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臨沭縣第五批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開發聘用的公告 | ||||||||||||||||||||||||
| 2019-10-16 點擊數: | ||||||||||||||||||||||||
|
||||||||||||||||||||||||
|
||||||||||||||||||||||||
|
為貫徹落實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關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權益保障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促進我縣就業困難退役士兵再就業,發揮就業兜底作用,按照山東省退役軍人事務廳、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山東省財政廳、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關于加強和規范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的指導意見(試行)>的通知》和臨沂市委辦公室、臨沂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開發安置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經研究,決定開展臨沭縣第五批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開發聘用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崗位性質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是由政府出資設置、專門用于促進就業困難退役士兵再就業的公益性崗位,是政府為解決退役士兵再就業困難提供的過渡性救助兜底措施,不是重新安置,從事專項公益性崗位的退役士兵不屬于使用單位正式在編職工。退役士兵與專項公益性崗位管理機構簽訂的勞動協議,不適用《勞動合同法》有關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以及支付經濟補償的規定。 二、聘用范圍和資格條件 1.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且在山東省所屬轄區選擇安排工作的,未能就業或失業且目前仍有就業能力但就業困難的臨沭籍退役士兵; 2.自謀職業的退役士兵需是零就業家庭成員或低保家庭成員; 3、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作風正派,無違法犯罪記錄; 4、自愿從事公益事業和公共服務,熱愛基層工作,吃苦耐勞,樂于奉獻; 5、身體健康,能夠勝任工作崗位需要; 6、當前無營業狀態工商注冊登記; 7、未選擇前四批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的。 三、聘用程序 (一)提出申請。 1.申請時間:2019年10月21日至11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2.申請地點:縣政務服務中心三樓A18號窗口 3.申請程序: 一是符合條件退役士兵現場領取填寫《臨沭縣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應聘人員申請表》(一式2份); 二是提交材料:本人身份證、退役證原件及復印件、失業證(就業創業證)和近期3張2寸正面免冠照片;認證零就業家庭的需要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戶口本、家庭其他16-60歲成員無業或失業證明。 (二)資格審核。 1.審核內容: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對自愿申請選崗人員是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進行資格審核;縣人社局負責對社會保險繳納情況、零就業家庭情況進行審核;縣公安局負責對有無違法犯罪行為進行審核;縣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工商營業信息進行審核;縣民政局負責對低保家庭情況進行審核; 2.組織體檢:初審合格后組織集中體檢(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初審公示: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臨沭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反映的問題,經認定影響聘用的,取消該人選聘用資格。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聘用范圍和條件的,隨時取消應聘資格。對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經發現,嚴肅查處。 (三)公開選崗。 1、選崗形式:公開搖號選崗,縣司法局公證處全程監督公正,根據搖號順序逐一選擇確定崗位。 2.選崗時間:12月10日上午8:30,所有符合條件人員準時到縣文化中心四樓第二會議室參加公開搖號選崗(如有變動,另行通知)。 3.選崗要求:參加選崗退役士兵搖號順序和選崗定崗結果需現場簽字確認,未在12月10日搖號選崗工作結束前參加搖號和選崗的,視為自動放棄選擇崗位。搖號和選崗應由本人參加,不允許任何人代替;確因合理原因不能到場參加搖號和選崗的,須經本人提前寫出委托書,按規定可由委托代理人持委托書及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證原件(及1份復印件)參加。 (四)公示聘用。 對擬錄用人員在臨沭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聘用上崗。 選崗定崗公示結束后,符合條件的退役士兵到指定的人力資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由人力資源公司根據選崗情況開具派遣介紹信,3日內到用人單位報到,無正當理由沒有在規定時間辦理報到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用人單位不再接收。 四、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的開發和管理 (一)崗位開發:根據臨沭縣實際,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主要從政府出資設置的輔助性、非營利性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單位開發。主要包括:社會治安、道路交通、城市管理、綜治協助、公共環境衛生、公共交通、醫療衛生服務、文化科技服務、法律服務、社會救助、公共設施管理與環境保護、法律服務、社會援助等崗位。 (二)崗位管理: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實行“誰使用、誰管理”的工作機制,使用單位為用人主體單位。使用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與退役士兵訂立用工合同。 用人單位要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加強考核考評,經考核考評,綜合表現差的以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單位和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就業人員須終止或解除用工合同,報人力資源公司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停止發放各項補貼。 1、通過其他途徑已實現就業的; 2、公益性崗位已滿規定期限的; 3、達到退休年齡或死亡的; 4、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的或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的; 5、無故不履行工作職責超過三次的; 6、工作態度不端正、無故缺勤、滿意度差的; 7、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管理制度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的不再安排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 五、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待遇 退役士兵專項公益性崗位勞動報酬包括崗位補貼(當年度我縣最低工資標準)、五險補貼和考勤補貼。所需的各項費用由縣財政局撥付人力資源公司,人力資源公司根據退役士兵出勤情況發放考勤補貼和崗位補貼,考勤補貼按照每天30 元,每月 22天計算(此項補貼不納入社保繳費基數)。 本公告由臨沭縣退役軍人事務局負責解釋。 聯系電話:6201957 縣委退役軍人事務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16日 |
||||||||||||||||||||||||
|
|
||||||||||||||||||||||||
| 【關閉窗口】 | ||||||||||||||||||||||||
智能問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