場實施緊急封閉、封鎖,實行交通管制,迅速疏散撤離人群,實施緊急避險,轉送受傷人員,劃定可能受火災、爆炸影響的區域范圍; ②根據輸送介質的不同特性,正確選擇撲救路線、方法,控制火勢蔓延,防止事態擴大或者次生災害發生; ③配合管道專業救援隊伍搶修損毀的管道,清除現場殘余油氣。 4.6應急結束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經現場檢測、評估、鑒定和專家論證,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由指揮部研究決定后,宣布應急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有序撤離。 4.7信息發布 (1)一般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信息發布工作,由縣級政府或者指揮部根據突發事件類型和影響程度,按照有關規定統一、準確、及時組織信息發布。涉及人員傷亡的應當提前報告市級相關部門。 (2)對于特別重大、重大、較大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按上級要求組織信息發布。 五、后期處置 5.1善后工作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事發地鎮(街)政府和應急管理、公安、民政、生態環境、交通運輸、衛健、能源等部門應當及時做好傷員救治、交通恢復、污染物清理等善后工作。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企業應當在有關部門和專家的指導下,抓緊進行設施設備修復和現場清理,盡快恢復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運行。 5.2保險理賠 石油天然氣長輸管道突發事件發生后,保險機構應當及時開展應急救援人員、受災人員和財產的保險理賠工作。保險監管機構應當督促有關保險機構快速查勘并及時做好理賠工作。 5.3調查與評估 突發事件的調查與評估工作按照有關規定執行,特別重大、重大事件由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較大事件由市政府或者市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一般事件由縣政府或者縣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成調查組進行調查與評估。上級政府認為必要時,可提級調查。 六、應急保障 有關鎮街、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油氣管道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和受影響地區群眾基本生活。 6.1隊伍保障 有關鎮街及其有關部門、油氣管道企業要根據職責和實際情況,建立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設備和設施,儲備搶險救援物資,積極開展救援知識、專業技能培訓和演練。 6.2物資保障 滅火等專用車輛由縣“119”指揮中心負責統一調動,搶救用吊車、鏟車、挖掘機、推土機等大型機械由縣住建局、突發事件發生地政府負責協調保障。搶救用客運、貨運等運輸車輛由縣交運局、突發事件發生地鎮(街)政府負責協調保障。現場醫療救護車輛、醫務人員及應急藥品器械由縣衛健局負責協調保障。生態環境、公安等部門根據油氣管道突發事件特點,合理配備配置防護器材。現場搶救專用防護器材(防毒面具、各種呼吸器、防護服)由油氣管道企業、公安及大型企業救援隊伍自備。油氣管道企業建立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 6.3信息保障 有關鎮街和部門要落實領導帶班制度,指定日常聯絡工作人員,保障通訊暢通,隨時接收、處理突發事件報告信息。 6.4資金保障 油氣管道企業應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其他部門處置油氣管道突發事件所需經費,按照現行事權、財權劃分原則,多渠道籌集,分級負擔,確保應急需要。 6.5交通保障 公安機關、交通運輸部門要按照職責,在開展應急救援時開通應急特別通道,確保救援隊伍和救援物資裝備盡快趕赴事件現場。 6.6治安保障 公安機關和突發事件發生地有關鎮(街)政府負責治安保障,必要時在突發事件處置現場周圍設立警戒區和警戒哨,做好現場控制、交通管制、疏散救助群眾、維護公共秩序等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地鎮街及居委會、村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社會力量開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全力維護突發事件發生地區的社會穩定。 6.7醫療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負責組建醫療專家、醫療應急救援隊伍,完善院前急救體系建設,為衛生救援提供醫療保障。 6.8避難場所保障 事發地政府要結合實際建立應急避難場所,設置相關標識標牌,保障在緊急情況下為轉移群眾提供緊急疏散、臨時安置的安全場所。 七、預案管理 7.1評估與修訂 有關鎮街、各相關部門要根據本預案和職責分工,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所涉及的機構和職能發生重大改變,或在執行中發現不足,由縣發展和改革局組織有關單位修訂。 7.2宣傳 有關部門、鎮(街)和油氣管道企業要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廣泛宣傳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增強社會公眾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7.3培訓 有關部門、鎮(街)要將應急預案編制和應急演練工作作為應急管理的重要內容,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保證所有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流程和保障措施,提高避險逃生、自救互救和應急處置能力。要加強宣傳報道和輿論引導,提高油氣管道企業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應對事故災害的能力。 八、附則 8.1獎懲 依據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對在油氣管道事故應急處置中做出重大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單位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揚獎勵。對單位和個人未按照預案要求履行職責,造成重大損失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或監察機關、所在單位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 1.油氣長輸管道突發事故(事件)報告表 2.事故報告程序 3.關于油品泄露情況報告的模板(參考模板) 4.臨沭縣石油天然氣儲運長輸管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流程示意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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