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臨沭縣氣象局關于做好2026年度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工作的通告 | ||||||||||||||||||||||||
| 2026-03-23 點擊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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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防御和減輕雷電災害,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保障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氣象法》《山東省氣象災害防御條例》《山東省防雷減災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現就做好2026年度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工作通告如下: 一、下列建(構)筑物、場所和相關設施設備,應當安裝符合國家標準規定的雷電防護裝置 (一)國家建筑物防雷設計規范規定的第一類、第二類、第三類防雷建(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 (二)易燃易爆場所; (三)計算機信息系統、廣播電視系統、通信系統和其他弱電設備、易遭受雷擊的設施; (四)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應當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其他建(構)筑物、場所和設施設備。 二、投入使用后的雷電防護裝置實行定期檢測制度 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年檢測一次,易燃易爆場所的雷電防護裝置應當每半年檢測一次。 已安裝雷電防護裝置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主動委托有法定資質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單位進行定期檢測,對檢測不合格的雷電防護裝置及時予以整改,確保雷電防護裝置有效運行。 在魯從業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單位相關信息可通過山東省氣象局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查詢,檢測人員信息可以登錄“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https://www.qgfljg.cn/)進行核驗。 三、檢測單位應當依法合規從業 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的單位應當依法取得氣象主管機構頒發的雷電防護裝置檢測資質證,并在相應的資質許可范圍內開展工作。禁止無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許可范圍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 檢測單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防雷技術標準和規范開展檢測活動,確保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數據、結果真實、客觀、準確;檢測活動結束后,應當通過“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獲取檢測標識二維碼,及時向被檢測單位出具可以溯源的檢測報告,并將加蓋公章的檢測報告上傳至“全國防雷減災綜合管理服務平臺”(https://www.qgfljg.cn/)。 四、監督管理 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雷電安全防范工作,消除麻痹思想和僥幸心理,認真貫徹落實“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防雷減災工作原則,切實做好雷電防護裝置定期檢測工作。對不具備資質或者超出資質許可范圍從事雷電防護裝置檢測或者在雷電防護裝置檢測中弄虛作假的違法行為,氣象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 監督電話:0539-6202121 監督郵箱:lsqx1962@163.com ???????????????????????????????臨沭縣氣象局 ??????????????????????????????2026年3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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