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第三次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 ||||||||||||||||||||||||
| 2022-03-17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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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沭縣第三次國土調查主要數據公報 (2022年3月17日)
按照《國務院關于開展第三次全國土地調查的通知》(國發〔2017〕48號)和《山東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山東省第三次土地調查的通知》(魯政發〔2018〕1號)要求,臨沭縣第三次國土調查(以下簡稱“三調”)工作于2018年9月啟動。始終按照實事求是的調查原則和“縣級細化調查、各級優勢互補、分段負責實施”的組織模式,全面采用優于1米分辨率的衛星遙感影像制作調查底圖,廣泛應用移動互聯網、云計算、無人機等新技術,創新運用“互聯網+調查”機制,全流程嚴格實行質量管控,180余名調查人員歷時3年,匯集了11.74萬個調查圖斑數據,全面查清了以2019年12月31日為標準時點的臨沭縣國土利用狀況?,F將主要地類數據公布如下: 一、耕地58142.41公頃(87.21萬畝)。其中,水田49.06公頃(0.07萬畝),占0.08%;水澆地30715.07公頃(46.07萬畝),占52.83%;旱地27378.28公頃(41.07萬畝),占47.09%。 二、種植園地3141.88公頃(4.71萬畝)。其中,果園2385.48公頃(3.58萬畝),占75.93%;茶園98.68公頃(0.15萬畝),占3.14%;我縣沒有橡膠園;其他園地657.72公頃(0.98萬畝),占20.93%。 三、林地10542.63公頃(15.81萬畝)。其中,喬木林地5292.87公頃(7.94萬畝),占50.21%;竹林地4.71公頃(0.01萬畝),占0.04%;灌木林地316.69公頃(0.47萬畝),占3.00%;其他林地4928.36公頃(7.39萬畝),占46.75%。 四、草地163.07公頃(0.24萬畝)。其中,我縣沒有天然牧草地和人工牧草地,僅有其他草地。 五、濕地42.44公頃(0.06萬畝)。濕地是“三調”新增的一級地類,包括7個二級地類,我縣僅有內陸灘涂42.44公頃(0.06萬畝)。 六、城鎮村及工礦用地15778.11公頃(23.67萬畝)。其中,建制鎮用地3737.18公頃(5.61萬畝),占23.69%;村莊用地11395.32公頃(17.09萬畝),占72.22%;采礦用地288.13公頃(0.43萬畝),占1.83%;風景名勝及特殊用地357.48公頃(0.54萬畝),占2.26%。 七、交通運輸用地2920.16公頃(4.38萬畝)。其中,鐵路用地52.12公頃(0.08萬畝),占1.79%;公路用地1443.8公頃(2.16萬畝),占49.44%;農村道路1424.24公頃(2.14萬畝),占48.77%。 八、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6845.47公頃(10.27萬畝)。其中,河流水面2651.38公頃(3.98萬畝),占38.73%;水庫水面756.31公頃(1.13萬畝),占11.05%;坑塘水面1716.36公頃(2.57萬畝),占25.07%;溝渠963.73公頃(1.45萬畝),占14.08%;水工建筑用地757.69公頃(1.14萬畝),占11.07%。 “三調”是重大國情國力調查,也是黨和國家機構改革后統一開展的自然資源基礎調查?!叭{”數據成果全面客觀反映了我縣國土利用狀況,也反映出耕地保護、生態建設、節約集約用地方面存在的問題,必須采取有針對性的措施加以改進。要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牢守耕地保護紅線,壓實黨委和政府耕地保護責任,落實黨政同責。要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從嚴控制耕地轉為其他農用地。要從嚴查處各類違法違規占用耕地或改變耕地用途行為,規范完善耕地占補平衡。要堅持系統觀念,加強頂層規劃,因地制宜,統籌生態建設。要堅持節約集約,合理確定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提高土地開發利用效率。繼續推動城鄉存量建設用地開發利用,完善政府引導市場參與的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政策體系。強化土地使用標準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大力推廣節地模式。 “三調”成果是制定我縣經濟社會發展規劃、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重大戰略部署的基本依據。要加強“三調”成果共享應用,將“三調”成果作為國土空間規劃和各類相關專項規劃的統一基數、統一底圖,推進政府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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