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沭征公告〔2022〕6號 | ||||||||||||||||||||||||
| 2022-11-22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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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沭征公告〔2022〕6號 2022年11月10日,臨沭縣2022年第8批次建設用已經山東省人民政府批準。現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準文件 山東省人民政府以《關于臨沭縣2022年第8批次建設用地的批復》(魯政土字Q〔2022〕66號)批準征收土地13.2608公頃(批復文件詳見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圍 地塊1范圍:瑯琳居委東部,青云山路以東、朝陽街以南。 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鄭山街道瑯琳居。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積、用途 地塊1:位于瑯琳居委東部,青云山路以東、朝陽街以南。 總面積13.2608公頃,其中:農用地13.2608公頃(耕地10.0537公頃),擬用于臨沭縣城市低碳智慧供熱提升改造工程項目建設,用途為公用設施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費用撥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由臨沭縣財政局按照簽訂的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將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撥付至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銀行賬戶,將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撥付給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所有權人銀行賬戶。 (二)交付土地。征地補償安置有關費用足額撥付后,相關各方要及時清理地上附著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補償安置協議約定的時間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在的鄉(鎮)、村和村民小組及山東省征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同時予以發布。 被征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或者相關權利人對山東省人民政府征收土地批復文件有異議的,可以在公告張貼滿10個工作日后60日內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復議期間,除法定情形外,不影響征收土地的實施。 特此公告。 附件:臨沭縣2022年第8批次建設用地批復文件 聯系人:王麗華,聯系電話:0539-6219102。 臨沭縣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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